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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上村社区东岳钟表厂边坡治理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细则编制单位: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人:日期:审批人:日期: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安全控制依据三监理安全控制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工作安全控制要点)四安全控制监督责任人员五监理安全控制目标值六监理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七文明施工八本次工程的针对性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令393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履行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安全控制负有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与义务,保证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村社区,红花山公园西北侧,东岳钟表厂食堂后侧,边坡所在位置为东经营113˚53'38.0”,北纬22˚47'08.6”,深圳独立坐标:X=28397~28682,Y=13238~132400。边坡距深圳市约30km,距离区内松白公路约500m,距离龙大高速公路约600m,龙大高速向北连接广深高速公路,向南连接福龙路,通达市区、东莞、广州等地,交通较为便利。二、监理工作安全控制依据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47号《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2.经批准的施工单位安全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三、监理安全控制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安全控制要点)1.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监理制度和明确安全监理责任人员;监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2.审核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审核进入施工现场的各承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证明文件;3.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4.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安全施工监理记录和日记,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监理月报有反映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5.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二十四小时平行巡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6.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7.组织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8.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9.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10.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四、安全控制监督责任人员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总负责人:总监(五、监理安全控制目标值实现“五杜绝,一控制,三消灭,一创建。”五杜绝:杜绝重大死亡事故,杜绝多人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一控制:控制零伤亡率。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六、监理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一)安全管理制度市政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应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是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完善值班记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各项分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保证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工程应有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应认真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提出意见。3.检查上岗工人是否进行了公司、施工队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人变换工种,是否进行了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是否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与受交底者都要履行签字手续。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考试上岗,操作证应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6.安全检查参与有建设各方参加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监理应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并签字确认。7.“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五牌”即:(1)工程概况牌;(2)安全纪律牌;(3)防火须知牌;(4)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牌;(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一图”即:施工总平面图;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二)安全防护措施1.安全帽(1)安全帽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1)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2)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2.安全带(1)安全带应经检验合格才能使用。(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后才能使用。(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将绳打结使用。不得将钩挂在不牢固的物体和非金属绳上。(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3、基坑支护(1)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于施工方案特别是基础施工方案中编写有关支护方案。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对于深度超过5m的基坑应编写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报送监理公司审批。(2)临边支护对于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按有关规范采取临边支护措施。(3)坑壁支护坑槽开挖时设置的安全边坡及坑壁特殊支护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对于已经产生局部变形的支护设施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4)坑边荷载监理公司应监督施工单位将积土、材料、机具等按照设计要求堆放在距坑槽边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以免坑槽边坡所受荷载过大,造成塌方。(5)土方开挖监理公司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土方开挖方案并于现场监督,坚决避免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6)基坑变形监测施工单位应定出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报送监理公司审批,并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布置监测点。监理工程师须定期监督施工单位对基坑支护以及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变形和沉降观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马上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报请设计方一同研究确定解决方案。(7)作业环境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的立足点。垂直作业必须设置上下隔离防护措施。施工作业面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三)施工用电1.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2、外电防护线路架设、电缆敷设必须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否则防护措施必须符合要求。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地系统。(2)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必须符合要求。接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必须分开。(3)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4、配电箱、开关箱(1)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2)落地安装的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3)开关箱(末级)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烧蚀现象。(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要求。(6)配电箱多路配电时应有明显标记。(7)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口线和出口线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8)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固,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5、现场照明(1)电源电压: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电压不超过12V;潮湿和易触及机电体场所电压不超过24V;室外灯具距地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低于2.4m的应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扎在脚手架上。接头处应用绝缘线包扎牢固。(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6、配电线路(1)使用的电缆(电线)必须符合要求。绝缘要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2)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3)过道电缆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4)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5)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要求。7、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1)闸具、熔断器参数必须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符合要求。(四)中小型施工机具1.木工平(压)刨、圆盘锯(1)刨的外露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刨面必须有靠山;平刨刀刃处必须设护手安全装置;压刨刀口必须设防回弹装置。圆盘锯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2)外壳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3)严禁使用多功能平刨。(4)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5)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2.手持电动工具(1)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应有保护接零,加装漏电30mA×0.15保护器。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露天潮湿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严禁使用Ⅰ类工具,使用Ⅱ类灯具时漏电保护器参数为15mA×0.15。(2)手持电动工具发放时应检查绝缘电阻,Ⅰ类不低于2MΩ,Ⅱ类不低于7MΩ;使用时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3)护罩壳齐全有效,电线不得有破损。3.钢筋机械(1)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2)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必须有专门的防护措施。(3)设备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开关箱内安装30mA×0.15漏电保器。(4)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4.电焊机(1)电焊机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2)设备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开关箱内安装30mA×0.15漏电保护器;交流电焊机应配装防止二次空载电压造成触电的保护器,如JZ型弧焊机触电保护器可兼作一次和二次侧的触电保护。(3)必须安装空载降压保护器和防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规定(3m)最好穿管保护。(4)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得有接头;电线不得有破损和绝缘老化;电源必须使用自动开关。(5)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5.搅拌机及砂浆机(1)必须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操作安全。(2)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必须安全可靠,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3)搅拌机操作手柄必须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4)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开关箱内安装30mA×0.15漏电保器。(5)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6.气瓶(1)各种气瓶应有明显的标准色标,有防震圈和防护帽,不得在露天曝晒。(2)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不能满足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3)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
本文标题:边坡治理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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