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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环境卫生应急预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09年2月-2-1.适用范围1.1自然灾害根据历史资料和专家分析研究,对上海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风暴潮、赤潮、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大雪、地质、地震灾害;可能影响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高温及地震灾害等。表1、上海常见自然灾害对环境卫生的影响灾种现状对环境卫生的影响1台风本市每年都遭受太平洋热带气旋的袭击,1949-2002年间,以上海为中心的550公里范围内经过而影响到上海的热带气旋共186个,并带来大风、暴雨、风暴潮等灾害。i、填埋场野外作业ii、垃圾、粪便运输,特别是水上运输iii、城市保洁系统iv、环境建设和治理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等2暴雨年均降雨量1123毫米,70%集中在4-9月,由于地势低洼,易造成江河泛滥,田地被淹。市区排涝能力分布不均,尚需进一步加强。i、垃圾、粪便的运输,特别是水上运输ii、城市保洁系统iii、建筑垃圾清除3风暴潮上海沿江沿海经常发生由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灾害,对海塘、堤坝、内河防汛墙等工程造成严重破坏。i、垃圾、粪便的水上运输4浓雾上海江海环绕,水气充沛,受城市热岛效应和大气环境等因素影响,浓雾天气有增多趋势,主要集中在春季和冬季,对城市水上、道路和航空交通影响较大。i、填埋场野外作业ii、垃圾、粪便运输,特别是水上运输5高温上海每年高于35℃气温日数一般为9天左右,异常时可达20至30天,对城市供水、供电、农业生产和市民生活有一定影响i、生活垃圾、粪便收运ii、填埋场野外作业6地震上海存在着可能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历史上曾有5级左右地震的记录,南黄海及邻近省市地震对上海可能产生的波及影响也不容忽视。现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i、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处置ii、城市保洁系统iii、公厕等公共服务7大雪受全球气候变变暖和城市温室气体排放,在冬季上海存在着下大雪的可能,主要影响城市道路交通正常通行。ⅰ填埋场野外作业ⅱ、垃圾、粪便运输,特别是陆上运输ⅲ、城市保洁系统环境建设和治理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等1.2事故灾难1.2.1因作业操作失当,引起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损坏造成停产,从而造成垃圾物流梗阻,影响垃圾及时处理。1.2.2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正常运作。1.2.3船舶特别是油轮发生泄漏,造成水域油污污染。1.2.4船舶航行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大量垃圾或粪便进入水域,严重污染水域。1.2.5船舶航行时拥挤、沉没,造成航道堵塞,造成生活垃圾、粪便不能及时运输。1.2.6机动车辆泄漏,造成路面油污污染。1.2.7其他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1.3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市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是疫-3-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需单独收运处置。1.4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并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1.5.4.1对大型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实施人为破坏,造成停产等。1.5.4.2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1.5.4.3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造成城市不能及时保洁,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垃圾、粪便物流梗阻,影响及时处理等。1.5其他市容重大环境卫生事件例如: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5万,需要突击应急保洁、垃圾收运等环境卫生服务的公共活动),纳入环境卫生保障系统。1.6突发公共事件分级上海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1.6.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1.6.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1.6.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1.6.4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2.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体系2.1.1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设立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本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应急处置人员、装备配置和预案。根据市和局有关应急指挥部门的要求和指示以及发生的环境卫生方面的应急事件,适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实施组织指挥。负责协调与市和局应急指挥部门有关事项。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为指挥,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为副指挥,市废弃物管理处处长、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市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处长以及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发生人员变动时,接任岗位者自然更替)。2.1.2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兼顾平时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工作,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三个专项应急办公室,分别为废弃物收运处置应急办公室、道路保洁和公厕配置应急办公室、水域保洁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市废弃物管理处、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市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专项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事故预防及-4-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应急处置规划、预案。指导各区(县)编制区域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相关宣传、培训与演习。2.1.3按“区域联动、区域互助”的原则,设立6个“区域环境卫生应急指挥分中心”分别为:浦东新区、徐汇区、普陀区、宝山区、青浦区、奉贤区。并由区的市容环卫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分中心主任。各指挥分中心对应区域为:东片分中心,对应浦东新区、南汇区南片分中心,对应徐汇区、卢湾区、闵行区、长宁区西片分中心,对应普陀区、静安区、黄浦区北片分中心,对应宝山区、虹口区、杨浦区、闸北区、崇明县西郊分中心,对应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南郊分中心,对应奉贤区、金山区指挥分中心主要职责是: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在完成本区的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对有困难的区,调配分中心内成员单位的应急人员和物资予以支援。各区(县)环卫部门的环卫科长为联络员,负责与应急指挥部和三个应急办公室的联系沟通。2.1.4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设立区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办公室,建立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体制和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相应组织网络,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区的环境卫生应急处置能力。2.1.5组织体系框架-5-2.2组织体系框架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应急办公室道路保洁和公厕配置应急办公室水域保洁应急办公室南汇区应急办公室徐汇区应急办公室东片分中心卢湾区应急办公室闵行区应急办公室长宁区应急办公室普陀区应急办公室静安区应急办公室闸北区应急办公室宝山区应急办公室虹口区应急办公室杨浦区应急办公室黄浦区应急办公室金山区应急办公室环境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浦东新区应急办公室环境实业公司应急办公室青浦区应急办公室崇明县应急办公室嘉定区应急办公室松江区应急办公室奉贤区应急办公室南片分中心西片分中心西郊分中心北片分中心南郊分中心-6-3.应急响应3.1分级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上海的实际,当上海市相关部门发布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时,环境卫生应急系统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响应级别,当上海市发生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当启动环境卫生应急响应时,相应响应行动的负责部门必须及时,快速的根据预案导则或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措施,避免事件扩大,对于在应急处置中失职造成的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罚。3.1.1环境卫生应急IV级响应(蓝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启动IV级响应,由区(县)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挥与现场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分中心:1、当上海市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轻微影响;2、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为IV级;3、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4、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3.1.2环境卫生应急III级响应(黄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启动III级响应,由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分中心负责组织应急处置,调用指挥分中心对应区域内的队伍及装备;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的各单位行动;协调、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将应急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和专项应急办公室:1、当上海市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较大影响;2、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为III级;3、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4、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3.1.3环境卫生应急II级响应(橙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启动II级响应,由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直接领导专项应急办公室和应急分中心组织应急处置,可根据情况调用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内所有队伍及装备;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的各单位行动;协调、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将应急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应急处置指挥部:1、当上海市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2、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为II级;3、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4、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3.1.4环境卫生应急I级响应(红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启动I级响应,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应急指挥部直接领导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调用应急处置网络内所有队伍及装备(包括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的各单位行动;协调、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善后工作:1、当上海市发生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特大影响;2、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响应级别为I级;3、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4、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7-3.2信息共享和处理3.2.1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归集。信息包括:1、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应急处置指挥部要求采取环境卫生应急措施的信息2、环卫系统上报信息3、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3.2.2环卫系统信息上报程序1、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单位应立即报告所在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2、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事态对环境卫生影响程度,在2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分别报告相对应的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分中心、专项应急办公室、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区政府;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组织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应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迅速向相对应的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分中心报告。3、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分中心在接到有关区的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专项应急办公室、市环境卫生应急
本文标题: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预案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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