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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99B65备案号:17158-2005DB北京市地方标准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2005-06-28发布2005-08-01实施DB11/T290—2005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290—2005I前言为适应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的需要,提高森林抚育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国标GB/T15781—1995基础上,结合北京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实际编制而成。主要定义采用国标GB/T15781—1995定义。本标准附录A、B、C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林业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林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敬、杜鹏志、徐程扬、蔡宝军、王继兴、闫学强。本标准由北京市林业局归口并负责解释。DB11/T290—2005II引言北京市的生态公益林中,中幼龄林的面积为37.2万公顷,占现有林地总面积的81.8%以上,而且仍在逐步扩大。这些森林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及时而合理的抚育是改善林分环境的主要措施,对提高造林保存率,促进林木的生长,以改善首都的生态环境,为市民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更好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是林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必须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切实保证抚育作业质量。为使我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开展,编制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地方标准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非常重要。DB11/T290—20051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对象、抚育方法、调查设计与施工、核查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的抚育管理。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生态)公益林non-commercialforest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GB/T18337.1—2001,定义2.1]2.2天然次生林secondaryforest原始林或人工林,经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破坏之后,未经人为的合理经营,借助自然力量恢复起来的一种天然林。2.3飞播林aerialseedingstand用飞机撒播种子造林方法形成的森林。2.4人工林plantation用植苗、播种、扦插和其他各种人工方法培育的森林。[GB/T15781—1995,术语2.3]2.5风景林handscapeforest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森林。有各种风景设施。2.6混交林mixedforest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树种组成的林分。任一树种在林内所占的比例均不足65%,而且能够较长时间形成稳定的群体的林分。2.7中幼林young-middleagedforest幼龄林和中龄林的统称。幼龄林是森林生长发育的幼年阶段,通常指Ⅰ龄级或Ⅱ龄级的林分;中龄林也叫壮龄林,指林龄为Ⅲ龄级至不超过Ⅳ龄级的林分。2.8主要树种mainspecies混交林中符合经营要求的居于主要地位的树种。2.9DB11/T290—20052伴生树种accompanyingspecies混交林中居于从属地位,陪伴和促进主要树种生长的树种。2.10自由木freetree在天然林中,散生于林层上方,树冠庞大的林木。2.11林分stand在林木起源、林相、树种组成、年龄、地位级、疏密度、林型等内部特征相同的一个群落,并与相邻群落有所区别的一片森林。2.12林龄standage林分中林木的平均年龄。2.13立地site林地上影响林木生长发育的自然环境因子的综合。2.14蓄积量volume单位面积林地上所有活立木材积的总和,以m3为单位。2.15郁闭度crowndensity林分中树冠彼此连接的程度。以林分整个乔木树冠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此林地总面积的比值来表示。2.16林分密度standdensity单位面积林地上活立木的株数。2.17林窗gap直接处于林冠空隙下,仍保持森林环境特点、面积在25m2以上的空地面积。[GB/T18337.1—2001,定义2.18]2.18林层storey林分中,林木构成的层次。2.19林木分化differentiatianoftreeformineven-agedstand林木在树种相同、年龄相同、立地条件一致的地段上,高矮、粗细和生活力方面随着森林生长发育而表现出来的差异。如某个地段上,平均树高为1,则昀高的1.2,昀矮的为0.8;同样,如果平均树干胸高直径为1,则昀大的为1.7,昀小的0.5。林木分化的程度,因其自身的遗传性及环境特点而异。2.20生长季growingseason在某一确定地区一年中适合植物生长的时期。2.21生态交错区ecotone生态交错区又称群落交错区或生态过渡带,是两个或多个生态地带之间(或群落之间)的过渡区域。如森林和草原之间有一森林草原地带,两个不同森林类型之间或两个草本群落之间也都存在交错DB11/T290—20053区。生态交错区的形状与大小各不相同。过渡带有的宽,有的窄;有的是逐渐过渡的,有的变化突然。群落的边缘有的是持久性的,有的在不断变化。2.22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单位空间或地段内生物物种的多样化程度。包括所有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种类,可用单位调查空间或地段上所有物种的种类数表示。2.23食物链foodchain物种之间通过相互攫食而行成的连锁关系。2.24中幼林抚育young-middledagedforesttending在幼龄林和中龄林阶段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在林分中适时采取割灌(草)扩埯、定株、间伐、修枝等人为干预措施,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所采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2.25定株singling在幼林中,按照合理的密度保留一定林木的抚育作业。2.26修枝pruning又称人工修枝。人为地剪去树冠下部的枯枝及部分活枝。剪去树干上部分活枝的措施称为绿修;剪去树干下部枯枝的措施称为干修。2.27卫生伐sanitationcutting为改善森林的卫生状况、促进林木健康生长而进行的采伐。2.28生态疏伐ecologicalthinning为使森林形成林冠梯级郁闭,林内大、中、小立木都能直接接受阳光,诱导形成复层异龄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而进行的一种综合抚育方法。[GB/T18337.1—2001,定义2.20]2.29景观疏伐thinningforlandscapeimpoving对风景林按森林美学的原理,改造或塑造森林景观,创造自然景观异质性的一种抚育方法。[GB/T18337.1—2001,定义2.21]2.30抚育采伐标准地thinningplot为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或科学研究、检查抚育效果提供依据的一定面积的森林地段。它能够反映待测林地的平均指标,是整个林分的缩影,通过它可以获得林分的各种数量和质量指标。有临时标准地和固定标准地之分。后者有不进行采伐的对照区。2.31疏伐强度thinningintensity砍伐和保留林木的程度。常用采伐木的蓄积(或株数)占小班蓄积(或总株数)的百分率表示。合理的强度取决于经营目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以及经济条件。一般根据森林的生长与立木之间的数量关系,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按照合理的密度确定。确定合理的强度可依据蓄积、昀适株数、郁闭度等方法。DB11/T290—200543抚育原则总原则是“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3.1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3.1.1保留林分中不影响主要树种生长的乔、灌、草,促进林分发育为复层林,保持森林的近自然状态,给林中鸟、兽提供生息繁衍的场所;保留桑树、构树、欧李、悬钩子、山楂、杜梨、栎类等乔灌木,以维护鸟类、小兽类的食物链。3.1.2保护森林中珍贵的动物和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3.1.3保护天然更新的实生幼树,促进林分发展成异龄林。3.1.4林中空地和林窗是重要的生态交错区,要尽可能地保留其自然植被。3.2注重景观效果的原则3.2.1保留林分中有观赏价值的“春花秋叶”的乔灌木,如山桃、山杏、黄栌、杜鹃等。3.2.2在保证林分健康的条件下,保留观赏价值高的自由木,以及生长奇特的多头树、畸形树、寄生树等特形树,使其成为林中景观。3.3注重树种配置的原则在人工纯林中应尽可能保留天然次生树种,不应将混交林伐为纯林。4抚育对象4.1防护林目的树种多,抚育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沙化的防护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抚育对象。——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植被受光困难的林分;——遭受病虫、火灾、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受害木达到10%以上的林分。4.2特种用途林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抚育对象。——密度过大,竞争激烈,林木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风景游憩需求的林分;——生长发育不良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遭受病虫、火灾、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受害木达到5%以上的林分;——出于观赏目的需要改变群落结构与组成的林分。4.3暂缓或有限制地进行抚育的森林4.3.1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森林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缓冲区原则上不进行抚育,试验区的森林只进行卫生伐,在试验区内按试验设计进行抚育。4.3.2山体坡度36°以上或土层瘠薄、岩石裸露,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林分,一般不进行抚育间伐。4.3.3国家级森林公园,除林分过密和景观改造等情况外,一般不进行抚育间伐。4.3.4国防林和环境保护林只进行卫生伐。5林木分级5.1人工林及天然次生林中的单层同龄纯林林木分级林木分级是确定间伐木的重要依据。根据林木的生长、受光情况及在林分中所处的位置,将人工林及天然次生林中的单层同龄纯林林木分为5级。Ⅰ级木—优势木。树高昀高,胸径昀大,树冠处于主林层之上,几乎不被挤压。Ⅱ级木—亚优势木。胸径、树高仅次于优势木,树冠形成林冠层的平均高度,侧方多少会受到挤压。Ⅲ级木—中等木。胸径、树高均为中等,树冠能伸到主林层,但侧方受挤压。Ⅳ级木—被压木。树干纤细,树冠窄小且偏冠,处于主林层之下或只有树梢能达到主林层。DB11/T290—20055Ⅴ级木—濒死木、枯死木。处于主林层之下,生长衰弱,接近死亡或已经死亡。5.2天然混交林或复层林林木分级天然混交林或复层林林木分为3级。优良木—树干圆满通直,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正常,生长旺盛,有培育前途的林木。辅助木—有利于促进优良木天然整枝和形成良好干形的,对土壤有保护和改良作用的及伐除后即可能出现林窗或林中空地的林木。有害木—枯立木、濒死木、罹死木、被压木以及妨碍优良木与辅助木生长的林木。6抚育方法6.1主要内容幼林抚育可分为割灌(扩埯草)、定株(间苗)、修枝、补植等经营管理措施;中林间伐是指以生态疏伐、景观疏伐为主的森林经营管理措施。林龄组的划分标准,执行附录A。6.2抚育措施6.2.1割灌(草)扩埯当幼树受周围的灌草遮蔽、盖压而影响生长时,需割除幼树周边1m2左右范围的灌木、杂草,为便于集水,同时进行培埂、扩埯,以促进幼树的正常生长发育。适用于幼林。6.2.2定株抚育在幼林出现明显营养空间竞争前进行定株抚育。伐除过密的幼树,同时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定株一般分2次~3次进行。对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形成的幼林必须进行定株抚育。人工林定株,造林密度(株数/单位面积)设计合理的,每个种植点(穴)有多株幼树者,根据林木生长状况进行定株,每个种植点(穴)保留1株;株行距太小者,需按照合理密度进行定株,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70株~150株,且分布要均匀。天然次生林定株,阔叶树种胸径大于等于6cm的,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70株~150株,且分布要均匀;胸径小于6cm的阔叶树萌生丛,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150株以上,且分布要均匀。飞播林定株,树高小于2米的苗木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150株~440株以上,树高大于等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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