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安全评价第一章绪论×=1.1安全评价简介•1.1.1安全评价的基本概念安全和危险事故风险系统和系统安全安全评价安全系统工程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衡量风险大小的指标是:风险率,R=P×S表示为:百万工时死亡率,百万工时总事故率,千人经济损失风险率=事故次数事故损失事故损失时间事故次数时间以预测和防止事故发生为中心,以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安全风险为重点,开发出来的安全理论和方法体系。目安全评价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安全评价的实现工程、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理论实践1.1安全评价简介•危险危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分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模拟及计算重大危险源分析科学划分评价单元合理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果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安全技术对策措施1.1.2安全评价的内容和分类(以及各类安全评价间的关系)安全评价的内容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危害后果分析定性及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1.1安全评价简介安全评价的分类安全评价根据评价的量化程度分为两类: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安全评价的分类根据评价内容分类:①工厂设计的安全性评价②安全管理的有效性评价③人的行为的安全性评价④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评价⑤作业环境条件评价⑥化学物质危险性评价安全评价的分类根据评价性质分类:系统固有危险性评价系统现实危险性评价安全评价的分类安全评价根据工程、系统生命周期和评价的目的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各类安全评价间的关系建设项目各阶段在安全上的控制如图所示:安全论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究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1.1.3安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安全评价的目的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的目的通过安全评价可以达到以下目的:1)提高系统本质安全化程度2)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3)建立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4)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安全评价的意义安全评价的意义在于可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和伤害。1)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2)有助于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宏观控制3)有助于安全投资的合理选择4)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5)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提高经济效益•1.1.4安全评价的程序安全评价程序:1)准备阶段2)危险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3)定性及定量评价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5)形成评价结论及建议6)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系统的技术资料。根据被评价的工程、系统的情况,识别和分析危险、有害定性、定量评价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价单元,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工程、系统发生事故的可作出评价结论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依据安全评价的结果编制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危险、有害性分析、识别危险源识别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影响因素、事故机制单元划分准备危险识别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结论与建议编制报告因素,确定危指出工程、系统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产经营者评价方法的选择、确定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素,明确生危险分级应重视的重要安全措施。安全对策措施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应急预案的建立能性和严重程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图1-1安全评价程序法律、法规标准风险判别指标1.1.5安全评价依据安全评价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保障被评价项目的安全运行,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安全评价涉及的法规、标准等可随法规、标准条文的修改或新法规、标准的出台而变动。法律、法规1)安全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宪法的许多条文直接涉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是安全法规制定的最高法律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是由国家立法机构以法律形式颁布实施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宪法由国务院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安全法规各种形式中数量最多的。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及各类安全评价导则,(原)劳动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宪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安全规章,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地方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其首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项文件,如《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河北省尘肺病防治实施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是我国政府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工公约(目前共22个),如《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标准2)按法律效力分类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1)按标准来源分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和外国标准3)按对象特征分类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二是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行业标准三是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标准四是国际标准和外国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2008年版)等一是由国家主管标准化工作的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阀门的检查与安装规范》SY/T4102-95《不同行业同类工种职工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91]鲁劳安字第582号)安全生产标准美国腐蚀工程师协会《石油生产管路中各种物料腐蚀性能的测定》等按标准来源可分为四类:按标准法律效力可分为二类:安全生产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0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T3145-91)等一是强制性标准二是推荐性标准风险判别指标风险判别指标或判别准则的目标值,是用来衡量系统风险大小以及危险、危害性是否可接受的尺度。无论是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若没有指标,评价者将无法判定系统的危险和危害性是高还是低,是否达到了可接受的程度,以及改善到什么程度系统的安全水平才可以接受,定性、定量评价也就失去了意义,评价者将无法判定系统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改善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最佳值,因此一些国家都制定了可接受的安全标准值。风险判别指标对于各类的危险,社会出现怎样的反应呢?10-2死亡/(人·年)的危险程度是人的自然疾病死亡危险(病死率),在生产活动中是绝不允许的。10-3死亡/(人·年)这种危险程度特别高,一般是不能允许的,除存在于极少的一部分运动项目或者产业方面外,这种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危险。10-4死亡/(人·年)是中等程度的危险,一般在生产中并不经常遇到,不需要人们共同去采取措施,但需要投资以排除产生损失的主要原因。为了预防事故发生,人们是乐于采取预防措施的。风险判别指标10-5死亡/(人·年)的危险程度属低危险性,相当于游泳淹死事故率,人们对此是关心的,感到有采取对策的必要,为避免这种危险,即使不方便也愿意采取措施加以预防。10-6死亡/(人·年)的危险程度相当于地震和天灾的损失率,一般人并不过分担心,人们对此虽有察觉,但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认为是不可抗拒的。10-7~10-8死亡/(人·年)的危险程度相当于陨石坠落伤人的危险,没有人愿为这种危险投资加以预防。对于这样的危险,社会出现怎样的反应呢?风险判别指标受益程度与危险程度的关系类型可接受风险居民区-610医疗区-610文教区-610交通枢纽区-610重点保护区-610名胜古迹区-610行政办公区-610商业娱乐区-6-510~10工业区-5-410~10仓储区-410绿地、公园、广场等-410城市功能区安全规划的设计原则与方法不同规划对象个人风险的建议可接受标准本法设立了劳动安全卫生专章对以下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法律法规对安全评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贮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违规的处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对安全评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办法。法律法规对安全评价的要求•1.1.6安全评价的规范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导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安全评价实施细则规范安全评价工作的总纲,是安全评价活动的总体指南。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行业安全评价导则各类安全评价实施细则安全评价规范体系图•1.1.7安全评价在石油及石化建设生产中的作用安全评价,除了是按法律规定取得建设、投产、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外,对石油及石化建设生产过程的作用主要有:满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防火防爆、防毒的要求;预防重大公众危害事件的发生;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依据。1)满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防火防爆、防毒的要求,实现本质安全石油厂矿及石化企业的设施设置及设备安全状况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是石油、石化企业实现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①某石化企业准备新建苯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建设地点虽在化工园区,但靠近海边,一旦发生事故,泄漏的苯有可能随消防水流入海域水体,并在流出厂区后极易发生火灾。为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9)“第4.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的要求,提出在厂区建设大容量储液池的建议。②在评价某联合站时发现,部分管道锈蚀较重,含油污水泵无静电接地,未备有防毒面具,动火管理不严格等,将这些安全隐患提供给业主单位,提议尽快进行整改。安全预评价是预防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⑴预防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可能引发重大公众灾害2)预防重大公众危害事件的发生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有时可能引发重大公众灾害,如高含硫化氢气田的开发有可能发生如重庆开县
本文标题:安全评价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45972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