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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马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振冲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利公司马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部二零零二年九月土石坝振冲加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制定。1.2本细则适用于马河水库大坝加固上游坝壳振冲加固控制监理。1.3其他有关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测量、土石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文件管理、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等,均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要求执行。二、振冲加固基本条件和要求2.1天然建材及土料供应本工程砂壳振冲补土工程所需砂料方量大,经料场调查,砂壳翻压振冲用砂可开采西放水洞上游,东放水洞上游东岸花岗片麻岩全风化料。2.2施工交通滕州市交通网十分发达,104国道、343省道、345省道、241省道均横穿滕州市区,起自滕州的滕夏县级公路自水库下游穿过,并与坝顶路相接。以上道路可作为本工程对外交通路。大坝工程施工期间,坝顶路中断,需加固临时对外交通路与滕夏路相接,同时根据需要修筑场内临时交通路。2.3施工供水由于水库养殖业的发展,施工期马河水库放水后的库水水质已不能满足饮用水的要求,但可作为施工用水。2.4料场使用砂壳翻压、上游坝体振冲加固所需料场开挖石方在业主指定地点开采,开采前要求对开采区进行规划并测量原地面地形,上报监理部以做计量依据。砂壳翻压外运堆存料临时堆存于业主指定地点。2.5施工管理体系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具体管理保证措施以项目经理为首,以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科、质检科、材供科、工班组等全员监督制约,以试验室数据为依据,质检工程师一票否决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合理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工程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2.6试验室在工程建设期间,要求配备工地试验室,试验室具备现场测定工程质量控制所需基本技术数据的能力。试验室应有专业试验员,负责试验工作。2.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为本工程配备综合性配套机械设备,确保实现工程目标。三、振冲加固技术要求3.1测量放线根据控制基准点,采用经纬仪定线,50米钢尺量距,设置控制网络,高程控制采用水准仪,测量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程结构符合设计要求。3.2土石方挖填平衡原则(1)自身开挖土方应首先满足自身填筑要求;(2)自身平衡后剩余的开挖土石方及拆除方应由近至远用于其他项目的填筑,充分利用开挖与拆除方。(3)主体工程项目完工后的零星项目开挖剩余方,应就近整平堆放,减少弃土占地量。3.3主坝上游振冲加固措施(1)砂壳振冲前,先进行施工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以便于施工机械往返运行。(2)清除振冲处理范围内的所有地下埋设物和空中障碍物,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清除时,一定要将位置在图纸和现场准确标出。(3)正式施工前在具有代表性,施工或检验方便的位置进行施工性振冲试验,根据试验成果确定或修正设计提出的施工参数。施工完工后7天内,进行地基加固的效果检验,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关资料。(4)桩位确定:在平面图上标出各桩位的中心位置,统一编号记录。施工放样时先在坝顶上放出一条平行于坝轴线方向的定位线,并设控制桩,同时在该线上准确定出各排振冲孔沿坝轴线方向的位置,并设控制桩,再根据该线与坝顶中心线的位置关系推算出各排振冲孔距相应控制桩点的水平距离,并做好记录,振冲加固时,将经纬仪架设在控制桩点上准确放出各振冲桩孔的位置。(5)造孔:a、吊车就位后先将振冲器悬吊,使其对准孔位,开动振冲器,打开水源和电源,检查水压、电压和振冲器空载电流,一切正常后开始喷水下钻。b、振冲器以其自重量和在振动喷水作用下,使其以1~2m/min的速度徐徐沉入砂中,每钻入0.5~1~m,在该段高度悬留5~10s扩孔,待孔内泥浆溢出时,再继续沉入。c、振冲每贯入1~2m孔段,记录一次造孔电流、水压和时间,直至贯入到施工图设计深度。d、当下沉达到设计深度时,振冲器应在孔底适当留振,以排除泥浆进行清孔,直至孔口返出泥浆变稀为止。(6)振冲填料:清孔完毕后,用挖掘机、装载机将填料运至振冲孔附近,人工向孔内填料,填料采用连续填料法,直到在该段深度处的桩体密实电流达到规定的值后,将振冲器上提30~50cm,继续加料振密,如此反复直至桩顶。因振冲地基表面密实度较差,施工中将桩顶高度抬高1米,成桩后将超高部分清除。(7)质量控制:a、振冲桩的孔位:严格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测定,施工过程中其孔位偏差控制在以下范围:就位时不大于5.0cm,造孔后不大于10cm,成孔后不大于桩径的0.2倍,振冲器沉入时保持垂直,其偏斜不大于桩长的3%。b、施工中严格控制加密电流和留振时间,采用电气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记录和调整,以确保振冲质量。(8)质量检验:振冲加固结束7天后进行质量检验,检查其相对密度:a、采用现场标准贯入试验,取样做砂壳干密度实验,确定砂壳振密程度,检测其相对密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Dr=0.8)。b、随机抽验率为1%~5%,每项实验的桩数应不少于3棵。(9)振冲加固地基的工艺流程为:孔位定点→吊车和振冲器就位→打开水阀门和启动振冲器→振冲器振冲贯入地层直达设计深度→下入填筑充料并自下而上分段振密→全孔加固结束成一根桩即转移孔位。四、开工许可证申报程序4.1为提高施工速度,保证设计进度,振冲加固工程开工前首先通过实验确定施工控制参数,总结施工工艺,报监理部批准。4.2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五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将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14天内完成审阅并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4.3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4.4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因此造成开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四、施工过程监理4.1振冲加固作业前,承建单位应首先作好振冲加固施工准备工作。4.2振冲加固施工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管理组织实施,落实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分区责任人以及质量、安全、施工员,并责令他们格守职责,对振冲加固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4.3振冲加固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当发现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外部因素干扰,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4.4振冲加固过程中,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3)、会同设计、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4.5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4.6如发现料源质量不能满足填筑质量要求,承建单位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使用其他土石料的申请,报送监理部批准。其他土石料必须经试验论证证明其不影响工程质量方可使用。4.7监理工程师有权采用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4.12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五、质量控制5.1承建单位应按“三检制”要求进行自检。5.2承建单位对振冲加固所用土石料的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否则不得用于建筑物填筑。5.3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技术要求,可在料场选择易于鉴别的项目与控制指标,以目测、尺测、手试为主对土石料质量进行鉴别。对质量可疑的土石料,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建单位重新抽样检测,或在工程师监督下进行抽样检测。5.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振冲加固施工产品,承建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至达到质量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六、其他6.1承建单位除做好对振冲加固施工现场自身管理外,还应对料场周围环境,场内、外施工交通道路,以及排水设施等进行维护,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施工环境。6.2监理部及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所进行的任何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工程质量与施工期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6.3除非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计量支付均按中标单价进行,承建单位不得另行要求计量支付。
本文标题:水库振冲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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