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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项项目目开开发发及及受受理理篇篇项目开发和受理是指项目开发受理单位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在了解当地信用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对潜在的贷款需求主动介入、初步筛选和跟踪培育,同时依据开发银行信贷投向、地区承贷能力、信用结构、风险结构,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和分类,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本篇主要陈述了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开发与受理的目标、原则、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以及项目储备库的管理、信息公布、质量分类和定期分析,同时,介绍了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的管理规定。本篇内容第一章项目开发与受理...........................2第二章项目储备库管理...........................5第三章技术援助贷款...............................62第一章项目开发与受理一、工作目标目标一:建立自项目前期开始构筑信用结构、覆盖风险的运行机制目标二:提高储备项目质量,防止优质项目流失目标三:注重保持开发银行的市场占有率目标四:调整、完善信贷结构目标五: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二、基本原则规范标准、明确职责、动态管理三、职责分工1.综合计划局是项目开发储备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i.负责建立全行项目储备库和动态管理ii.发布项目开发储备指导意见iii.对各项目开发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归纳和汇总iv.参与有关地区的项目开发工作,指导监督分行的项目开发工作。v.对全行项目开发储备工作进行考核评价vi.负责储备项目质量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2.国际金融局是外汇贷款项目(本篇所称外汇贷款项目指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和受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综合计划局制定外汇贷款项目开发工作指导意见。3.受理单位负责相关项目的开发、受理、跟踪、质量分类等工作,实时动态管理,对所受理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负责任,并将最终结果反馈给借款申请人。i.各评审局主要负责对口行业(包括企业集团)重大项目及跨地区特大型项目的开发和受理。ii.国际金融局、各评审局和分行是外汇贷款项目开发和受理的主体。各评审局和国际金融局负责主要负责行业部门和行业性、跨区域特大型企业集团外汇贷款项目的开发和受理工作,分行协助;分行负责业务所辖地区企业外汇贷款项目的开发和受理工作,国际金融局和评审局给予协助和指导。受理部门应优先受理符合“快通道”条件的外汇贷款项目。iii.投资业务局负责高科技创业贷款项目、中瑞合作基金项目和涉及资本市场运作项目的开发和受理,各评审局参与涉及资本市场运作项目的开发。iv.综合计划局负责受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推荐的项目,各评审局和分行参与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推荐项目的开发。3v.各分行负责业务所辖地区的项目开发和受理。必要时,总行有关局予以协助指导。四、工作流程(1)政策制订4.综合计划局在调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以及开发银行信贷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开发银行信贷政策和工作重点,定期发布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信贷结构综合控制、管理,组织、协调,研究提出全行贷款行业结构、地区结构及项目规模结构控制目标。对全行各项目开发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归纳和汇总,并参与有关地区的项目开发工作,指导监督分行的项目开发工作。国金局协助综计局制定有关外汇项目开发工作指导意见。(2)开发培育5.各开发受理单位根据我行的信贷政策和项目开发指导意见进行项目开发工作。加强市场调查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得到项目贷款信息后,尽快收集项目基础资料,进行分类筛选,形成项目受理或谢绝意见。6.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i.项目审批情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情况(如有)ii.项目概况,包括建设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资金结构和融资方案、建设期限等iii.借款法人资信状况,包括基本情况(所有制形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经营状况等iv.项目国际、国内市场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7.对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由国际金融局商综合计划局、评审管理局和评审局提出我行意向转贷项目名单报行领导批准后,由国际金融局发送有关评审局和分行,并开展后续工作。(3)项目受理8.各项目受理单位对于已受理限额内的、确定受理的项目,报送项目受理意见及相关材料。受理报告内容包括:i.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意义。说明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开发银行的信贷结构要求。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审批情况,外汇项目应说明利用外资批复情况。项目资金结构和融资方案。项目总投资中如果包括境外融资,应说明利用外资的方式、币种和金额。项目建设期限ii.借款法人资信状况基本情况(所有制形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经营状况。借款法人为现有企业的,应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借款人为新组建法人的,应简要分析股东的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效益、股东资信情况。4iii.项目市场风险及经济效益预测。简要说明项目国际、国内市场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初步判断近期及远期市场前景和效益。若需依靠其他资金来源归还贷款的项目,应说明其他还款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iv.主要风险v.风险控制(信用结构)vi.质量分类vii.今后项目跟踪培育的重点viii.受理单位意见和建议9.受理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送综合计划局、各相关评审局、评审管理局、财务分析局、市场与产业分析局。外汇贷款项目的受理报告及相关材料应同时送国际金融局。10.基本程序:i.审查ii.符合条件的项目录入储备库iii.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不录入预备库iv.每月月底将入库结果反馈受理单位。11.对于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各受理部门应在受理后进行初审。评审局和分行应将初审通过的项目送国际金融局审查。对于国际金融局和分行受理的项目,国际金融局在对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征求评审局的意见。12.登录入库有关规定:i.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汇总每月上报行长,审批后入库。ii.行长专题开发项目直接登录入库iii.“快通道”项目受到评审通知单后,直接登录入库。13.评审项目提取i.评审管理局从近期储备项目中提出项目,下达评审指导意见。ii.进入近期项目的质量分类必须是A类、B类。14.出库及清库i.贷委会审议承诺或谢绝的项目予以出库。ii.不具备储备条件的项目予以清库。iii.项目开发受理单位将出库及清库结果告知借款申请人。15.需要出具贷款意向承诺函的外汇贷款项目,由国际金融局会商评审局确定是否参与投标或进行报价,会商资金局确定外汇贷款条件后,由项目受理部门反馈客户。5第二章项目储备库管理一、工作目标及职责i.目标:为评审提供高质量项目ii.原则: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iii.方式: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分析,及时调整二、职责分工iv.综合计划局项目开发管理处负责储备库管理v.各评审局负责相应行业的近期项目的审查,对于外汇贷款项目应商国际金融局。vi.各分行负责各分管地区的项目跟踪反馈三、业务流程16.经办人对各项目受理单位报送的项目推荐报告进行复核,提出项目复核意见,报行长审批后,由管理员登录入项目储备库。17.项目调整i.各项目受理单位及时报送项目调整报告ii.经办人提出处理意见iii.报主管处长和处长审核后,由管理员按月进行调整18.项目出库i.贷委会审议已确定承诺或谢绝贷款项目出库ii.经办人通知管理员出库19.储备项目如存在下列情况,应予以清库i.不符合开发银行信贷投向和结构的要求ii.地区承贷能力不足iii.信用结构、风险结构不合理iv.其他不符合项目储备条件的情况20.对列为近期储备项目已超过一年尚未安排评审的项目,由综合计划局送评审管理局提出保留、重新分类或清库等具体处理意见。21.对列为近期储备项目已超过两年尚未安排评审的项目,原则上应予以清库。22.项目开发受理单位向综合计划局提出清库意见,抄送评审管理局和有关评审局及分行,外汇项目同时抄送国际金融局。23.项目开发受理单位应及时将有关储备项目的清库情况告知项目借款申请人。24.对于已被清库的项目,开发受理单位如果认为必要,可以继续跟踪培育,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后,可以再次进入项目储备库。625.专题清理i.综合计划局负责每半年对项目储备库进行一次清理,并提出清库分析报告ii.综合计划局可以根据需要对项目储备库进行专题清理。四、信息公布26.综合计划局定期向全行有关部门分类公布储备项目。储备项目的公布范围如下:i.向行领导以及投资业务局、国际金融局、信贷管理局公布项目储备库全部项目清单。ii.向评审管理局、市场与产业分析局、财务分析局公布近期项目储备清单。iii.向各评审局公布其对口行业的全部储备项目清单。iv.向各分行公布其对口地区的全部储备项目清单。五、质量分类27.储备项目的质量分类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定期分析、风险报告制度,全行储备项目质量分类分析每季度进行一次。各储备项目受理单位对各自受理的储备项目质量进行分析评价,计算指标、进行质量分类,在此基础上填报《储备项目质量分类表》,并提出分析报告,送综合计划局。各受理单位将填报外汇贷款项目的《储备项目质量分析表》,并将分析报告送国际金融局,由国际金融局汇总后送综合计划局负责全行储备项目质量分类综合分析,提出分析报告,上报行长。六、定期分析28.综合计划局负责全行的储备项目的定期分析,包括项目储备库结构、总量、质量变化情况,提出意见措施,上报行长。提出项目开发指导性意见。i.每季度提出储备项目情况分析报告ii.每半年提出项目开发工作总结报告iii.各行业项目开发工作组每季末提出开发工作进展及重大项目开发事项报告,由综合计划局提出综合报告,一并上报行长。iv.不定期专题报告v.重大项目、重大问题专题分析报告第三章技术援助贷款29.开发银行技援贷款是为了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帮助受援对象为项目开发的前期费用提供贷款支持,通过技援贷款增强项目开发水平,提高项目开发质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时也是为了开发银行能够尽早介入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与大行业、大企业、大项目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为项目开发和新业务开拓创造条件。一、技援贷款种类及用途30.技援贷款重点支持的开发项目主要是:综合开发规划,电力、铁道、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保及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731.技援贷款是开发银行为项目开发前期工作费用提供的贷款,该项贷款分为A、B两类。贷款的使用对象是使用开发银行贷款的重点行业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32.A类技援贷款使用的主要对象为地方政府部门。A类技援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发起阶段,包括与项目开发有关的综合开发规划、项目筹划、项目论证、技术和市场等专题研究、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费用的支出。33.B类技援贷款使用的主要对象为具有统借统还能力的电力、铁路、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B类技援贷款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开发费,如地质、水文条件的勘察研究、规划、设计等工作费用。二、贷款规模34.技援贷款纳入开发银行信贷总规模,其规模在年度信贷计划中安排。35.申请开发银行A类技援贷款的单个项目所获得的技援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36.申请开发银行B类技援贷款的单个项目所获得的技援贷款额度视项目工作量而定,不受100万元额度的限制,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统借统还技援贷款一次获得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三、借款人及申请借款人37.A类技援贷款的借款人为省、地(市)政府的计委、经委或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发起人38.B类技援贷款的借款人为电力、铁道、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或单个项目的主要发起人。39.申请A类技援贷款的借款人应向所在省(区、市)开发银行分行提出申请,未设分行的省(区、市)可向管辖该地区业务的分行申请40.申请B类技援贷款的借款人向开发银行总行营业部提出申请。41.借款人申请技援贷款时应提交申请贷款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文件、材料,包括:i.申请技援贷款的用途的书面说明ii.关于开发项目初步设想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及市场前景、项目估算总投
本文标题:2_项目开发及受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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