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一个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报告书
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综述1.1任务由来贝贝市流星电镀厂于2002年6月建成投产,场址位于贝贝市维生素路12号,场地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是贝贝市流星电镀厂现有厂区,北部为出租场地。现有厂区包括电镀车间、电泳车间、热处理车间和机加工车间,其中电镀车间、热处理车间及机加工车间是租用贝贝市供电局的土地,电泳车间和出租场地是租用贝贝市鸡喇八队的土地。2008年,电镀车间、热处理车间及机加工车间的场地使用合同到期,被地主收回另作他用,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拟在原址西北面——贝贝市维生素路12号维生素脚北面进行搬迁改建,迁建的车间有电镀车间、热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并对现有的电镀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现有的电泳车间为租用鸡喇八队的土地建设,拟保留原地不动。建设项目新增用地面积37.6亩,新增总投资163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和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贝贝市流星电镀厂于2008年2月25日具文委托尖叫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的要求,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拟建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经过综合分析研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2评价目的对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选址进行分析,论证建设项目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的运行情况、污染源分布及排放情况;调查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和环境质量状况,针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分析、预测建设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出有针对性、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提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3编写依据1.3.1环保法律、法规、条例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1);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⑻《龙门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5.12.3);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3.1);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14);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2005.12);⑿《化学危险品名录(第二版)(征求意见稿)》(2004.12);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8.1);⒁《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296号)(1999.12);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字号)(2002.1);⒃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1.3.2建设项目相关文件⑴贝贝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的通知》,2008.2.24;⑵贝贝市流星电镀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8.2.25。1.3.3评价技术规范⑴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⑵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⑶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⑷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⑸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⑹《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综合电镀类)》;⑺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⑻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2008.2)。1.4评价工作技术等级1.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级主要是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复杂程度及当地应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的。建设项目硫酸雾等标排放量Pi为3.36×105m3/h,铬酸雾的等标排放量Pi为1.13×105m3/h,Pi值均小于2.5×108m3/h,周围地形平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评价的等级判断条件,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4.2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等级划分主要是根据建设项目废水排放量、废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及地表水的水质要求确定的。建设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58.4m3/d,小于1000m3/d,污染类型较复杂,最终纳污水体奉安河为大河,评价河段水质要求为Ⅲ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水环境评价等级的确定方法,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4.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等级划分依据主要是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噪声声源种类、数量、源强、噪声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所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等因素确定的。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期的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72~95dB(A),根据贝贝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建设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属于二类标准区,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本项目规模较小,厂址附近受影响人口较少,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工作等级见表1-1。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表1-1评价工作等级表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判据大气环境三级硫酸雾等标排放量Pi为3.36×105、铬酸雾等标排放量Pi为1.13×105,Pi值均小于2.5×108;工程所在地地形平坦。水环境三级污水排放量为58.4m3/d,<1000m3/d;奉安评价河段水质要求Ⅲ类,水域规模大型;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复杂程度为复杂。声环境三级项目所在地属二类标准区,区域内受影响人口没有明显变化。1.5评价范围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5.1评价范围⑴空气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厂址周围地形较为平坦,空气环境评价范围以场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为长轴,上风向延伸2km,下风向2km,横向宽度4km,面积约16km3的区域。⑵地表水环境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东北面30m的管道,输送至天安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奉安河鸡喇河段。地表水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天安门污水处理厂排入奉安的入河口为参照点,向奉安上游延伸0.5km至市福利院断面、下游延伸3km至洛维断面断面,评价河段长为3.5km。⑶声环境建设项目处于2类噪声标准区域,根据建设项目建成后噪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界外200m的范围内。1.5.2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拟建场址位于贝贝市维生素路12号维生素北面(现有厂址西北面),拟建场地西南面、西面是维生素,北面是贝贝优联锌业有限公司,东北面小型企业较多,有贝贝市一品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荣兴热处理厂、兴桂电力、贝贝市群鸿电镀厂、贝贝市深鹏建材厂等,以及鸡喇八队出租房、防洪堤,南面隔道路是贝贝市天安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情况见表1-2,周边敏感点分布见附图二“贝贝市流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星电镀厂周边概况示意图”。表1-2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概况表序号敏感点名称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及距离户数人口备注1天安门污水处理厂办公大楼西南面600m—182鸡喇八队出租房东北200m1228主要出租给周围企业工人居住3社会福利院东北面1000m—35⑴空气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硫酸雾、铬酸雾参照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⑵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奉安评价河段社会福利院断面至洛维断面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⑶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值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评价区域内环境噪声应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主要保护目标为天安门污水处理厂办公大楼、鸡喇八队出租房等。1.6评价对象及评级因子1.6.1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包括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等。1.6.2评价因子⑴大气环境总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硫酸雾、铬酸雾等。⑵地表水地表水监测因子包括pH值、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铅、六价铬、砷、铜、锌、镉、镍、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18项。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⑶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1.7评价内容及重点1.7.1评价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和性质,本次评价内容如下:⑴分析建设期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对区域环境、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⑵预测、评价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⑶分析、预测营运期硫酸雾、铬酸雾等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⑷分析、预测营运期噪声对区域环境、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⑸工艺设备及产业政策分析;⑹分析环境风险影响,提出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⑺开展公共参与调查,评述建设项目带来的社会环境影响,提出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和监测计划;⑻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⑼节能与清洁生产评述。1.7.2评价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特点,本次评价工作重点是:⑴预测、评价拟建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对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⑵硫酸雾、铬酸雾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及控制措施。⑶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⑷节能与清洁生产分析。⑸工艺设备及产业政策分析。贝贝市流星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1.8评价标准1.8.1环境质量标准⑴根据贝贝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详见表1-3;硫酸雾、铬酸雾参照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详见表1—4⑵根据贝贝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奉安河鸡喇段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详见表1-5;⑶根据贝贝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评价区域属二类标准区,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详见表1-6;1.8.2污染物排放标准⑴贝贝市流星电镀厂现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详见表1—7;搬迁技改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1—8;⑵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详见表1—9;⑶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详见表1—10;⑷贝贝市流星电镀厂现有水污染物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详见表1—11;搬迁技改后水污染物排放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1—12;⑸GB18918
本文标题:一个电镀厂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报告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6210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