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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首选金英杰教育()2017护士资格考试第十八章护理伦理本章约占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0.8%。出题量在2题左右。历年常考护士伦理具体原则。护士、病人的权利和义务。考生着重掌握常考的知识点。祝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1护士执业中的伦理具体原则1.自主原则自主原则的含义是指尊重患者自己做决定的原则。适用于能做出理性决定的人。2.不伤害原则不伤害原则是指不给患者带来可以避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损伤、疾病甚至死亡。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护理人员平等对待患者。4.行善原则行善原则是在指医护人员对患者直接或间接履行仁慈、善良和有利的行为。2护士的权利和义务1.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1)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2)享有安全执业的权利(3)享有学习、培训的权利(4)享有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5)享有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6)享有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医学首选金英杰教育()2.护士的义务(1)依法进行临床护理义务(2)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3)正确查对、执行医嘱的义务(4)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5)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3.护士违反法定义务的表现①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②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护士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③泄露患者隐私的。④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3病人的权利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患者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患者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2)患者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3)患者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4)患者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患者有权接受治疗前得到正确的信息。(5)患者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6)患者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7)患者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8)有获得赔偿的权利。(9)请求回避权。
本文标题:2017护士资格考试第十八章护理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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