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农村“两委”法律知识讲座钟国江概述第一讲村党支部第二讲村民委员会第三讲两委换届违纪行为处理1234概述一、什么是村?村是指人口聚集的地方。二、什么是村两委?村两委就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支部,后者简称村委会。村支部的职能是宣传共产党政策、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村委会是村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第一讲村党支部河北省安平县的一个普通村庄1923年8月的一天,弓仲韬和这两名新党员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共安平县台城特别支部”(简称“台城特支”),直接受中共北京区委领导。弓仲韬任党支部书记,弓凤洲为组织委员,弓成山为宣传委员。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一、村党支部的性质、地位、作用性质: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的组织;地位: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二、村党支部的职责《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三、村党支部的产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二讲村民委员会两件大事之一:1978年冬天,安徽凤阳小岗村被饥饿逼急了的18位农民冒着当“现行反革命”的危险,做好了坐牢甚至杀头的思想准备,在土地家庭经营承包的合同书上悲壮地按下自己血红的手印,揭开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孕育了中国经济的腾飞。一、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发展两件大事之二1980年春天,广西河池合寨村的蒙宝亮、蒙光新、韦焕能、蒙成顺等20多位壮族农民,为了保卫集体和个人财产,站出来维护当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组织村民选举产生了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敲响了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开场锣鼓。合寨村位于宜州市、柳江县、忻城县三县(市)的交界处。全村有12个自然屯,1050户,人口4298人,其中壮族占95.3%,70%为山地。1979年,合寨的村民自发地将田分到农户,村民生产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生产队也成了空架子,社会矛盾也多了。耕牛被盗,林场树木被砍,村民争水争地,公开聚赌,村民将当时的生活描述为“吃得饱,睡不安”。果作屯生产队长韦焕能站出来说话了:“这样下去怎么了得?!”他把原来的几个村干部都叫到一起:是否在村里建一个新的组织牵头管一下?大家都表示同意。新组织叫什么名字呢?有人提出:城里的叫居民委员会,我们就叫村民委员会吧。韦焕能说,过去的生产队长由上面任命,现在新的组织成员没有人任命,但也不能自已宣布自已为“领导”,这样村民也不会承认。经过讨论,决定采取无记名的方式投票选出,村民中意谁就选谁。新的组织由一个主任、两个副主任、两个委员(兼会计、出纳)组成,按票数的多少决定职务。中国第一位村委会主任——韦焕能2010年12月15日,中国村民自治展示中心落成剪彩暨揭牌仪式在广西宜州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树声、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及广西部分区市领导出席仪式并剪彩、揭牌。合寨村开始萌芽的民主制度,如选举方法、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年终报告制度等等,后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当中的重要内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98年11月4日施行。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六章,41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六章附则。二、村民委员会的概念、特征村民委员会是在农村按照村民居住地区设立的,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村民委员会是农村的基层组织,这是村民委员会的外在特征;2、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这是村民委员会的根本特征;3、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这是村民委员会实质的特征。华西村位于江苏省江阴市,1996年被农业部评定为全国大型一档乡镇企业,全村共有380户,1520人,面积0.96平方公里。2009年,华西村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第一村,华西村创造了世界纪录协会多项世界之最、中国之最。2010年夏,华西村花费9000万从美国购买直升机,发展空中旅游。中国第八高楼,328米。跟华西村发展是在同一个时期,大邱庄当年也是样板村,可惜到后来由于村支书权力与利益关系膨胀,居然公开跟上级唱反调,自己当了大邱庄的山大王,越到后来敢自号建国了,当时天津地委请示同意,调集武晶等执法部门人员前往抓捕禹作敏,此人不服,动用村民兵和治安员与其公然对峙,最后还是被一锅端,大邱庄从此辉煌不在。这两个村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遵守村民自治的农村发展的源泉二、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职能(一)职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职能包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1、自我管理。2、所谓自我教育。3、所谓自我服务。(二)途径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其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四、村民委员会选举(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1、没有特权;2、平等参加;3、男女平等(三)直接选举原则。(四)无记名投票原则。(五)差额选举原则。(六)选民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和罢免原则。五、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就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是行政指导与协助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六、农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具体工作有四个方面:(一)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搞好民主选举工作;(二)支持村民开好村民会议,保障民主决策和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三)支持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会议制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各种有关村民自治的规章制度,保障民主管理;(四)监督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民主监督。第三讲两委换届违纪行为处理一、两委选举违纪行为的种类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二、违纪行为的处理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三、典型案例1、送烟拉票——送一包二、典型案件烟也是贿选【案情简介】2010年,瑞安市塘下镇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池甲、池乙为顺利通过群众信任度测评,给6名群众每人一包中华香烟。【处理结果】塘下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取消池甲、池乙的候选人资格,并给予党纪处分。【案例分析】村民间赠送一包香烟,在日常生活里十分平常,但是在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候选人给群众送物品收买选票,就构成了违规行为,有失选举公平。2、撕毁选票——故意破坏要受惩处【案情简介】2011年,瑞安市某村在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村民林某将30余张选票扔到了河里。【处理结果】瑞安公安部门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案例评析】撕毁选票的行为触犯了《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条。该条款规定,只要当事人有故意毁坏选票的行为,就有可能受到处罚,而撕毁选票的数量则可作为处罚的情节依据。3、花钱买票——当选不成反被拘留【案情简介】在文成县某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候选人虞某因担心自己落选,先后到选民张某、胡某等家中,以每张选票100元的价格拉票贿选。【处理结果】有关部门依法对虞某分别处以取消候选人资格和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案例评析】在该案中,虞某拉票贿选,扰乱了正常的选举秩序,破坏了选举公平。4、送钱请吃——选举无效并受处分【案情简介】2010年,瑞安市某镇启动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项某为了顺利当选村党支部书记,通过亲友先后送钱给党员戴某甲的父亲5000元、党员黄某某3000元、戴某乙20000元。随后,项某又设酒席宴请部分村民代表和党员。【查处结果】瑞安市某镇纪委决定对项某和参与贿选的有关人员,及收受行贿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并宣布选举无效。【案例评析】项某依靠非法行为取得的选举结果并不牢靠,最终只能将自己的“书记梦”送上“不归路”。5、集体行贿——一人落选全体曝光【案情简介】2010年,苍南县某村四位候选人王某(举报人)、郑某、陈某和蔡某,分别利用所购买的墨鱼干、虾干、黄鱼干等海产品和中华香烟“疏通”相关党员或党员家属,以此拉票。事后,郑某、陈某和蔡某顺利当选了村支部委员,王某落选。【处理结果】龙港镇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并由镇纪委对四位候选人进行立案调查,要求受贿党员清退相关财物,并作深刻检讨。【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集体行贿案例。该案中有关候选人集体明目张胆地利用财物换取选票,其行为影响了党内选举的公信力,当受严惩。6、恶意退场——“老赖”换来党纪处分【案情简介】2008年,泰顺某村在党支部换届选举时,村支部书记沈某在到会人数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不仅故意不主持会议,还无故带头退场,导致该村支部换届选举无法正常举行。【处理结果】县纪委依据调查结果对沈某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案例分析】沈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不但未带头遵守会议纪律,反而故意通过中途退场来阻碍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应该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7、威胁恐吓——错误地发泄不满情绪【案情简介】2010年,洞头县某村支部书记周某,一周内多次收到不明身份人员的电话和短信恐吓。对方威胁周某如果继续在村里任职的话,就将他及其儿子的手脚砍断。【处理结果】当地派出所依情节对唐某、余某二人进行了严肃的谈话教育。【案例分析】依靠威胁恐吓等手段企图吓退候选人,扰乱了村级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得到的很可能是法律的严惩。8、“团购”选票——集体贿选集体受罚【案情简介】2008年,永嘉县某村进入换届选举阶段。以李甲、李乙、厉甲、厉乙、厉丙等五人为首的一方与村支书厉丁一方形成竞争对手。为在选举中胜出,李甲等五人组团给村里党员赠送钱物贿选拉票。最后,李甲、厉乙、厉丙当选村党支部委员。【处理结果】县纪委宣布李甲、厉乙、厉丙当选无效,并对党员李甲、李乙、厉甲、厉乙、厉丙等五人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案例分析】党员集体贿选,“组团”参选,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而且由于参与的候选人较多,其影响比一般的单独贿选行为更加恶劣。9、干
本文标题:村级两委法律讲座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62472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