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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日期:10/18/200609:40:39]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一日欧洲议会及欧洲联盟理事会:根据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条约,特别是其中第57条第2款,第66条及第100条a款,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根据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按照条约第189条第6款中的规定的程序:(1)鉴于数据库目前在所有成员国尚未受现行法律的有效保护;鉴于即使在已提供保护的国家之间也存在各种不同的特点;(2)鉴于各成员国法律在数据库法律保护方面的这种差异对内部市场在数据库方面的运行,特别是对自然人和法人在欧盟内依据统一协调的法律自由提供联网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方面具有直接和消极的影响;鉴于随着个成员国在这一国际化趋势日益显著的领域推行新的立法,这种差异将变得更加显著;(3)鉴于目前存在的影响内部市场正常运行的差异应予以消除,并且防止产生新的差异,面对于那些不影响内部市场运行或共同体信息市场发展的差异,则不必消除或加之防止;(4)鉴于个成员国依照其立法或判例法对数据库的版权保护存在各种不同的形式;鉴于倘若个成员国在法律保护范围和条件上的差异继续存在,这种未加协调一致的知识产权就有可能妨碍数据库产品或服务在欧共体内部的自由流通;(5)鉴于版权仍然是给予创作数据库的作者专有权的一种适当形式;(6)鉴于尽管目前尚未建立协调一致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或判例法系统,但仍需要采取其他的措施防止对数据库的内容进行未经许可的撷取与/或反复使用;(7)鉴于数据库的制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技术和资金,而他人却可以远低于独立制作其所需要的费用复制或使用这些数据库;(8)鉴于对数据库内容未经许可的撷取或重复使用会造成严重的经济与技术后果;(9)鉴于数据库是欧共体信息市场发展极其重要的工具;鉴于这一工具还将应用于其他许多领域;(10)鉴于在欧盟及全世界范围内,贸易和工业领域各部门每年产生和处理的信息量呈指数增长,这需要所有成员国投资采用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11)鉴于目前无论在欧盟成员国之间,还是在欧盟与世界上最大的数据库生产的第三方国家之间,在对数据库建设的投资数量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平衡;(12)鉴于如果不能建立稳定统一的法律保护制度以保护数据库制作者的权利,就不可能在欧盟内对这种现代化信息存储与处理系统进行投资;(13)鉴于本指令对那些采用电子、电磁、光电方法或者类似方法进行编排、存储和存取的作品、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集,即所谓的汇编作品,给予保护;(14)鉴于依据本指令的保护应包括非电子形式的数据库;(15)鉴于用以确定数据库是否可以取得版权保护的标准应规定为数据库内容的选择与编排的实际是作者自己的智力创造;鉴于这种保护应包括数据库的结构;(16)鉴于作者智力上的独创性是用以确定数据库能否适用版权保护的唯一标准,此外没有其他标准,尤其是不能使用美学标准或质量标准;(17)鉴于“数据库”一词的含义包括文学、艺术、音乐或其他形式作品的汇集,或者是其他资料,诸如文体、录音资料、图象、数字、事实和数据的汇集;鉴于数据库应包括经系统或有序地编排并能分别存取的独立的作品、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集;鉴于这意味着单独的录音或视听作品、电影、文学或音乐作品不属于本指令保护的范围;(18)鉴于本指令不损害作者决定是否准许把他们的作品纳入数据库,或以何种方式纳入数据库的自由,尤其不会损害其给予独占或非独占授权的自由;鉴于对数据库保护的特殊权利不会损害有关数据库内容的现有权利,尤其是在作者或相关权利的持有者按照非独占许可协议允许把他们的作品或主要内容纳入数据库的情况下,只要不是从数据库中撷取那些作品或内容,也不是在此基础上对他们加以反复利用,第三方就可以经作者或相关权力持有者的同意,使用那些作品或主要内容,而数据库的制作者不能就行使该特殊权利加以阻止;(19)鉴于CD上的音乐演奏录音的汇集通常不属于本指令保护的范围,因为,它不符合作为汇编作品受版权保护的条件,同时由于它没有作出足够的投资以符合获得特殊权利的条件;(20)鉴于本指令所保护的范围适用于操作或查询某些数据库所必需的资料,例如主题词和索引系统;(21)鉴于本指令所规定的保护适用于其中的作品、数据或其他资料已经系统地或有序地予以编排的数据库;鉴于这些资料是否实际已按某个组织方式存储并非是必须的;(22)鉴于本指令所指的电子数据库还可以包括像CD-ROM和CD-I这样的设备;(23)鉴于数据库一词的含义不包括制作或操作数据库所使用的计算机程序,他们由欧共体理事会1991年5月14日颁布的关于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EEC91/250指令给予保护;(24)鉴于在版权及相关权利领域内数据库的出租和出借则专门由欧共体理事会1992年11月19日颁布的,关于出版权、出借权及与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版权有关的某些权利的92/100/EEC指令加以管理;(25)鉴于版权保护的期限已由1993年10月29日欧共体理事会颁布的协调版权与某些相关权利保护期限的93/98/EEC予以规定;(26)鉴于纳入数据库中的享有版权保护的作品及享有相关权利保护的内容仍分别由版权和相关权利给予保护,并且未经权利人或其权利继承人的许可,不得将它们纳入数据库或从数据库中撷出;(27)鉴于纳入数据库的作品及内容的版权与相关权利丝毫不会受到数据库中对这些作品与内容的选择与编排方面所取得的单独权利的损害;(28)鉴于按照各成员国的法律和保护文学与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创作数据库的自然人的精神权利由作者享有和行使;鉴于这种精神权利不属于本指令的范围;(29)鉴于对适用于雇员所创作的数据库的规定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鉴于上述考虑,本指令不作任何规定对此加以干涉,各成员国可在各自的法律中规定,当数据库是由履行其本身的职责或遵照雇主指示的雇员所创作的,则按此种方式所创作的数据库的全部经济权利由雇主行使,除非合同另有规定;(30)鉴于作者的专有权应包括决定其作品以什么方式使用和由谁使用的权利,特别包括控制向未被许可的人发行其作品的权利;(31)鉴于数据库的版权保护除发行拷贝以外,还包括使公众获得数据库的其他方式;(32)鉴于要求各成员国应保证在其本国的法律规定中,至少对本指令所规定的限制性行为作出类似规定;(33)鉴于从属于提供服务领域的联网数据库不会产生发行权利穷竭的问题;鉴于这一点也适用于经权利人许可的服务的用户对该数据库进行实际拷贝方面,鉴于与只读光盘存储(CD-ROM)或交互式光盘(CD-I)等载有知识产权的实际载体,即某种实际物品的形式不同,各种联网服务实际上都是版权法规定的须取得许可的行为;(34)鉴于权利人一旦决定通过联网服务或其他发行方法向用户提供数据的拷贝,那么数据库合法用户应能够按照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目的和方式访问和使用该数据库,尽管这种访问和使用中需要进行其他方面受限制的行为;(35)鉴于考虑到本指令所涉及的版权仅适用于数据库内容的选择与编排,对限制行为的例外应逐一加以规定;鉴于在一定情况下,各成员国有规定这种例外的选择权;鉴于选择权的行使应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并且只限于对涉及数据库的结构的例外选择;鉴于应划清私人使用和为个人使用目的进行复制这两种例外的界限,这涉及到一些成员国国内法对空白媒体或录音设备的征税规定;(36)鉴于“科学研究”一词在本指令中的含义既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人文科学;(37)鉴于本指令并不影响《伯尔尼公约》第10条(1)款的规定;(38)鉴于数字记录技术日益普遍的使用使数据库的制作者面临这样一种风险,即他人可能会未经本人许可,采用电子方法拷贝数据库内容或将数据库内容重新编排,进而产生一个内容相同的数据库,但却不会侵犯其数据库编排上的任何版权;(39)鉴于除了旨在保护数据库内容的原创性选择与编排的版权之外,本指令明确禁止数据库用户或竞争者的某些行为,对数据库整个或实质部分给予保护,希望通过这种方法防止盗用数据库制作者在获取和收集数据库内容的过程中资金和专业投入的成果,保障数据库制作者的合法地位;(40)鉴于这一特殊权利的目的是保证在限定的权利期间,保护在数据库内容的获得、检验核实或选用方面的任何投入;鉴于这种投入包括资金的投入或时间、精力和能力的花费;(41)鉴于这一特殊权利的目的是给予数据库的制作者可以防止未经许可地对数据库的全部或实质内容进行撷取或反复利用的权利;鉴于数据库的制作者是发起并承担投资风险的人;鉴于各承包者不能作为数据库的制作者;(42)鉴于防止未经许可地撷取和反复利用的特殊权利涉及数据库用户超出合法授权范围,并由此给数据库制作者的投入造成损害的行为;鉴于禁止撷取或反复利用数据库的全部或实质内容的权利不仅涉及衍生的竞争产品的制造商,而且涉及任何一个用户,如果经过定性的定量的判断,其行为已导致对上述投入造成了重大损失;(43)鉴于在联网传输的情况下,无论对数据库,还是接收者经权利人同意所作的数据库或其部分内容的有形拷贝而言,禁止反复利用的权利不会穷竭;(44)鉴于当要把数据库内容的屏幕显示的全部或实质部分经常或暂时传输到另一个媒体上时,这种行为必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45)鉴于防止未经许可地撷取与/或反复利用数据库内容的权利决非等于版权保护的范围以扩展到纯粹的事实或数据;(46)鉴于防止未经许可地撷取与/或反复利用数据库中作品、数据活资料的全部或实质部分的权利的存在不应导致这些作品、数据或资料本身产生新的权利;(47)鉴于信息产品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竞争利益的目的,这种特殊权利所给予的保护不得以助长滥用垄断地位的方式来行使;鉴于因此本指令各项条款不会对欧盟或各成员国竞争法规实施造成的损害;(48)鉴于本指令的目的实为数据库的保护提供一个合适的统一标准,以作为保障数据库制作者获得报酬的一个手段,本指令的目的与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1995年10月24日颁布的关于个人数据处理方面对个人的保护和关于这种数据自由流通的指令(95/46/EC)有所不同,后者的目的是在统一的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特别是《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欧洲公约》第8条所确认的隐私权的规则的基础上保障个人数据的自由流通;鉴于本指令的各项条款并不影响数据保护法;(49)鉴于尽管有防止撷取与/或反复利用数据库全部和实质部分的权利,但应规定,数据库的制作者或权利人不能阻止数据库的合法用户撷取与/或反复利用数据库的非实质性部分;鉴于另一方面,用户也不能不合理地损害特殊权利持有人或数据库中的作品或内容的版权或相关权利持有人的合法权益;(50)鉴于对撷取与/或反复利用是为了私人使用,用于教学或科学研究中的示例说明,或是为了公共安全,或出于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所要求的情况,成员国可对防止未经许可撷取与/或反复利用数据库实质内容的权利作出例外规定;鉴于上述例外规定的实施不得损害数据库制作者利用该数据库的专有权利,并且不得是商业性的;(51)鉴于成员国若允许数据库合法用户根据教学或科学研究进行示例说明的需要撷取该数据库内容的实质部分,可以将能获准利用这一许可的教学或科研机构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51)鉴于成员国若允许数据库合法用户根据教学或科学研究进行示例说明的需要撷取该数据库内容的实质部分,可以将能工巧匠获准利用这一许可的教学或科研机构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52)鉴于就这项新的权利来说,那些已经制定了具体的条例,规这了与本指令中所确定的特殊权利相类似的权利的成员国.应可以保留以往由这些条例所规定的例外;(53)鉴于数据库制作完成日期的举证责任在于数据库的制作者;(54)鉴于判定对数据库内容所做的实质性改变应视为新的实质投入的标准是存在的,而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的应是这和投入所形成的数据库的制作都;(55)鉴于与新的保护期有半的新的实质性投入可以包括对数据库内容所做的检验核实;(56)鉴于防止未经许可撷取与/或反复利用数据库内容的权利适用于其制作者是第三国的国民或长住居民的数据库,或者不是在欧共体成立条约规定的某一成员国国内建立的法人所生产的数据库,只要该第三国能为共同休国民或长住居民所生产的数据库提供类似
本文标题: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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