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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3为了增强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快速防险救灾体制,迅速和妥善处理安全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英山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多个领域(行业或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其它的安全事故灾难。二、应急处理工作原则本预案作为英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行为规则。其原则包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三、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一)成立英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指挥部,其任务主要是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必要时协调人武部、武警支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共同完成事故应急处置任务。(二)英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分管公安、消防的副县长和其他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县长。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员和县安委会成员组织,日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页码,1/7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009-10-16(三)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责1、决定所发生的事故是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2、制订和修订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预案;3、组建英山县应急处理队伍,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督促检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求有关方面支持;5、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应急处理经验教训;6、作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7、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四)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组织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负责新闻发布。(五)应急处理指挥部人员分工指挥长: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全县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理。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委会副主任: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负责调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技术预案,协调事故应急处理成员单位统一抢险,协助指挥长负责抢险抢修指挥。宣传部副部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经济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矿山和工贸企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公安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火灾事故、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灾难的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协助指挥长参与其他安全事故灾难的现场指挥。交通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交通事故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页码,2/7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009-10-16建设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安全事故现场及生产系统供水和消防用水,负责被破坏的供水管线的抢修工作。教育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中小学安全事故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国土资源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地质灾害安全事故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气象局局长: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资料。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抢险抢修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医药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抢修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环保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地面、水源等严惩污染的清理、排除工作的现场指挥。卫生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中毒事故抢救工作的现场指挥和负责组织医疗救援工作。财政局局长:负责筹集调动应急处理急需资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监察局局长:协助指挥长督促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时到职到岗并认真履行职责。民政局局长:负责事故善后的救灾工作,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石油公司经理:协助指挥长负责石油仓库及加油站和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总工会副主席: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武警中队队长:负责事故现场紧急救援,参与抢险,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消防中队队长:负责组织调动消防力量,负责火灾或火险现场灭火和被困人员的救援,负责组织人员稀释易燃易爆易中毒等有害物质。交警大队大队长: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人员施救,负责各种安全事故灾难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车辆畅通无阻。供电公司经理:负责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及生产系统电力供给,负责被破坏电力线路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经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通讯畅通。页码,3/7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009-10-16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及任务(一)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县人民医院、事故单位就近医疗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送医院治疗及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保障。该组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发生事故单位的上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二)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专业组: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公安、消防及武警中队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火灾事故现场,完成火灾和火险现场灭火任务,消除易燃、易爆、易中毒等物品的二次危害,排除各种险情,抢修设备,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安全的副主任组长,由涉及事故类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三)专家组:由县消防、公安、交警、建设、国土资源、质监、交通、安监等部门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及时提出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的对策,预测事故发展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订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该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由涉及事故类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四)现场保卫组:由公安各警种和武警及事故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疏散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资的保卫。该组由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五)现场监测疏散组:由县环保、公安、卫生防疫、国土资源、燃化行业协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主要是负责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场所安全事故灾难的现场监测以及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的疏散。该组由县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六)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县交通局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主要是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和伤员;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畅通,确保抢险救援车辆及时进出事故现场,必要时,对相关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特别措施。该组由县交通局局长任组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七)通讯保障组:由县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通讯畅通。该组由县经济局联系通信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各公司经理任副组长。(八)电力供水保障组:由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保障施救现场的供电、供水。该组由县供电公司经理任组长,县建设局分管供水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九)生活保障组:由事故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该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十)气象保障组:由县气象局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资料。该组由县气象局局长任组长。页码,4/7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009-10-16(十一)家属安置组: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并安排好家属的生活。该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十二)特种装备保障组:由质监、消防、药品监督、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特种设备,如大型铲车、吊车、施工机械、防化装备等。该组由县质监局局长任组长,县消防、药品监督、建设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十三)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电视、广播等有关新闻单位参加,统一报道事故及抢险救援情况。该组由县委宣传部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十四)事故遇难者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工会、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保险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和财产损失处理。该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总工会、民政、劳动保障、保险公司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十五)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县财政、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急需的资金和各类器、物资。该组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十六)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或者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责任界定、事故处理和追究上报等工作。该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报告程序1、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1)各乡镇发生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安监局以及公安部门;(2)县直单位发生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在5分钟之内用电话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3)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讲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情况。2、县内事故报告电话:县政府办公室(夜间):7012546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办):7013513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事故报警电话:119110、119、122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均应在5分钟之内报告县政府和县安办。页码,5/7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009-10-16、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用电话快速报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2)处理事故过程中,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每隔4小时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时每个小时报告一次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应急处理初步终结后,要将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序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用文字报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二)应急处理程序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办和县安办应立即通知县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1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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