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湄潭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名称:德信·国际广场住宅1#楼监理单位: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安全生产年”、“基层基础突破年”、“工程效益管理年”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区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一、责任范围(一)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二)项目监理人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负责对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二、责任目标安全生产报监率100%,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100%,施工许可证办证率为100%,各阶段安全验收率达100%,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55%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率100%;工程项目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拆卸手续办理率达100%。三、责任内容(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3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按照监理规范实施旁站等形式的监理。(二)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帐,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必须有回复意见,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三)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四)工程监理单位应按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的工程各阶段和工程竣工时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定、验收。三、责任期限从该项目开工之日起到该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在此期间,若单位责任人发生变更,此责任书规定的内容由新任单位责任人履行。四、违规责任违反责任书各项规定内容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达到责任追究标准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政治、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监督单位(盖章):责任单位(盖章):4年月日
本文标题: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4247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