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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长春万科洋浦花园住宅楼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长春万科洋浦花园2.2期6#.7#.9#楼及2#地下车库项目工程位于东七路以西,武汉路以北,合肥路以南,洋浦大街以东,总建筑面积29981.45平方米,其中住宅总面积为18754.17平方米,建筑总层数14层,建筑高度为45.425米,结构类型为框支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裂度按7度设防。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类别为3类,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为负一层人防地下室的高层住宅,建筑类别二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消防建筑高度44.050米。长春万科洋浦花园2.2期2、3、4#楼工程位于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洋浦大街与合肥路交接处东南处。由长春万润房地产开发,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承建本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层数为26+1层;2#、3#、4#楼工程,各个单体建筑面积为:2#楼总建筑面积11825.71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1070.47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11367.82平方米,其中住宅总面积为10755.24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612.58平方米;4#楼总建筑面积为20553.1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9635.94平方米,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917.17平方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类别为3类,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205.9。二、施工安全监理特点:1、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直接制约工程进度并最终影响工程建设效益,是工程能否顺利建成的前提。施工安全的监督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单位。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是相辅相成。工作面不安全难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也就难以保证下一道工序安全,进而影响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监督既是服从于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目标(即业主的合法利益),又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的补充(但不是替代)。因此,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也要监督施工单位搞好施工安全,实施文明施工,履行施工安全监理的义务。2.、施工安全监理依据:2.1《建筑法》和《劳动法》;2.2《福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榕政综(1998)93号;2.3本项目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权利”;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2.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2.7《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2.8经审批的本项目“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2.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和工作内容:3.1安全监理的目标: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3.2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协议书;2)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6)审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有关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7)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8)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9)督促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前的验收工作。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检查施工现场完成“安全第一、予防为主”方针的宣传布置工作;2)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检落实;5)检查施工现场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落实情况;6)检查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边沿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7)检查施工现场二牌(文明施工挂牌,无重大伤亡事故累计天数挂牌)的落实情况;8)检查施工现场七图(总体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电气线路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网分布图,施工临时通道、排水走向图,消防器材布置图,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的落实情况;9)监督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做好严禁酒后上班、有危险地段严禁吸烟工作;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消防要求;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物料堆放、安全标志,活完物清,环境整洁,饮食卫生等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12)严格检查和制止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发生;13)及时检查夏季、冬季、台风、雨季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3、重点专业安全监理检查内容:1)基坑支护施工监督检查;2)高空作业施工监督检查;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合格验证、上岗操作、装、运行、拆的安全监督检查;4)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5)脚手架施工,拆卸的监督检查;6)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监督检查;详见相关安全监理细则。四、安全监理方法1、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2、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加强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五、施工安全监理的程序: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5.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5.1.1检(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如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业绩评价情况。5.1.2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按照《福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榕政综(1998)93号文件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的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情况。5.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5.1.3.1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1.3.2审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于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塔吊安装方案等),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批,施工单位应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备查。5.1.3.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自检系统。开工前,尽早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自检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1.4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检查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和安全条件,材料规格及质量,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残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落实情况。5.1.5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检查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5.1.6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掌握建筑工程用地范围内和用地范围外50M内的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地表以上管线、树木、构筑物等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中体现)。5.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基于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控制的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在进行质量和进度控制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抽查和监督。5.2.1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流程。5.2.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方法。5.2.2.1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质。5.2.2.2审核现场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5.2.2.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5.2.2.4审核认证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自检资料和报告。5.2.3现场监督与检查。5.2.3.1日常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重要工序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安全技术防危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5.2.3.2监控主要结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如,用电安全管理、塔吊安装与运作、高处作业、基坑作业、构件吊装、消防管理、现场动火、试压、试车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保证项目)的安全状况(详见附图2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安全监控流程图),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5.2.3.3在审批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时,同时检查、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控、自查、自整改。5.2.3.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卫生防疫等与文明施工相关的工作。5.2.3.5监理月报中应反映施工安全监理的成效与问题。5.2.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B2)”。5.2.4.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5.2.4.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而施工单位继续作业;5.2.4.3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范措施,擅自投入使用;5.2.4.4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文件而进行施工;5.2.4.5施工单位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5.2.4.6没有上岗证的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5.2.4.7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5.3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5.3.1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的经验和教训;5.3.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3.3检查安全隐患,限期、定人整改,坚持未整改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六、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1、土方工程: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4)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脚手架:1)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2)脚手架设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3)脚手架施工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3、模板施工: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2)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强度要求;3)模板设计图中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是否齐全;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5)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4、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5、交叉作业: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3)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6、塔式起重机:1)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要求;2)塔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措施;3)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4)塔机驾驶员的从业资格;5)塔机使用中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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