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新津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新津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基本原则1.5预案启动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2.2职责任务2.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2.4应急联动3监测预警机制3.1火灾动态监测3.2火险预测预警4信息报送和处理5火灾扑救5.1分级响应25.2扑火指挥5.3扑火原则5.4临时机构的设置与职责5.5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5.6扩大应急5.7应急通信5.8扑火安全5.9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5.10医疗救护5.11新闻报道5.12应急结束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6.2火灾调查、评估、总结6.3奖励与责任追究7综合保障7.1通信与信息保障7.2抢险装备保障7.3应急队伍保障7.4交通运输保障7.5经费保障8培训、宣传和演练38.1宣传教育8.2培训8.3演练9附则9.1术语说明9.2预案管理9.3跨市、州界森林火灾9.4预案解释部门9.5预案生效日期4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在本预案的指导下,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一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4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县级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快速、保障有力。5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扑火队员的生命安全。提高警惕,常备不懈。要做好紧急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信息准确,归口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其余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或散布相关信息。1.5预案启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武装部部长、县林业园林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成员单位:县林业园林局、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广电局、县旅游局、县法院、县气象局。62.2职责任务2.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协助各乡(镇)政府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火情;负责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发布或授权发布火灾有关信息。2.2.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园林局。职责是:接到火情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林业主管部门报告,跟踪了解、掌握和报告火情动态;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开展一般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林火档案;完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力的其他工作。2.2.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林业园林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灾扑救的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县教育局:负责林区中、小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火灾发生后灾区学生疏散及复课等工作。县民宗局: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林火预防工作,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规范各种宗教活动的用火行为。县公安局: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加城市周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7和火灾案件侦破。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县财政局:做好扑救火灾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工作。县旅游局: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地及附近区域游客的疏散、撤离工作。县政府新闻办:按照《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负责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县广电局:负责森林火灾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县武装部:负责协调驻县部队,组织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相关工作。2.3应急联动110、119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应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县公安消防、参与扑救。必要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报请县政府商请当地驻军支援扑救。83监测预警机制3.1火险预测预警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信息。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高危火险区域或重点火场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降低火险等级和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4信息报送和处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2)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3)威胁村庄农户和林区重要设施的;(4)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划地区的;(5)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区(市)县支援扑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县政府要在火灾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5火灾扑救95.1分极响应根据森林火灾的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5.1.1Ⅰ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以及需要国家、省支援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救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5.1.2Ⅱ级响应当出现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者发生在市、州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拟定方案、调动力量、下达任务,组织指挥各项火灾扑救工作。5.1.3Ⅲ级响应当出现火场持续24小时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10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发生在市、州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外市、州大面积火场距我市界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境内森林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启动新津县处置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建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5.l.4Ⅳ级响应发现火情,当地森林防火部门立即组织扑救。当出现火场持续8小时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或者有需要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协调的其它情形,火灾发生地区(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启动当地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并适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通报扑火进展情况。5.2扑火指挥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逐级指挥。如果林火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蔓延扩大,应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适时提高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级别,相应调整人员组成,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在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11救任务时,设立相应的指挥小组,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指挥本片、段的森林火灾扑救。5.3扑火原则5.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5.3.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5.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5.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5.3.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5.4临时机构的设置与职责5.4.1火场前线指挥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成立相应级别的火场前线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担任;成员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火灾发生地、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火场前线指挥部认为12应当参与扑火救灾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火场前线指挥部的职责:疏散并妥善安置火场的非扑火人员,从实际出发制定扑火救灾方案,统一组织、调动、调整扑救力量,做好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医疗救护工作。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应急协调指挥中心的决定、命令,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应急协调指挥中心报告林火动态。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当设立林火扑救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抢险小组,分工负责各项具体抢险救灾工作。扑救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组织调度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医疗物资。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组织、13协调调度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功能建设,特别是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负责火灾原因侦察和火灾案件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火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前线指挥部和火场物资保卫工作。5.5扑火力量的组织与动员5.5.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并动员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迅速参加扑救工作。严禁中小学生参与扑火。如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支援,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政府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实施跨区(市)县增援,或者请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5.5.2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森林消防队伍的调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本辖区内专业、半专业、义务森林消防队和干部、群众参加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集市域内其他区(市)县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5.5.3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调动。火灾发生地公安消防、民
本文标题:新津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503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