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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第九章国际物流本章重点国际物流的概念及其特点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程序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的选择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程序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组织方法国际集装箱运输进出口程序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和责任形式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和作用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第二节国际物流业务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第四节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不清洁”的清洁提单第一节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一、国际物流的含义二、国际物流的特点三、国际贸易四、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在讲这一节之前,我们先看一个案例:美国联合包裹公司(UPS)的大策略链接:请讨论、思考:1.UPS怎样在全球化经济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2.根据UPS的开拓进程以及平时对UPS的认识,请简要的说说它在国际物流方面的成就是如何影响其它国际经济业务的。3.有人说:“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的发展是互动的,一方面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国际物流的科学化、合理化又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有利保障。”对此,你有什么看法?一、国际物流的含义广义:货物(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及物品(如邮品、展品、捐赠物资等)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流动和转移。狭义:仅指为完成国际商品交易的最终目的而进行的物流活动。即当生产和消费分别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独立进行时,为了克服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空间隔离和时间距离,对物资(商品)进行物理性移动的一项国际商品贸易或交流活动。国际物流(InternationalLogistics,IL):是指跨越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物流活动。——GB/T18354-2006二、国际物流的特点国际性:国际物流跨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跨越海洋和大陆,其运作的环境远比国内物流要复杂得多。复杂性:各国物流环境存在差异,尤其是物流软环境的差异;各国适用法律的不同、物流标准的差异、历史文化及人文风俗的千差万别也使国际物流受到了极大限制。高风险性:政治风险(罢工、战争等)、经济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和自然风险(台风、暴雨等)运输方式的多样性:目的——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三、国际贸易的概念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的商品以及服务和技术交换活动。进口贸易(ImportTrade)出口贸易(ExportTrade)过境贸易(TransitTrade)转口贸易(EnterportTrade)复出口(Re-export)复进口(Re-import)按国际贸易商品的流向进口贸易--指把外国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因购入而输入国内,又称输入贸易。出口贸易--指把本国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因外销而输往国外,又称输出贸易。过境贸易--指商品由A国运往B国途中,途经本国,对于本国来说即为过境贸易。转口贸易--指本国从A国进口商品后,再出口至B国的贸易,本国的贸易就称为转口贸易。复出口--指进口的外国商品未经加工又输出到国外,如进口货物的退货、转口贸易等。复进口--指本国出口商品输出到国外后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如出口退货、在国外未售出的寄售商品运回国内等。过境贸易(TransitTrade)直接过境贸易:即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在海关直接监管下,通过国内运输线从其它口岸离境,有时直接过境甚至不需卸货和转换运输工具,承办过境的国家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间接过境贸易:即指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先存人海关保税仓库,未经加工改制,又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出,运出国境的活动。例如,我国与尼泊尔进行贸易,我国出口货物需经印度转运,这对印度来说就是过境贸易.它可以获得许多收入,如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存仓保管费、佣金等。转口贸易(EnterportTrade)转口贸易的货物运输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转口运输,即货物从A国运入本国后,再运往B国;二是直接运输,即货物从A国直接运往B国,不经过本国。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区别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中先从生产国出口者那里转到第三国(或地区)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而在过境贸易中,商品所有权无需向第三国商人转移。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图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为了简化手续和交易过程,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些简短的概念或外文字母缩写,用于说明买卖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确定双方应尽的义务。这种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字母被称作贸易术语(TradeTerm)或价格术语(PriceTerm)。FOB(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至买方。买方要负责租船定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定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货物保险,支付保险费。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在CFR条件下,与船方订立运输契约的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要负责租船定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包括订立运输合同时规定的由定期班轮可能收取的货物装到船上和在卸货港卸货的费用。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人:在该术语条件下,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而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采用该术语成交,卖方要自付费用订立将货物运往目的地指定地点的运输契约,且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卖方在交货后要及时通知买方。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该术语后要指明目的地的名称。CIP与CPT的不同之处在于,在CIP条件下交货,卖方增加了保险的责任和费用。四、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国际物流是开展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国际物流的高效有序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条件国际贸易的发展对国际物流提出新的要求第二节国际物流业务一、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程序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三、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四、国际货物运输五、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程序信息流商流物流组织货源货物集港出口报检报关承运人(海陆空)国际运输进口报关保税库区国内运输国内运输或委托第三方物流提货进口方提货进口方接货第三方物流接货或委托最终用户/配送中心出口方第三方物流或委托承运人(海陆空)国界国界图9-1国际物流业务运作流程图出口合同的履行主要经过: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运(租船、订舱、投保)、款(制单结汇)等环节。进口合同履行的程序可以概括为:证(申请、开立信用证)、运(租船、订舱、投保)、款(审单付款)、货(报关、接货、检验)等环节。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经过交易磋商后达成交易,签订买卖合同。接下来,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就是国际物流的过程,其基本流程如下。资料链接书面的正式合同或成立确认书信用证进出口报关租船订舱流程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是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通常简称商检工作。保护买方的利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正当权益(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意义(二)商检的范围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所规定的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所规定的商品船舶和集装箱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商检机构或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三)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报检、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报检抽样检验签发证书图9-2商检的基本程序三、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海关:是国家设在进出境口岸的监督机关,在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和国际交往中,海关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的权力。中国海关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实际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费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报关期限:我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报关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发票装箱单减免税或免检证明商品检验证明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的贸易合同及其他有关单证接受申报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结关放行申请报关交验货物缴纳税费凭单取货监管报关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程序:接受申报、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结关放行。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报关程序是:申请报关、交验货物、缴纳税费、凭单取货。图9-3报关基本流程四、国际货物运输由于国际货物运输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一般运距较长,无论运输时间还是运输成本在物流中占的比例都很高,在国际物流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五、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卖方或买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办理海运保险前,首先要明确海运风险与损失风险种类风险内容海上风险(PerilsofSea)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流冰等意外事故: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失火、爆炸等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一般原因:偷窃、短量、沾污、渗漏、串味、受潮、钩损等特殊原因: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表9-1海运风险的类别海上货物运输有可能出现的损失货物的损失程度全部损失部分损失推定全损实际全损货物损失的性质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全部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指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损失: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共同海损: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难、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叫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是除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在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措施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
本文标题:第九章国际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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