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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QQ及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局“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的应用,更好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QQ、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一、严格进群审核所有工作群群主必须将创建的群设置验证,通过验证的方可进入工作群,禁止将工作群设置为“允许任何人加群”。(一)单位内部工作群1.单位内部工作群原则上要求局属各部门内勤、负责人必须加入,其他相关人员也可以申请入群,禁止非本单位人员加入内部工作群;2.各部门、各支部单独创建的QQ、微信工作群,只限本单位、部门、支部人员可以加入,禁止将无关人员加入工作群;3.群成员一律实名制,统一备注为“部门+姓名”,对于未修改备注、提醒无效者一律移除出群。(二)群众工作群管理1.建群的群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掌握工作群成员的范围,审核本群成员并监管群内聊天内容,要求群成员一律实名备注。2.群主对群内成员发布不文明、侮辱性语言及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的行为要及时提醒制止,对行为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禁言直至移除出群。二、严格日常管理(一)在工作日,每个部门必须确保至少一个人办公QQ全天在线,及时接收、传达群内信息,有条件的应保证微信全天在线。(二)建立QQ群、微信群的群主为群内第一责任人,应审核群成员身份,做好群的管理工作,也可以指定管理员具体负责群内管理。发生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群主管理职责的应转让群主管理权给继任、新任负责人。(三)群主(管理员)应巡查群成员在群内的发言,发现有违规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禁言、清理出群的处理。(四)加入各相关部门办公QQ群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查看群内信息,按时向直接领导、主管领导转达、汇报信息通知内容,确保信息交流顺畅。三、规范信息发布(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二)工作群只用于工作上的事务沟通交流,不做聊天使用。群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要用私信,不得在群内刷屏交流。(三)在QQ工作群或微信工作群中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与传统形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效力。(四)群内发布通知要求回复的,一经回复即视为通知送达,不再以其它方式重复通知。如果有多个通知同时要求回复的,各部门应回复“收到XX部门通知”,通知与本部门无关的不需要回复。如明确标注不需回复,遵照即可。(五)严禁在群内共享任何密级文件。禁止将带有红头格式的文件直接上传至群共享,需要上传的红头文件应将红头格式去掉或转换为无法修改内容的pdf、jpg格式。(六)为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交流中禁止诋毁城市管理工作者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七)严禁恶意刷屏(相同的文字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八)严禁在工作群内发布商业广告、游戏链接以及其它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在群内发送盗号网站和传播病毒的网站链接。(九)在发表或转发的文章或图片中,不得含有影射攻击党或国家领导人的内容。(十)不得发布反动政治言论,禁止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十一)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执法局QQ及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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