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广西省生鲜牛奶购销合同
广西省生鲜牛奶购销合同收购方(甲方)销售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购销时间与数量1、购销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购销预算表年份月份123456789101112数量(吨)第二条计价标准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2、附加价格(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元/公斤。(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第三条质量要求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2003、《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NY5045-2001。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7)其他:。第四条交付方式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项执行: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时至时,乙方应按时送交。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时至时,甲方应按时收购。第五条检测验收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负责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2、双方约定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进行检测。双方抽样封存后小时内由方负责送检,检测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第六条结算方式货款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1、在生鲜奶检测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货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内;2、其他付款方式。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交奶或交送的生鲜牛奶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负责赔偿。2、甲方不按时收奶或随意提高标准和压低价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负责赔偿。3、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拖欠奶款,甲方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支付乙方赔偿金。4、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的奶牛养殖场对挤奶、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调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2、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原料奶协调价格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本文标题:广西省生鲜牛奶购销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44289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