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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二十篇)第一篇范文: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总结保康县中坪磷化工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总结我公司2021年8月份接到保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关于《保康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编制了保康县中坪磷化工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面我就本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的具体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总结。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以会代训,提高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我们利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的机会,逐条讲解矿山的管理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将其与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进行复审相结合,并与推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2、完善制度,依法依规。根据文件和公司方案要求,我们结合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法》等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供了政策依据。3、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2021年,国务院和省安监局下发了国发202123号文件、省政府339号令,文件都对企业主要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我矿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制度,明确责任。我矿总领导班子5人,矿长1人,副矿长2人,制度规定以上领导当月下井带班不少6天,保证每天都有矿领导带班,并保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进井;制度明确了领导带班下井的职责和注意事项,我矿在矿部的显著位置设置了《矿领导下井公示栏》,将每个月的《矿领导计划》和上个月的《领导带班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向职工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抓现场管理。月底专题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一系列的改进措施:一是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力求更加结合实际;二是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承诺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工作与个人工资挂钩;三是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解决一人兼多职问题;四是制定了领导带班和安全员跟班制度的考核办法。有效的并完善值班记录,解决了过去记录不全或请人带班的不规范现象;五是坚持每日下班后半小时安全生产碰头会制度。每天下班后由当天的带班领导主持安全员碰头会,对当天各工程队安全生产状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报并记录,针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解决办法,便于第二天开展工作。三、强化贯彻,狠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重在狠抓制度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核心,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落实的基本保证,是科学有效地规范和控制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公司由矿安全科牵头,由生产科、技术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按照“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排查整改活动,隐患排查70项,已整改隐患70项,从而保证隐患排查管理工作内容符合本矿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我们在抓“隐患”管理的同时,根据各井口作业面现场实际情况,不断的适时进行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改活动;我们利用巡回检查,例行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等多种形式来加大和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立即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安全科定期组织复查验收。总之,我矿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具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和标准的具体要求,与同行先进矿山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但我们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39号令,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减少伤亡事故,控制职业危害,保证安全健康”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目标,围绕“保康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O一二年九月三十日第二篇范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总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总结今年我局高度重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并采取了多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一是认真学习规定内容,掌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点、难点、特点,并同时在各大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专题宣讲省政府规定,使得每个企业都能了解、熟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内容,并通过规定内容,检验自身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从而进一步进行完善。自4月份以来,我局已在各乡镇、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教育”活动14次,受训人员2800余人,企业培训覆盖率90%以上。二是全面普查摸底,实施分级监控。3到6月份,我局全面细致的对全区企业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普查摸底,目的就是要摸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基本现状,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档案》,并对企业安实施分级监控,划分为A、B、C、D、E五个安全等级来进行监控。此次普查共普查企业194家,其中危化品企业86家,建筑企业14家,燃气企业19家,交通运输企业24家,机械制造企业10家,纺织企业2家,酿酒企业2家,其他类别企业37家。三是转变执法监管重点,从以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隐患转变为重点监督企业对存在的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相关责任是否落实上来,从而促进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把企业被动性的隐患整改转变为主动性的整改隐患。真正让企业从“要我安全”的思想转变为“我要安全”。四是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安全达标工作是企业严格规范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行为,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今年我局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推进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目前,胜利油田海洋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已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成为第二家国家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其他企业标准化工作也正在有序展开。自05年以来,在我局不断的推进下,全区已有50家次企业达标,其中达省级标企业12家。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近期,我局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测评考核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工作部署,年底12月30日前,全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成考核,2009年6月30日,全区所有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要全部完成考核。第三篇范文: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总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总结根据省局文件和市局“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以及《滨州市质监局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要求,高新区质监分局筹备办本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转变工作思路,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围绕宣传培训、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及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打假、区域整治等方面开展工作,突出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大力开展各类食品的专项检查和食品企业预约检查。一是根据国家局和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办积极开展了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小麦粉生产企业和馒头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到头竖到底的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行为,重点检查企业饮用水水桶来源,企业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把关、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同时加大力度对辖区进行多次巡查,寻找无证生产和未掌握的生产企业,尽最大努力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对辖区内四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预约检查,根据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特邀市局食品科专家对企业的进出货台帐、原辅料台帐、加工车间等进行了检查,对面粉生产企业进行了仔细检查,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尽最大努力确保食品生产安全。二、加强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项制度的执法检查。一是围绕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质检所和纤检所做好抽样监督工作,突出以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监督抽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对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治理整顿,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监管力度,对企业无证生产行为依法查处,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建筑工程材料专项检查等活动,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四是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认真开展工业压力管道、电梯维保和气瓶充装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企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扎实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三、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19号公告),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意见》加大对食品企业的培训力度,组织高新区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召开食品生产企业预约检查及法人履责报告动员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强化,对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提出了要求。高新区质监分局筹备办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四篇范文:“落实主体责任”系列谈“落实主体责任”系列谈之一按: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各级党政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本期开始,我们将在公司信息门户及监察部网页上定期上载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例,以此督促各级党政组织和“一把手”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作为自己的应尽之事、分内之责。“自己不犯错误就没事”、“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下属犯错,从严惩处直接责任人”等片面想法,都是落实主体责任中的不作为、不担当。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强化责任担当,不当“老好人”、不做“甩手掌柜”,切实履行好党建之责、用人之责、管理之责、监督之责,深耕“责任田”;要用好手中的权、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带头人”和“责任人”。1.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被免职,中纪委为啥要转发通报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成为热点人物。但不是因为啥好事,而是因为其落实廉政主体责任缺位被问责了。9月6日,《人民日报》在四版刊发报道:中央纪委转发1《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并指出,要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使问责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一个地级市的原市委书记问责被通报,为啥会惊动中央纪委转发?戛然而止的仕途李庆贵所处的位臵不可谓不重要。根据记者梳理,李庆贵之前的新乡市委书记吴天君,现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再之前一任书记连维良,离开新乡后,先后赴洛阳、郑州两地任职,并于2021年出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但李庆贵为何被免职,而且通报还被中纪委转发?这就不得不提他的三个同僚。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的通报时,也通报了李庆贵被问责的原因。根据通报,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李庆贵,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至2021年1月,河南省纪委立案查处了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委原常委、2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通报称,这3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且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庆贵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同时被点名批评的,还有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新乡市纪委被指‚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严重失责失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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