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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计划工期:质量标准:第二章监理目标及承诺第一节监理目标监理目标: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格标准2、工期控制目标:3、投资控制目标: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省级安全施工样板工地标准5、文明施工控制目标:达到省级文明施工达标工地标准6、旁站监理控制目标:对于需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工程部位及施工过程达到100%旁站率第二节监理承诺1、质量承诺:我公司承诺:该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坚持主动控制、预防为主、科学管理、严格把关,正确运用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方法、措施,依据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控制工程质量,实现工程质量目标。2、工期承诺:我公司承诺:保证该项目2006年6月17日开工,2006年11月30日竣工,并力争提前。监理机构明确工期监理分工,落实工期责任。正确运用进度控制程序、方法、措施,依据有关文件对进度实施有效控制。对工期实施目标管理,对工期目标实施动态控制,强化组织协调,定期分析比较,实际工期偏离目标工期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监理目标实现。3、投资承诺:我公司承诺:该项目投资不突破概算监理部内部明确造价监理分工,落实造价监理责任,正确运用造价控制程序、方法、措施,依据有关文件对造价实施有效控制。造价监理重点是:对工程变更进行造价分析、比较,并提出监理意见;坚持按程序计量;坚持按程序审核竣工结算。确保造价监理目标实现。4、旁站监理承诺: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即对施工过程进行24小时全过程跟班监督。控制施工及检验人员,按规定和要求的操作规程或工艺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注意并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隐患、质量事故的苗头和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发展。5、安全监理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技术措施,经监理审批后实施,监理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确保施工工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达到省安全施工工地样板标准。6、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承诺:督促承包单位强化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意识,明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要到位,配合承包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达标工地,特别是避免施工扰民。7、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承诺:项目总监是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核心及责任主体,对工程终身负责。8、内业资料管理承诺:项目监理部配备专职内业资料员,明确内业资料内容,制定内业资料内容,制定内业资料管理措施,做到内业资料管理到位、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并与工程进度同步。9、协调承诺: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及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10、优质服务承诺:为业主提供高智能的监督管理和热情服务。11、该项目检查、评定、旁站的重点部位:工程定位测量;地基验槽;基础回填土;基础防水;基础圈梁施工;主体砌筑;模板施工;主体砼浇筑;屋面防水细部构造;起重机安装、拆除;脚手架搭设、拆除。第三章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一、项目监理组织框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石玉竹二、监理人员派遣配置图(见下页图Ⅰ)监理人员人数开工前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项目总监11111土建监理工程师21221给排水监理工程师11111暖通监理工程师11111电气监理工程师11111899715105三、监理工作权限在业主授受范围内行使监理工作权限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4、总监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向委托人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人停工整改、返工。施工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可复工。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人数阶段21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四、监理人员职责:1、项目总监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解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程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提出建议。(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3、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五、监理工作制度1、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1)总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选择的分包单位。(2)监理公司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施工经验、能力及财务等情况。(3)未经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图纸会审制度(1)各级监理人员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2)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研究协商解决,并定出会议纪要。(3)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由施工单位按图纸会审记录整理,经设计和监理单位签认后生效。3、设计变更制度(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发现图纸有问题难以施工,应经监理单位同意后,提出技术核定单,由设计单位签认。(2)设计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可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位,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投资的,应事先与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洽商。(3)业主提出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时,应与总监理工程师洽商后,由监理公司提出,请设计单位出修改图纸或通知单。(4)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技术核定单,均应报送监理工程师二份,以作为工程量计量及结算的依据。(5)重大的设计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洽商后签认。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查制度(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经施工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公司批准。(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总监理工程师批准。5、签认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制度(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工作,未经认可不能使用。(2)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要求,对某些工程材料及制品在使用前或施工过程中进行抽检或试验,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见证人员要具备资格。(3)采用新材料、新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必要时应进行检测、试验。6、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完成,经施工单位自检、初检合格后,填“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报监理工程师。(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3)未经签认的隐蔽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4)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记录上,盖章并签认验收意见评定等级。7、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1)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工程施工质量低劣的,监理工程师下达质量问题通知单。(3)对未经检查验收,即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或施工中不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4)施工单位停工认真整改后填写复工申请,报监理工程师。(5)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后,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复工。8、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报告。(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设计、施工单位分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3)一般事故每月汇总上报一次。(4)重大事故于五日内上报主管部门。9、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施工单位竣工工程,应完成质量自评,竣工自验,并达到合格标准,填写竣工报告单报监理工程师。(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初验,下发竣工初验报告。(3)施工单位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返工或处理后,申请再次验收。(4)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10、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管理制度(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制作、组数、养护应按规范要求执行。(2)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必须按规定龄期(3、7、28天、600℃·天)送试,不得过期试验。(3)混凝土及砂浆试块送试时,必须如实填写施工部位,制作日期,强度等级等。11、合同管理制度(1)根据业主委托,参与订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对工期、质量、结算进行管理。(2)监督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及按设计图纸或指令采购产品的等级技术要求。(3)参与设备采购合同的订立,监督设备合同的履行。(4)掌握合同副本,了解合同内容,进行合同跟踪管理,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反映合同信息。12、信息管理制度(1)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能及时地获得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做出科学的决策,确保有效地完成监理任务。(2)建立信息编码系统。(3)明确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4)为便于信息的收集,应做好建设项目监理的记录,要有完善的的会议制度,原始信息要具备全面性和可靠性。(5)监理信息处理要及时、准确、适用、经济。确定信息处理的方式包括手工、机械或计算机处理等。13、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工程监理档案资料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成果。施工监理过程中及时收集、积累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后提出完整的监理档案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2)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必须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与工程的形象进度同步形成,各种资料的签字、签章手续及其附件必须齐全,不准后补资料。(3)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亲自收集、办理、积累、整理和装订。(4)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对监理档案资料实行每月归档制度,监理工程师于每月的25日前将截止上月末的监理资料,包括水、电专业监理资料,一式两份报公司档案室存档。(5)实行公司总工程师对监理资料每月定期检查制度。每月26日至30日对截止上个月末应形成的监理资料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是直接从公司档案室提取
本文标题:监理细则m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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