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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单位: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价机构:湖北楚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二0一八年八月目录摘要1前言3一项目基本情况3(一)项目概况4(二)项目绩效目标8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8(一)绩效评价目的8(二)绩效评价框架9(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3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14(一)项目投入15(二)项目过程16(三)项目产出18(四)项目效果20四评价结论21(一)评分结果21(二)主要结论23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3(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23(二)存在的问题24(三)建议24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25七附件26摘要概述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途径。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4〕376号)等文件的要求,在部门预算单位自评基础上,荆州市荆州区财政局决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荆州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评价结论本次评价,通过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维度,采用了11个子类指标,设计了22个具体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6分,评价结果级别为良。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立项申报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完成及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为信息公示不完整,检测质量的可控性不强,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较低。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绩效评价报告,欲了解本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绩效评价报告全文经验教训和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1)政策支持(2)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到位(3)项目制度完善(二)存在的问题(1)检测信息公示不完整(2)项目档案归档不完整(3)宣传力度不够(4)对项目承检机构的监督不到位(三)建议(1)严格执行检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3)加大宣传力度(4)强化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确保抽检质量绩效评价报告前言荆州市荆州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是经荆州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荆州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纳入荆州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实施单位为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局”)。区财政对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的预算安排为25万元。本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评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的推进情况和实际效益,查找项目及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后续使用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湖北楚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荆州区财政局委托,依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等法律和文件规定和要求,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完成了荆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湖北楚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在荆州区财政局的直接组织和领导下完成的,荆州区财政局对本项目绩效评价中的关键问题给予了具体指导,参与了重点评价环节的工作,并组织协调了评价工作中与相关单位的关系,项目实施单位也尽职配合了评价机构的工作,保障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概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点,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并对抽检不合格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理,以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预防区域性、行业性、群体性消费安全事件的一项食品监管工作。(2)食品安全抽检意义目前我国的食品企业众多,规模也参差不齐,对食品的卫生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部门通过科学的监督检验,从而保证食品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对食品企业的生产环境、工人、设备等情况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更为严格,有效的保证了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力度。我国的食品企业规模化程度不高,小作坊还占很大一部分,食品安全更是难以保障,同时食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由于农业生产没有实现集中化,分散的生产方式农产品的质量更是很难得到控制。因此进行食品卫生质量检验则更显得尤为重要,是食品卫生监督的重要技术手段。(3)食品安全抽检是区食药局的工作职责依据《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4)荆州市食药局下达的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17]10号)要求,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荆食药监发[2017]8号)《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的通知》,分配给区食药局抽检任务640批次,其中:农产品抽检240批次,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00批次。2、项目实施情况(1)制定计划2017年2月荆州区食药局结合荆州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荆州市荆州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2017年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安排布置了抽检任务,具体分配如下:①农产品240批次单位抽检品种抽检对象风险监测项目件数采样时间东城畜禽肉(含白条鸡)集贸市场、超市、肉品专卖店四环素、土霉素、已烯雌蜂、氯霉素403月西城大米、畜禽肉集贸市场、超市无机砷、镉、涂渍油脂204月城南食用植物油、畜禽肉副食店、超市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苯并(a)芘405月郢城蔬菜水果类、水产品超市、副食店农残等相关项目(如敌敌畏)206月弥市新鲜水产品集贸市场、超市孔雀石绿、氯霉素、镉207月李埠蔬菜水果类超市、副食店农残等相关项目(如敌敌畏)208月太湖蔬菜水果类超市、副食店农残等相关项目(如敌敌畏)209月八岭蔬菜水果类超市、副食店农残等相关项目(如敌敌畏)2010月川店蔬菜水果类超市、副食店农残等相关项目(如敌敌畏)2011月马山和菱湖蔬菜水果类超市、副食店农残等相关项目(如敌敌畏)2012月合计240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00批次抽检品种抽检对象风险监测项目件数采样时间散装白酒全区范围甲醇、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1203月糕点、粽子、月饼城区四所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05、8月蛋制品城区四所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山梨酸209月食用植物油全区范围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苯并(a)芘204月酱及酱腌菜郢城、李埠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甜蜜素306月大米(流通)川店、八岭、马山无机砷、镉、涂渍油脂507月米面制品城南、太湖铅、铅的残留物、过氧化苯甲酰、合成剂5010月复用餐饮具城区四所大肠菌群2011月现场制售卤菜城区四所菌落总数504月合计400(2)确定抽样检测机构按照区食药局《2017年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项目抽检工作委托具有食品安全检验法定资质且经授权和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区食药局委托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抽检工作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2017年6月20日,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26.68万元的价格中标,并与区食药局签订《检测合同书》,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抽样检测640批次,其中农产品240批次、区级食品监督抽检400批次,并于2017年12月5日之前完成全年所有抽样检测任务。(3)项目具体实施本年度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等标准及相关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久效磷、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等指标。2017年实际抽检640批次。其中:抽检的食用农产品类别为蔬菜、水果、淡水鱼等,共计240批次,抽检完成率100%;区级食品监督抽检类别为卤制品、白酒、食用油、糕点、炒货等,共计400批次,抽检完成率100%。被抽样大型单位覆盖48家,包括: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荆州量贩店、荆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荆沙路分公司、湖北好邻居商贸有限公司天桥分公司、城南开发区惠佳生鲜超市、荆州市天天商贸有限公司等。抽检的农产品样品240批次中,有237批次合格;区级监督抽检的400批次中,有359批次合格,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3.13%。区食药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的经营户均进行了查处,上缴国库罚没收入13.5万元,食品抽检后处理率为100%。区食药局将检测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古城荆州》上公示,2017年公示了492批次的抽检结果,食品抽检批次公示率为76.88%。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1)资金筹集。根据荆州区财政局(荆财预字[2016]13号)《关于下达2017年区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区财政对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的预算安排为25万元。2016年5月,荆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荆财社[2016]130号)拨付荆州区食药局食品监管抽检经费4万元,区食药局已于2016年度使用2万元,结余2万元在2017年度使用。(2)资金拨付。通过检查项目单位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荆州区财政局共拨付资金26.68万元,其中:拨付荆州区财政安排的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25万元;拨付上年结余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级补助资金1.68万元。(3)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检查项目单位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项目支出金额为26.68万元,已于2017年11月支付给项目的抽样检测机构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长期目标为“保障全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年度目标为“完成全年抽检任务,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一是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树立绩效意思、成本意思和责任意思,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二是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总的来讲,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二)绩效评价框架1、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2、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维度,采用了11个子类指标,设计了22个具体指标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标准投入(30分)项目立项(18分)项目立项规范性6①立项依据是否充分②立项程序是否合规①立项依据充分(3分)②立项程序合规(3分)绩效目标合理性6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密切相关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3分)②与项目实施单位
本文标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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