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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中心小学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联合中心小学内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对本预案处理范围内所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紧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各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因自然灾害以及非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非主观故意的非暴力性突发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漏电、教学楼坍塌、实验室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伤害事件;3、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暴力性突发事件:不法人员入侵校内实施暴力、不法人员聚众冲击学校、抢劫事件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的暴力性侵害事件。第二章机构和制度第一条应急机构1、学校组织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组长:杨孝其副组长:朱祝平薛安民成员:张华孙权祝明龙郭松王纪根薛国平黄勇孙美玲各班班主任第二条报告制度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在发现后5分钟内向局办公室和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同时新坝镇政府、派出所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力伤害事件的;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2、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第三章一般预案及处理流程第一节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第一条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第二条预防措施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及其车辆进入学校。3、加强对校园附近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第三条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报警。打110报警电话或者按紧急报警按钮。2、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3、立即报局办公室、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先口头后书面。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校方要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7、险情排除后,立即通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到场会同处理善后事宜。第二节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第一条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第二条预防措施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5、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第三条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即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卫生监督所。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市级以上医院救治。2、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突发事件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3、校保健老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卫监所进行调查。4、将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样并加以封存。5、立即寻求法律的解决途径。6、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第三节师生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条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第二条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四条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季节性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第五条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6、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第六条操作程序及责任人1、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疾控中心。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校长。2、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4、记录:卫生教师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卫生老师。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7、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学校领导要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卫生老师。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卫生老师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第四节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条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第二条预防措施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2、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3、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4、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5、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第三条处理程序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6、灭火后立即通知专业人员,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第五节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条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第二条预防办法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第三条处理程序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移交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新坝镇处理。(5)通知专业人员代表学校处理事故纠纷,调查取证工作由专业人员完成。(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征得监护人同意,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并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2、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教育部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2)给付补偿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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