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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金融》教案第一章财政导论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们了解财政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掌握财政的概念、特征,理解公共产品的含义、特征以及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的关系,掌握财政的职能。教学重点与难点:财政的概念,公共产品的特征,财政的职能。教学内容:第一节财政的一般概念一、财政现象二、财政概念的一般表述财政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的集中性分配。三、财政的一般特征1.财政分配的主体:国家2.财政分配的对象:社会产品3.财政分配的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4.财政分配的形式:实物形式、力役形式、货币形式第二节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一、公共产品及其特征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2.消费的非排他性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4.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二、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1.公共产品2.外部效应3.不完全竞争4.收入分配不公5.经济波动与失衡三、借鉴意义1.重新认识财政的性质2.重新界定我国财政的职能范围3.把效益放在重要地位4.公共产品理论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有借鉴意义第三节财政的职能一、资源配置职能1.资源配置的含义资源配置是指通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资源结构的合理化,使其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调节资源在地区之间的配置调节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的配置调节全社会的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二、收入分配职能1.收入分配过程和目标,.收入分配通常是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其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2.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调节部门及产业之间的收入分配调节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调节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调节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3.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途径税收、转移支付等三、经济稳定职能1.经济稳定的含义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经济适度增长2.经济稳定职能的内容调节社会总需求,实现供求总量的大体平衡调节社会总供求结构上的平衡3.实现经济稳定职能的措施相机抉择机制;自动稳定机制等第二章财政收入概述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们掌握以下内容:财政收入的分类与结构;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以及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教学重点与难点:财政收入的形式;财政收入的规模分析教学内容:,.第一节财政收入的分类与结构一、财政收入的形式分类1.税收收入2.企业收入3.债务收入4.其他收入二、按经济部门分类1.农业2.工业3.建筑业4.商业等三、按经济成分分类四、按价值构成分类1.来自于C部分的2.来自于M部分的3.来自于V部分的第二节财政收入规模分析一、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二、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作用2.政府职能范围的制约作用3.经济体制和分配政策、制度的制约作用,.4.价格的制约作用第三章税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们掌握以下内容:税收的性质和特征;税制构成要素以及税收的分类;各税种计征。了解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教学重点与难点:税收的性质和特征;税制构成要素。教学内容:第一节税收的性质和特征一、税收的含义及性质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对税收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税收的主体是国家,即税收是由国家或政府来征收的,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征税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在对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中,存在着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这种政治权力凌驾于财产权力之上,没有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征税就无法实现;第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一部分社会产品,主要是一部分剩余产品;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第六,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税收始终占重要地位,这是由税收的形式特征所决定的。二、税收的形式特征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是凭借政府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法令实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税收的无偿性使人们容易将其与国家信用关系中的国债的有偿性区别开来。但也必须指出,税收无偿性也是相对的。3.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的标准,包括征税对象、征收的数额或比例,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收。第二节税制要素,.一、税制的含义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条例和征收办法的总称。二、税制要素(一)纳税人纳税人亦称为纳税主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纳税人应与负税人相区别。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在税收负担不能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在税收负担可以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与负税人是分离的。(二)课税对象课税对象亦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标的物,是征税的根据。课税对象的确定解决对纳税人的什么征税的问题,它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三)税率税额与纳税对象之比即为税率。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和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既是决定国家税收收入多少的重要因素,也是决定纳税人税收负担轻重的重要因素,因此,它反映了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以及提供劳务的经营活动中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五)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国家开征的每一种税都有纳税期限的规定。(六)附加和加成和减免附加和加成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以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加成是加成征税的简称,是对特定纳税人的一种加税措施。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有减税、免税以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七)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第三节税收分类一、按照课税对象分类按照课税对象的标准,可将我国现行税分为流转课税、所得课税、财产课税、资源课税和行为课税五大类。二、按照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可将税收划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可分为价内税与价外税四、按税负转嫁与否,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五、按照税收的管理权限,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第四节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一、1950~1978年间的税制建立与发展二、1979~1993年间的税制改革三、1994年的税制改革第五节流转课税一、流转课税的对象和特点流转课税是指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特点:1.课征普遍2.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3.实行比例税率,除少数税种外,商品课税一般在税率的制定上,采用比例税率。4.计算征收方便二、流转课税的主要税收(一)增值税1.定义: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定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2.特点: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可以有效地减少偷漏税。税收收入不受商品流转环节的影响,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有利于实行彻底的出口退税。3.增值税的类型:生产性增值税;收入性增值税;消费性增值税4.征税范围和纳税人5.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6.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二)消费税1.定义: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应税消费品5类11种消费品。3.税率采取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三种形式。4.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十销售额×比例税率(三)营业税1.定义: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营业行为。凡在我国境内发生上述营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3.税率3%、5%、20%4.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四)关税第六节所得课税,.一、所得课税的性质和特点所得课税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所得课税的特点:1.税负不易转嫁;2.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税负较公平;3.税源普遍,课征有弹性;4.计税方法复杂,征管难度大二、所得课税的主要税种(一)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来源于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组织。4.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法定税率为33%。5.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1.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一切所得和非我国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课税对象和纳税人3.税率4.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农业税1.农业税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纳税人: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是农业税的纳税人。3.课税对象:农业收入,即指粮食作物、薯类作物和部分经济作物的收入。4.计税依据:常年产量,即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当地的一般经营条件和种植习惯,在,.正常年景下所能收获的产量。常年产量确定以后,在一定时期内不予改变。5.税率: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第七节其他课税一、资源课税二、财产课税三、行为课税第四章国际税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们掌握以下内容:国际税收的含义及本质;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税收饶让;跨国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调整。教学重点与难点:国际税收的含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教学内容:第一节国际税收的含义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对跨国纳税人进行课税而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二、国际税收的本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三、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两者的区别在于:征税的依据不同;反映的分配关系不同;处理分配关系的方式不同。第二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一、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什么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二、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1)不同税收管辖权的重叠。(2)同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三、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1.免税法,.也称豁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不予征税,仅对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2.扣除法也称扣税法,是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予以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3.低税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按单独制定的较低税率征税。4.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境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在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境外的已纳税款,只就其差额缴税,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四、税收饶让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收。第三节跨国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调整一、跨国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二、跨国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调整原则三、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标准第五章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了解国有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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