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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杨泥娃报道近日,对于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的相关细则“出炉”。此前,央行“第8号公告”发布,明确指出,将进一步扩容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内机构投资者类型,全面规范境内机构准入流程,因而其相关细则的落地也是备受期待。文件指出,未来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在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时,均应按照央行上海总部的规定进行网上备案,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联网手续。而在此之前,除16家上市银行的理财产品之外,其他中小银行理财资金一直没有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的权限,使其不得不借其他“资金通道”以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昆仑银行战略投资与发展部总经理助理李建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备案管理细则的出台体现了监管思路的变化,其放宽了央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的事前审批,标志着监管重心正在由事前准入向事后监管倾斜,这也是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李建军认为,银行间债市机构投资者的“扩围”是顺应了当前银行业发展客观需要的一项重要改革。“一方面,当前银行业正面临着资金宽裕的问题,银行业间资金较为宽松,但受到经济大环境影响,经济面临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使得银行业的新增信贷需求不足,资金难以顺畅流入实体经济;另一方面,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持续增加,银行的自身经营结构面临挑战,银行也在逐渐由传统业务向多元化经营模式发展,探索更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同时,这一新政策的背后也是近年来银行理财发行和存续规模持续扩张。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续的理财产品资金账目余额达23.5万亿元,同比增长56%,全年产品发行总量186792只,募集资金158.41万亿元,同比增长3%和39%。值得注意的是,“第8号公告”提出将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在内的三类新型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类型作为独立主体,合法、合规地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对非法人类产品外延实现了“扩围”,有效地促进了债市主体的多样性发展。在交通银行(601328)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看来,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加,市场的稳定性和流动性风险都将向好发展。“伴随着市场投资者结构和资金结构的变化,市场交易特征很大程度上会表现为市场活跃性较之前有所提高的景象,增量投资者和增量资金势必推动银行间市场交易量迈向新的台阶。”李建军指出,“此次关于银行间债市机构投资者的改革,将有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活跃度,也将有利于提升银行的盈利性,给银行提供更多的资产和项目的选择,也将促进银行从传统业务更好地向多元化业务转型。同时,对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调整经济金融结构都将发挥出重要作用。”责任编辑:lq内部优惠券完!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本文标题: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扩围”-市场交易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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