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人身保险概述能力目标能够解释人身保险的基本含义。能够明确阐述人身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能够利用人身保险原则处理实际业务。知识目标掌握人身保险的含义与特点。理解人身保险的适用原则和分类。了解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引导案例意外发生时,总是令人猝不及防的。疾病,我们的天敌。健康维护如此昂贵。交通意外触目惊心。职灾悄然袭来。————面对风险,我们将如何应付呢?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人身保险的含义、特征和原则第二节人身保险的功能与种类第三节人身保险的发展简史第一节人身保险的含义特征和原则一、人身保险的含义(一)人身保险的定义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二)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1.人的生命2.人的身体第一节人身保险的含义特征和原则(三)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生、老、病、死、伤、残(四)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在人身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保险合同范围内的保险事件,从而导致人身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发生时,由人寿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经济给付。第一节人身保险的含义特征和原则二、人身保险的特点(一)人身风险的特殊性(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五)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六)保险合同的储蓄性(七)保险期限的特殊性三、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的概念保险利益,也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2)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3)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利益。三、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3.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必须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4.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避免赌博行为。(2)防范道德风险。(3)限制赔付金额。三、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5.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1)保险利益的来源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三、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5.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2)保险利益的变动及其对保单效力的影响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强调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进行索赔时,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仍然具有保险利益则并不要求。三、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承诺和义务,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三、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1)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解释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之义务。(2)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告知,又称申报、披露,是指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保险人的询问所作的说明或者陈述,包括对事实的陈述、对将来事件或行为的陈述以及对他人陈述的转述。(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证义务保证,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又称担保,是指人们对某种事情的作为和不作为的允诺。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作出的一种关于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或某种状态存在或不存在的担保。(4)弃权和禁止反言弃权是指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或保证义务而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禁止反言,又称禁止抗辩,是指保险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来不得反悔再向对方主张已经放弃的权利。三、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1.近因的含义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并非是时间上、空间上最近的原因。2.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凡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认定近因的基本方法一种是从原因推断结果,即从最初的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至最终损失的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事件的近因。第二种方法是从结果推断原因,即从损失开始,从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没有中断,则最初事件就是近因。第二节人身保险的功能与种类一、人身保险的功能1.分散人身风险、分摊经济损失功能2.组织保险金给付、提供经济保障功能3.资金融通功能4.调节收入分配功能5.社会管理功能第二节人身保险的功能与种类二、人身保险的作用(一)经济保障(二)投资手段(三)稳定社会第二节人身保险的功能与种类三、保险的分类(一)按实施方式来划分1.法定保险2.自愿保险(二)按保险保障的范围划分1.人寿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健康保险第二节人身保险的功能与种类(三)按承保方式划分1.团体保险2.个人保险(四)按保险期限划分1.长期业务2.一年期业务3.短期业务(五)按回报的不确定性划分1.人身保险传统产品2.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第三节人身保险的发展简史一、古代人身保险思想群居互助保险二、近代人身保险的形成附属于海—上保险查德·马丁最早的人寿保险单年金制度生命表孤寡保险社在英国出现平准保险费理论公平人寿及遗属公平保险社三、现代人身保险在发达国家的发展(一)现代人身保险在英国的发展现代人身保险的发源地是英国。1762年英国公平人寿保险公司的创办,标志着现代人寿保险的开端。1774年通过的《英国人寿保险法》,成为英国人寿保险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从18世纪开始,英国的人寿保险开始了更快的发展过程,—大批新的保险公司相继出现。英国最早完成产业革命,有了最早的工人阶级,首先创办了简易人寿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的出现,有力地推动了寿险业务的发展。20世纪30年代,英国推行了团体养老金保险计划,把英国的人身保险业进—步向前推进了。19世纪中期,英国还推出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现代人身保险在发达国家的发展(二)现代人身保险在美国的发展19世纪以前,美国的人寿保险是由个人或合伙经营的保险业者承保水险业务的附带险种。1840~1850年期间成立的保险公司中,大部分都采取了相互保险公司的形式此外,美国人寿保险迅速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团体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的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健康保险开始作为其他人身保险的附带保险责任而出现,直到1929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才开始作为独立的险种。20世纪60~80年代,美国健康保险业开始了飞速的发展阶段,商业保险公司开始为大众提供大金额的综合医疗保险,并使用精算技术确定保费。20世纪70年代,美国人寿保险公司创新了方法和险种,推出了可调整的人寿保险单、变额人寿保险单和万能人寿保险,保持了人寿保险的高增长率。四、新中国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一)人身保险的开办在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自愿人身保险业务主要有如下几类。职工团体人身保险。简易人身保险。个人人身保险。四、新中国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二)人身保险的停办1958年10月,在西安召开的全国财贸工作会议上(三)人身保险的恢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国务院批准,国内保险业务于1980年开始恢复。1982年人身保险业务重新开办。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我国保险市场进入了多元化发展时期。一批股份制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破土而出,打破了独家垄断的局面,为保险市场引入了竞争机制。截止2007年末全国共有54家寿险公司,其中中资公司30家,外资公司24家;综合性寿险公司45家,专业健康险公司4家,专业养老金公司5家。
本文标题:保险基础知识-概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46089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