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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红桥煤矿煤尘有煤尘爆炸性。煤炭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大量煤尘。根据矿井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测尘数据的分析,矿井产生煤尘的主要尘源有:工作面的放煤口,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地点,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放炮作业地点等,而且上述地点均具备产生高温热源的条件,如果防尘措施不力,发生煤尘爆炸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他工作地点发生瓦斯爆炸且存在大量积尘,或者运煤斜巷发生跑车事故扬起积尘也可能发生煤尘爆炸。煤尘爆炸事故与生产的强度和综合防尘措施落实的程度有关系,和季节没有直接关系。危害程度:煤尘爆炸能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设备毁坏、停产、资源浪费等,尤其是有可能将积尘扬起,造成二次、三次的连续爆炸事故,连续爆炸是煤尘爆炸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会使矿井遭受严重破坏,甚至有可能造成矿井报废。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矿长负责指导、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管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2.3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和互救,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2.4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井下所有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并发挥其作用。3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及职责执行矿综合预案的相应内容。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4.1.1测尘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周期、定点测尘。4.1.2通风科对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的综合防尘设施进行验收。4.1.3通风工区瓦斯检查员、通风工、防火检查工等下井职工必须检查其巡回检查路线上防尘设施情况和巷道积尘情况。4.1.4采掘工作面防尘的监督检查采取检查表的方式,检查表应列明区域内应具有的防尘设施及完好状况,区域内的巷道冲刷及粉尘积聚情况。安监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填写清楚,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检查表报安监处值班领导。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责防尘人员,每班负责责任区内的防尘工作,并把名字填写到防尘管理牌板上。4.1.5矿每月组织两次通防检查。4.1.6矿各级管理人员、质量验收员下井时必须检查巷道积尘情况。4.1.7事故预防措施4.1.7.1预防煤尘爆炸措施a)机修工负责建立和维护的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所有通风巷道以及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防尘供水管路中必须安设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b)防尘工区负责保证防尘水源水量充足,满足防尘用水的要求。地面防尘用水贮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安设和维护水质过滤器和水压表。c)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d)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e)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爆破前后冲刷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f)各综合防尘设施必须正常使用并保持完好,出现喷嘴雾化不好、堵塞、丢失现象必须及时维修、更换、补充。g)防尘工区必须做好综放和综采工作面的煤层注水工作,确保注水效果,减少粉尘生成量。h)防止出现引爆火源,主要包括防止出现各类明火、炮火,避免产生摩擦火花、撞击火花;皮带、电缆、风筒等非金属材料必须具备抗静电、阻燃等安全性能;按规定着装,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做好防治煤层自然发火工作,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等。i)杜绝煤尘堆积。矿井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冲刷制度的要求对井下巷道进行清扫、冲洗煤尘、巷道中的浮煤必须定期清扫运出。4.1.7.2隔绝煤尘爆炸措施a)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b)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采用隔爆水棚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及辅助隔爆棚,分别设置在以下地点: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m2。各相关单位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棚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2预警行动煤尘爆炸事故预警的条件一是出现了煤尘堆积现象,二是出现高温火源。煤尘堆积现象是指煤尘存在井巷表面连续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毫m的现象。4.2.1测尘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周期、定点测尘。测尘结果通过报表和电话汇报等形式上报给通风科、通风副总。发现粉尘浓度异常增高,必须及时汇报给矿总工程师,并简要汇报原因。4.2.2通风科对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的综合防尘设施进行验收。综合防尘设施不合格,采掘工作面不得开工。设施安装单位负责整改。4.2.3通风科瓦斯检查员、通风工、密闭检查工等下井职工必须检查其巡回检查路线上防尘设施情况和巷道积尘情况。发现防尘设施损坏或者巷道煤尘堆积现象及时汇报给工区值班人员。通风工区值班人员负责安排人员进行整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上述现象,汇报通风科,由通风科安排相关单位整改。4.2.4矿每月组织两次通防检查。检查结果由通风科汇总并将问题发给各相关单位,各单位进行整改。4.2.5矿各级管理人员、质量验收员下井时必须检查巷道积尘情况。发现煤尘堆积现象及时汇报安监处,由安监处信息办负责落实隐患整改情况。4.2.6井下任何人发现各种非控制火源,必须立刻汇报矿调度室,并启动《井下火灾应急处理预案》。4.2.7安全科、通风科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煤尘爆炸事故的信息,汇报矿总工程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矿总工程师及时通知通风科、技术科、通风工区等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后,矿长启动矿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同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5信息报告程序执行矿综合应急预案相应内容。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的地点,预计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确认为Ⅰ级响应。6.2响应程序煤尘事故发生后,矿长立即启动矿综合应急预案,并立即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请求支援。6.3煤尘爆炸事故处置措施6.3.1煤尘爆炸的结果。煤尘爆炸时,可产生高温气体和火焰,瞬时温度可达2300~2500℃,形成高速传播的火锋面,且火焰传播速度极快(610~1800m/s);煤尘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有正向冲击和反向冲击,传播速度达2340m/s,并能扬起煤尘,扬起的煤尘被随后的火焰点燃,将造成煤尘连续爆炸;煤尘爆炸可产生高压,理论压力可达735.5kPa,实际要大于此值,且随离开爆源距离在一定范围内呈跳跃式增大;煤尘爆炸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尤其是CO浓度一般为2~3%,最高达8~10%,造成人员中毒,同时爆炸消耗大量氧,氧浓度迅速降低。6.3.2现场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发生,即可判断发生了煤尘爆炸,必须紧急避灾。井下人员当发现附近有空气颤动、咝咝的空气流动声等爆炸前的预兆时应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当发生煤尘爆炸后,现场人员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向煤炭局应急办公室6911229,并立即组织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现场,调度室根据附表一,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6.3.3爆炸后,遇险人员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6.3.4矿领导必须立即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现场侦察,准确探明事故的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矿救护队及时将现场侦察结果反馈给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对外发布预警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安监处负责具体执行。矿总指挥要根据汇报情况及时通知可能受灾害影响地点人员进行撤离。6.3.5在确认无二次爆炸危险时,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立即扑灭。为了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抢救人员时,要在查清确无火源的基础上尽快恢复通风。矿山救护队在侦察中遇到冒顶无法通过时,侦察小队要迅速退出寻找其通道进入灾区。进入前切断灾区电源,注意检查灾区内各种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温度及通风设施的破坏情况。穿过支架被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保证退路安全。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6.3.6处理煤尘爆炸事故的主要任务:一是首先组织救护队侦察灾区情况,抢救遇难人员;二是如果爆炸引起火灾,要及时扑灭,防止再次引起爆炸;三是采取最快的措施恢复灾区通风;四是寻找根源,查明引爆原因。6.3.7具体救助措施如下:6.3.7.1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难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应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6.3.7.2在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的同时,要组织通风人员向灾区附近运送局部通风设备,准备迅速恢复爆炸区域的通风系统。6.3.7.3如果爆炸区域巷道距离较长、温度高、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应迅速采取安装局部通风机、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烟雾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难人员。这种方法处理煤尘爆炸事故,既能保证速度,又安全稳妥。6.3.7.4矿调度室通知有关区队、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启用应急救援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矿医院应立即启动创伤急救预案,进行应急医疗救护。需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联系其他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6.3.7.5指定一名副矿长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下井。6.3.7.6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一名副矿级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6.3.7.7命令应急救援人员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救援。6.3.7.8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应急救援人员不足时,及时报告
本文标题: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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