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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江市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事件分级2.1突发特别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Ⅰ级)2.2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Ⅱ级)2.3突发较大化学中毒事故(Ⅲ)级2.4突发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3.1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3.2应急专业技术机构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机制4.2应急响应措施5信息的接警和报告6应急响应的终止7应急保障-2-7.1技术保障7.2后勤保障7.3药品保障7.4经费保障8附则8.1预案管理8.2预案生效时间9附录9.1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现场紧急处置方案9.2突发化学中毒伤员救护方案9.3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4急性硫化氢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5急性甲醇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6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9.7氰及腈类化和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8致痉挛性杀鼠剂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9单纯性窒息性气体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0砷化氢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1芥子气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3路易氏气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4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9.15附表-3-1总则1.1编制目的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后,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我市医疗卫生部门应对化学中毒事故救援的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含化学恐怖袭击)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依规;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2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及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程度,由重到轻分为突发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四个等级。2.1突发特别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Ⅰ级)是指突发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100人以上中毒,或者10人以上-4-死亡,市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省级和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2.2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Ⅱ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50人以上99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上9人以下,市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省级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2.3突发较大化学中毒事故(Ⅲ)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10人以上49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以上4人以下的。2.4突发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我市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各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基地建设的同时,必须把各级医院、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以及精神卫生救援机构等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救治能力和工作效率。3.1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市级化学中毒应急指挥部: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全市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3.2应急专业技术机构-5-市级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我市指定阳江市人民医院作为市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负责全市化学中毒事故伤病人员的集中救治工作,制定常见的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积极配合省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的工作,确保化学中毒事故危重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县(市、区)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站:各县(市、区)至少指定一间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县(市、区)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站,负责全县(市、区)化学中毒事故伤病人员的初步救治工作,分类救治,及时转运危重伤员,积极配合市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的工作。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医疗救援队:我市必须建立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医疗救援专业队伍,原则上由市级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负责组建,并负责化学中毒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院:制定并落实化学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能力。当化学中毒事故造成的伤病人员较多时,各医院应按照有关指令,负责派出紧急医疗救援队伍赴现场参加医疗救护工作,及时调配医疗力量,收治现场分流的伤员。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卫生学评估,进行化学品监测,提出划分监测区、控制区、安全区域边界以及中毒防护的建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加强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各级采供血机构:负责储备和提供化学中毒事故中伤员救治所需临床急救用血。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负责做好群众应对化学中毒事故自我防护知-6-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精神卫生救援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紧急救援,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机制按化学中毒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响应。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根据有关的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首先负责先期响应并组织实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较大(Ⅲ级)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一般(Ⅳ级)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4.2应急响应措施4.2.1当Ⅰ、Ⅱ、Ⅲ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时,市级卫生部门作出以下响应:(1)立即启动市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医疗卫生救援情况。(2)立即启动市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派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抢救伤病人员。(3)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检测、评估,以确定中毒化学品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防止化学品继续对人员造成健康危害。(4)召开专家组会议,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并向市级指挥部提出进一步的处置建议。-7-(5)在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省级卫生部门支援。4.2.2当Ⅳ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时,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参照Ⅲ级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并按要求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救援情况。在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市级卫生部门支援。5信息的接警和报告5.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中毒医疗救援基地,以便先期处置。5.2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报告或通报后,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5.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报告或通报后,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6应急响应的终止化学中毒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中毒事故发生48小时后未再出现新发中毒病人;并且,Ⅰ、Ⅱ级突发事故经省级应急指挥部批准,Ⅲ级经市级应急指挥部批准,Ⅳ级经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批准,方可中止应急响应。7应急保障7.1技术保障各地要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利用现有资源,指定建设市、县(市、区)二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组建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市级总人数不少于60人,县(市、区)级总人-8-数不少于30人(以上人数为参考人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7.2后勤保障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进行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的配备,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7.3药品储备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进行化学中毒急救药品的常量储备。急救车中要常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急救药品,各医院药房要有一定库存量,并掌握急需时的供药渠道。7.4经费保障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和补偿。8附则8.1预案管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和更新。8.2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9附录(详见省卫生厅公众网:或阳江市卫生局网:)-9-9.1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一、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救援、调查和采样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首先要确保个人安全,切忌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现场,以免发生中毒。进入现场前应该先进行有效的通风换气。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救护和转运急性化学中毒患者时,可穿C级或D级防护服、配戴正压式或携氧式呼吸器、防护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疗救护人员数宜二人以上。调查和采样人员进入有毒化学品生产、储存泄漏现场调查或采样时,必须穿戴A级防护服,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眼罩、鞋靴。调查和采样人员数宜二人以上。二、现场调查内容(一)对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泄漏事故的调查。调查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应首先找到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卫生部门负责人,说明来意,以获得支持和配合。1.中毒概况调查:调查人员到达中毒现场后,应先了解中毒事件的概况,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数统计、检伤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向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建议。2.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包括现场环境状况,自然通风排毒措施的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等。尽早对现场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检测,并采集样品送实验室分析。如现场浓度已被稀释,仍可测定用于评估,也可在事后利用模拟现场进行检测。3.中毒事件相关人员的调查:调查现场中毒者及相关人员,了解-10-中毒事件发生的经过,是否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有否设备故障、有否违章操作,中毒人员接触毒物的时间、地点、方式,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工种、主要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同时向临床救治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如事件发生过程,抢救过程,临床资料,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必要时可采集患者血或尿样进行相关检测。4.对现场调查的资料作好记录,请受调查的人员签字,并进行现场拍照、录音等。(二)经口中毒事件的调查。在接到中毒报告后,应尽快携带应急处理所需物品前往现场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1询问中毒病人及同餐进食而未中毒者进食的食谱,通过分析两组人员进食食物的差别,来确定可疑的中毒食品;2.向中毒事故有关人员询问就餐的人数,食物的来源;3.对可疑中毒食品的加工过程及其加工场所进行调查:(1)详细了解可疑中毒食品的加工和制作流程,分析其存在或产生某种危害的可能性;(2)检查食品的原(配)料、加工方法和储存情况;(3)现场周围环境和生活习惯的调查;(4)采集可疑中毒食品样品送实验室分析。4.对现场调查的资料作好记录,请受调查的人员签字,并进行现场拍照、录音等。三、中毒事故现场建议在确认急性化学中毒事件后,应立即向化学中毒应急指挥部提出如下建议:(一)职业性中毒的现场控制措施主要有:切断火源、气源,-11-停止导致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设置隔离区;强力通风;禁止缺乏有效防护的人员进入
本文标题:广东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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