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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重点业务监督工作办法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廉洁勤政,防止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维护好股东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做好经常性、常规性监督工作的同时,对本公司重点业务实行重点监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实际,制定公司监事会重点业务监督工作办法如下:一、招标监督管理办法为规范工程招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招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一)监事会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指导、监督招投标活动依照有关规定实施;3、受理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举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4、按照管理权限,对工程评标人员实施管理;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它职责。(二)基本监督原则1、凡确定的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2、公司的领导和员工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推荐投标单位,所有被推荐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入围的投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招标的各种相关信息是公司的机密必须是最少人知晓,对知晓的人要加强控制和监督。(三)监督办法1、程序监督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通过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竞争,将投标活动置于透明的环境之中,来保证招标项目获得最佳的质量和成本。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标文件发放至发放中标通知书到签订合同均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执行。2、过程监督所有招标工作从公布投标条件、制定和发放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时间、开标、唱标、评审、定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到签订正式合同,所有过程监事会全程监督。(1)招标监督①对达到招标标准的项目拆分支解,规避招标的行为进行监督;②对招标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行为进行监督;③法定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对外公示,邀请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推荐入围单位等情况进行监督。(2)开标监督①监督人员应当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招投标纪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②对承办招标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情况进行监督;③对招标人、投标人签定的廉政公约进行确认,督导所有参加评标的人员填写招标人廉政保证书;④对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的情况进行监督。(3)评标监督①对招标委员会组成,组成评标委员会情况进行监督;②对评标过程中执行保密规定、措施情况进行监督;③对评标过程中执行评标程序、评标办法细则情况进行监督;④对评委打分情况进行监督。评委出现异常打分,监督小组可责令打分人进行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该打分无效,不记入总分汇总。(4)定标监督①对是否依据评标报告推荐顺序进行定标,是否有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情况进行监督;②对有无招标领导小组以外人员干扰定标情况进行监督;③对是否充分听取成员意见,按既定表决方式进行定标的情况进行监督。(5)其他监督①重大招标项目需要实地考察的,监督部门可派员参加;②对招标活动中有无违反“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的行为进行监督;③对有无与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影响招标活动“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进行监督;④对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进行监督;⑤对定标后是否按规定时间通知中标人以及合同签定情况进行监督;⑥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四)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应做出监察决定或提出书面监察建议。2、对违反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行为,监事会可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纳入该部门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1)项目部门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监事会可以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已造成事实,违规产生的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追究项目部门负责人和招标主管人的相关责任;(2)承办招标部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擅自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致使投标人之间不公平竞争的,监事会可以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承办招标部门主管人给予相应的处分;(3)招标领导小组违反规定,在评标委员会依程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定标无效,对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分;(4)监督人员未履行职责,对招标活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不查不问,致使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处分;(5)评标委员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经现场监事小组认定可取消评委资格,并不得参加今后任何评标工作;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6)参与招标工作人员发生索贿、受贿行为,泄露评标活动秘密的,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没收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规范而造成的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本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与法人、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及其它相关合同。公司合同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审核会签制度、检查考核、合同归档制度。(一)合同标的的制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把关,结合工程部、预算部、采购部、财务部的审核最终制定出有效的合同标的。(二)议标、招标程序公司所有的招标行为(包括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各分公司)均由总公司组成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主管领导、公司相关部门技术人员、项目部(分公司)技术人员等。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详见《招标监督管理办法》)(三)合同拟制的监督管理办法合同的拟制原则: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合同的拟定首先既要坚持公司利益又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既能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又能使公司利益最大化,且使公司作为该合同的主体单位具有较大的主动权和控制权。(四)合同审批程序及签认制度公司所有的合同签订(包括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各分公司)必须由总公司按照合同审批程序,各相关部门审批、监事会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执行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未经审批程序而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1、监督合同审核事项是否完善,是否及时、准确、有效的以公司利益为重点做出了中肯的审核意见。2、严格监督合同审核流程。(五)合同的签订重点把控越权行为、侵权行为与滥用权行为任何对外签订的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绝不容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六)合同管理的监督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明确公司合同保管及借阅制度。1、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对所有合同进行备案、监督。2、监督合同保存与合同借阅程序的合理性。(七)合同的监督执行1、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2、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3、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主要工作由各执行部门负责完成。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执行部门搞好合同履行监督工作。总公司监事会对合同地履行情况要全程跟踪监督,规范化管理。各执行部门需认真领会合同意图、学习合同条款,严格按照合同条件进行操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纠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避免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失误或延误造成经济损失。4、合同签订后,合同的主管部门及承办人应及时向执行部门的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一边沟通配合。5、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应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处理办法,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有利证据材料。6、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文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承办部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个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存档。7、合同履行情况应及时、如实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反映和汇报,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和分析履约情况。8、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变更时,所有变更内容需重新经过公司审批程序,经过合同会签后方可执行变更。9、合同履约过程我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对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办。各合同执行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有抵触情绪或以其它理由躲避监督,隐瞒事实者严肃处理。三、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财务部是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预测、筹划、筹资、投资、运营、核算、分配等方面的工作,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整个企业的顺利发展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为加强财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我们要努力做好每一个财务工作环节,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从我公司的实际状况来看,财务部没有被运用到公司整体运营的各个环节,所以没有起到严格把守成本核算,严格进行财务管理的作用,综上所述,对财务部的监督应从下面几点着手:(一)采用平时跟踪监督、重点支出专项审查、年初、年终全面审议的方式,严格监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二)通过定期(一个季度一次)听取汇报、抽查账务,严格监督财务部门及人员执行财务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要及时向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有关部门限期处理。(三)收入、支出方面,要严控收支审批流程,根据相关税法政策做到合理筹划,合法避税,有效的延期交税,财务工作人员要积极、认真、负责地把财务工作做好;(主要监督有无从公司的切身利益出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税务政策每月15日向监事会相关人员上报财务工作计划。)(四)在购置办公用品方面坚持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原则。重在监督是否按原则办事,每月末报送财务部核算,采购、领用程序合理。(五)招待费用主要从《业务招待申请单》上严格把关,监督有无越权行为,有无谎报行为,严控开支标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六)车辆管理方面要严格监督车辆的维修、保养、用油及出行有无超出常规所需。(七)严格把控工程款支付流程,发现不按照正常程序支付的工程款要追究其责任人。(八)监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四、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名称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编号页数编制部门编制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颁发部门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一)目的:加强采购管理,提升采购效率。(二)适用范围:采购活动过程(三)定义: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四)权责:全面监督检查采购流程的规范性(五)内容:1、采购流程执行监督(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2)采购会审、合同会签制度物品采购,合同签订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高管审核。(3)职责分离货物的到库数量与质量验收采购人员不可参与。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等出现问题时,应由生产公司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4)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采购单作参考。2、物资采购监督要重点把握关键环节(1)采购计划的制定。编制采购计划
本文标题:监事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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