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市政路网一期工程监理细则
1.编写依据1.1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1.2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5-200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2《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政府批准的有关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1.3施工组织设计2.编写目的2.1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详细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2.2作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具体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3为做好监理内部考核提供依据2.4作为监理服务的重要存档资料,对监理服务过程可以实现追溯第一章曹妃甸工业区石化区市政路网一期石化大街道路工程、石化一路道路工程、石化南三道(原石化二路)工程概况曹妃甸地处唐山市南单部沿海,原是一座东北、西南走向的带状沙岛,为古滦河入海冲积而成,至今已有5500多年的历史,因岛上原有曹妃庙而得名。“面向大海有深槽,背靠陆地有滩涂”是曹妃甸最明显的自然地理特征,为大型深水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被誉为“国宝之地”。曹妃甸工程先后被河北省、唐山市列为“一号工程”;2005年10月,被列为国家首批发展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国区。2006年3月,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曹妃甸工业区初步规划面积为310平方分里,将立足京津冀、背靠“三北”(华北、西北、东北)、在面向世界,充分发挥地理区位、深水大港、资源组全和产业后发等优势,认真组织实施“依港促工、重化立城、港城互动”战略,大力构筑现代港口物流、钢铁、石化和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用地、环保六大基础支撑体系,努力把曹妃甸建成现代工业先行区、腹地发展龙头带动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新区、与国际市场接轨高开放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石化区道路系统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构成。快速路系统在石化区形成二横一纵结构,包括西通路东段、滦曹高速连接线和石化南路。主要道路系统是八横两纵结构,八横包括石化一路、石化二路、石化三路、石化中路、石化四路、石化路、石化五路、石化六路,两纵包括石化大道、东海大街。本次石化区市政路网一期工程包括石化一路、石化二路、石化大街。根据“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CFD-SJTJ-SZ-2010-014)和(编号CFD-SJTJ-SZ-2010-049)”的文件精神,石化大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45m,设计车速50km/h,石化大街南起石化南环道,北至石化二路,道路长度2.62km。根据“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CFD-SJTJ-SZ-2010-014)和(编号CFD-SJTJ-SZ-2010-049)”的文件精神,石化一路不与迁曹线连接,石化一路设计起点接规划河源路即上海东河东侧路。石化一路道路等级规划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30m,设计车速40km/h,石化一路西起上海东河东侧路,东至石化大街,定线1.38km。根据“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CFD-SJTJ-SZ-2010-014)和(编号CFD-SJTJ-SZ-2010-049)”的文件精神,石化南三道(原石化二路)西起迁曹快速路东至规划中化中路,路线跨越石化西河,与河源路、石化西路相交,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45m,设计车速40km/h,石化大街西起迁曹快速路,东至石化中路,道路长度1.38km。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流程2.1.1审查施工单位委托试验资质首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委托实验室试验资质、试验项目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实验室予以认可。2.1.2熟悉合同文件的现场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进场以后,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认真分析其特点,掌握控制重点和难点。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或含糊不清问题,应查证清楚,作出合理的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办法。(1)熟悉合同条件1)业主、承包人和监理的合同关系。2)合同条款所赋予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3)合同事宜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4)专用条款的特殊规定和处理原则。(2)熟悉合同图纸熟悉合同图纸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仔细进行下列项日的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1)图纸设计说明、坐标设计和各专业设计之间的矛盾之处。2)原有设计是否有明显导致投资增加项目。3)设计是否有特殊工艺和材料要求。4)图纸中的工程数量是否准确。5)图纸中是否有结构尺寸、标高等错误。6)施工图中构造物的设计位置、角度是否与地形、地貌符合。(3)熟悉施工现场1)施工便道及其修建情况。2)施工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情况。3)料源情况。4)现场挖深情况。5)控制要桩点设置和保护情况。6)现场试验建设情况等。2.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部在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4日内,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提出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汇总个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后批复承包人。当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与工程情况严重不符或不适合时,承包人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并按上述程序报批。2.1.4工程单们划分标段工程开工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根据合同工程范围和技术规范对所辖工程进行单们划分,详细列明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报项目监理部审查,总监办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单位划分,作为将来申报和审批开工申请,进行质量评定和信息统计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在未批准工程单位划分之前,不准标段工程开工。2.1.5核查开工条件(1)在承包人认为已经具备各标段工程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标段工程开工申请,阐明临建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情况,工料机准备情况,图纸及拆迁到位情况,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地试验室建设情况,测量复核情况以及问题和建议。(2)项目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标段工程开工申请后,组织监理工程师核查承包人的开工条件,核查要点是:1)《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2)基准点测量复核是否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3)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4)工、料、机准备是否已经满足开工需要。5)临建(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是否已达到开工条件。6)进场设备和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一致或主要人员变更已经取得业主书面认可。7)环保措施是否已经制定并准备实施。8)原地形、地貌复测是否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9)该合同项目的工程单位划分是否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3)经过核查,如承包人基本具备了标段工程开工条件,应准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2.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流程2.2.1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流程(1)审批施工测量放线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们不低于30%抽测。[“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指道路工程的路线平面控制点(直线转角点、圆曲线、缓和曲线起讫点、中点)和各种结构物定位的轴线控制桩拉等以及各高程控制点]。(2)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及混合料试件应见证取样后送检,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3)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4)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施工单位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5)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6)审批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公项工程的开工申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7)验收构,配件或设备对施工单位外构或订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见证取样,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8)巡视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构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每到工序的巡视不少于1次,并详细做好巡视记录。(9)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旁站的附表A。附表A:监理旁站工序/部位表监理旁站工序/部位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旁站工序或部位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高真空排水施工过程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施工过程强夯击密施工过程管线管道安装,闭水试验,回填施工过程路面工程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联结层施工过程沥青层施工过程排水工程雨水管线管道安装,闭水试验,管沟回填施工过程污水管线管道安装,闭水试验,管沟回填施工过程电力工程电力管线混凝土浇筑,管沟回填,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水管线中水管道管沟回填,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交通工程标志基础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标线标线喷涂施工过程照明基础浇筑/砌筑施工过程接线施工过程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详细地做好旁站记录旁站项目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0)抽捡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才料不低于10%,对已完工的实体的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监理工程师抽检委托曹妃甸筑城实验室进行抽检。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11)关键工序签认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2)质量事故处理1)目的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的目的是控制质量事故的影响范围、处理程序和损失、并使其得到妥善处理。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驻地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3)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已出现时,现场监理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工程暂时停工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令。4)当发生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
本文标题: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市政路网一期工程监理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4098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