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440100T 35-2004 茶叶标识要求
注 ICS 备案号:广州市地方标准 DB DB440100/ 35—2004 茶叶标识要求 Iden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Tealeaf 20040520 发布 20040801 实施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40100/ 35—2004 I 前言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条文。本标准参照采用国家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条款编写。本标准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军、郑凯文。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04年5月20日。DB440100/ 35—2004 1 茶叶标识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茶叶的标识标注内容要求和标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茶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98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第43号令产品标识标注规定97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第172号文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茶叶标识茶叶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3.2预包装茶叶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茶叶。3.3现场包装茶叶在销售现场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消费者的茶叶。3.4容器用于茶叶包装作为交货单元的任何包装形式,包括包装纸。4标识标注内容要求4.1预包装茶叶预包装茶叶的标识,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GB7718的规定。4.2现场包装茶叶4.2.1应标注内容有:产品名称、净含量、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原料产地、包装日期、质量等级、标准号。4.2.2产品名称应使用茶叶的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4.2.3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应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g或克、kg或千克。4.2.4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承担茶叶质量责任的经销者,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4.2.5原料产地应标注茶叶原料的种植产地,标注到县(区)级。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DB440100/ 35—2004 2 4.2.6包装日期应标注包装日期。4.2.7质量等级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茶叶,应标明其质量等级。已有茶号的,应标明茶号为宜。4.2.8标准号有产品标准的,应标明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号;无产品标准的,应标明所执行的卫生标准号。5标识的基本要求5.1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脱落,应牢固。5.2标识内容应清晰,易于识别。5.3茶叶名称和净含量应标注在标识的主视面。5.4标识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的字体不得超过汉字。5.5净含量数字高度最小不得低于2mm。5.6标识的其他汉字、数字、字母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本文标题:DB440100T 35-2004 茶叶标识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5928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