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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前言1、适用范围2、术语和定义3、应急预案的分类4、应急预案的编制准备和要求5、应急预案与安全管理体系6、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7、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8、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9、附件前言本指南旨在为航运企业或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编制应急预案提供指导,使之更好的执行《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ISM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简称《应对法》)、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简称《NSM规则》)及国家有关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的有关规定。本指南依据《ISM规则》、《应对法》、《NSM规则》和国家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有关行业标准制定。认识到航运企业或船舶种类和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不同,本指南依据一般性的原则编写。应急预案体系是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应急准备的重要部分。建立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是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高级领导层的承诺和执行力度是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全员参与和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及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最终效果。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写。1适用范围1.1本指南是航运企业(含水上水下施工企业)编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指导性文件;本指南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内容和要素,标明了航运企业突发事件的种类、预案类型、应对措施等。1.2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各类航运企业,包括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光船租船人及其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船舶。1.3航运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以提高可操作性、有效性、适用性为原则,对应急预案指南给出的预案种类、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1.4当本《指南》与公约、法律法规有冲突时,应按照公约、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2.1突发事件emergencyevent本指南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船舶、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及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2.2应急预案emergencyresponseplan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水上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2.3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水上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2.4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突发事件或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2.5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以及岸基支持。2.6恢复recovery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航行、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2.7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NTERNATIONALSAFTYMANAGEMENT(ISM)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A.741(18)决议《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2.8安全管理体系SAFTYMANAGEMENTSYSTEM(SMS)能使企业人员有效地实施企业的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针所建立的,并文件化的体系。2.9符合证明DOCUMENTOFCOMPLIANCE(DOC)颁发给符合ISM规则要求的航运企业的证明文件。2.10安全管理证书SAFTYMANAGEMENTCERTIFICATE(SMC)颁发给船舶,证明企业及其船舶管理营运符合已批准的安全管理体系(SMS)的证书。2.11《NSM规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12海损船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火灾和爆炸、风灾、自沉、其它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海上事故。2.13机损船舶柴油机主推进装置、轴系及推进器、发电原动机及电站、锅炉、舵系等主要系统或设备由于故障或潜在的缺陷造成损坏并丧失其工作性能,且造成一定直接经济损失。3应急预案的分类突发事件一般分为四类: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公共卫生。针对每一类事故灾难的具体相应措施可能千差万别,但其基本应急模式是一致的,可以由一个综合的标准化应急体系来完成。应急预案可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航运企业可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的范围,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3.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企业的整体预案,以岸基支持与集中指挥为主,侧重在应急救援活动的组织协调,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明确本企业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通过综合应急预案可以清晰的了解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概况,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所有企业都应编写。3.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不同突发事件类别(如海损事件、机损事件、海上污染、航运保卫、灾害性天气、群体事件等)、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要与综合预案相互衔接,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以达到最大程度的调动和使用资源,快速、有序地发挥最佳应急救援效果,适用于大型企业或行业集团。3.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根据航运企业的经营风险,针对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同的具体事故或险情制定的应急处置和预防措施(如:碰撞;搁浅;货物移动;货物散漏或污染;火警;货物抛弃;船体进水;机舱事故;结构损坏;主机失灵;舵机失灵;电源损坏(包括电器设备故障产生的短路过热等);弃船;人员落水/搜救;进入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严重受伤(死亡);暴力或海盗行为;直升飞机操作;恶劣天气损害;机械设备故障引起高温液体飞溅;高温气体泄漏;沥青船货喷等)。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参与应急人员要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反应迅速、正确处置。适用于直接管理船舶的企业、船舶和现场作业。4应急预案的编制准备和要求4.1编制准备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4.1.1航运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各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4.1.2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收集编制应急预案所需要的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范例、技术标准、主管机关的强制性规定,国内外同行业和本单位各类事故案例及本单位船舶技术资料等)。4.1.3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制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进度、完成时间、评审标准和实施计划的控制要求。4.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4.2.1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中应急准备的要求和搜集到的各种资料,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所面临的危险因素,确定事件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及事件的危害程度、数量和分布情况。本指南8.3所列出的事件种类供参考,但不局限于所列。4.2.2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和评估,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的危害性,形成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4.2.3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4.2.4客观评价本企业内、外的应急处置能力。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4.3编制要求4.3.1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件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编制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能最有效地利用社会应急资源,最大程度地发挥出自救和互救能力。并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4.3.2参照本指南编制应急预案,要满足《ISM规则》和《NSM规则》的相关规定。例如:要求企业应当根据情况指定一名或数名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明确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及对各船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进行监控职能,并确保按需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同时要求企业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确立船长的绝对权力和责任等。4.3.3在预案编制中要把应急组织结构、职责描述清楚,使之应急响应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避免相互扯皮贻误应急抢险时机。在程序编辑中要注意层次清楚、内容明确、上下贯通。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预防与预警”“处置措施”程序时,一定要细化,以便为岸基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应以直接管船企业和船舶为主,明确、细化船岸发生突发事件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4.3.4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5应急预案与安全管理体系5.1安全管理体系国际海事组织颁布了《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即《ISM规则》,并作为强制性的规定,于1998年7月1日正式生效。《ISM规则》作为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的国际标准,要求航运企业/船舶确立安全目标,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文件化的安全管理体系(SMS),并通过认证机构审核取得符合证明(DOC)/安全管理证书(SMC)。1993年开始,我国即开始安全管理的宣贯,1996年发布了《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范》,并从1998年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正式实施《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我国凡是涉及国际运输的航运企业/船舶都已经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运行。2001年7月12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即《NSM规则》,从事国内运输的航运企业/船舶,强制要求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体系。“9.11”事件以后,为了有效防止恐怖袭击,加强船舶和港口保安,2002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召开的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了SOLAS公约第XI-2/1条《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国际规则》(简称为《ISPS规则》)。并于2004年7月1日生效。为了便于实施保安管理体系,航运公司已将其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5.2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推进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要求而建立的,为了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国家发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5.3相互关系5.3.1《ISM规则》和《NSM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海洋环境污染和财产的损害。《ISPS规则》的目标是防止恐怖袭击,提高船舶保安管理水平,控制和减少船舶保安事件的发生,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保安事件造成的损失。是针对港口、航运企业和船舶,强制要求其建立和有效实施安全管理体系,以达到上述目标。5.3.2建立企业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为了把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企业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5.3.3《ISM规则》第八节“应急部署”,要求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建立应急计划,《ISPS规则》要求制定船舶保安计划,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恐怖事件等制定应急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或避免各类突发事件带来的灾难性的后果,应急计划和船舶保安计划实际上就是应急预案。5.3.4安全管理体系涵盖了应急预案体系,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应急预案体系是针对所有企业和机构,覆盖
本文标题:海事应急预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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