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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村干部总结(八篇)第一篇范文:青岛市城阳区中考录取分数线2006-2021年城阳中考录取分数线2006中考城阳1中479.5分城阳2中490分城阳3中469.5分2008年城阳中考一中:544二中:537或534.5三中:517.52021城阳中考分数线一中542二中533三中5202021城阳中考分数线一中:542二中:520三中:502.52021中考分数线一中591二中582三中5631中6102中582.33中5632021年中考一中645.1二中644.5三中6042021年中考一中普通561.6二中普通612.2三中普通566一中直升672分一中特色:科学班682.8,人文班677.1二中直升656.7二中特色:信息班675.3,国学班658.8三中美术:535.5国开中学:520分好人一生平安2021年7月8日第二篇范文: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一、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一)许可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许可条件1、设置审批的许可条件(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申请人符合规定的条件;(3)有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且投资总额满足预算开支;(4)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符合环保有关标准要求;(5)选址、建筑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6)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可行。2、执业登记的许可条件(1)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投资到位;(4)用房满足诊疗服务功能;(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6)规章制度健全,设备到位;(7)人员到位并符合要求;(8)院感符合要求;(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三)许可程序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1)申请: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①诊所、门诊部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②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区政府批准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后,按有关程序办理;③专科医院和床位在100-499张的综合医疗机构、床位在80-299张的中医医院、床位在100-349张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报经区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④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床位在300张以上的中医医院、床位在350张以上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报经区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2)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递交以下材料:①设置申请书;1②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④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个体医疗机构为一人)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⑤《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⑥原工作单位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⑦体检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⑧资信证明(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验资报告或上级财务部门证明)。由两个以上单位、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前条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2)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并正式填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提交区卫生行政部门,即视为受理;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批:①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报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同意,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批准设置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②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项目,必须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登记、批准。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申请:获准设置的申请人向批准其设置的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执业申请时应递交以下资料:①《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②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③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和科室等布局平面图;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⑤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人员名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⑧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⑨新建、改建或迁建的医疗机构应提交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⑩《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1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1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或《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3)高消毒压锅、紫外线灯的检测合格报告单。2(2)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并正式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区卫生行政部门,即视为受理;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批: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45天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对准备开业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限其在3个月内按标准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提出复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复验申请后1个月内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验不合格的取消设置和执业资格,并发给书面通知。(四)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五)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二、医师执业注册(一)核准依据1、《执业医师法》;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二)核准权限。在区级预防机构和区卫生局核准执业的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三)核准条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四)申报材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五)核准程序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4、批准注册。(六)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三、护士执业注册(一)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二)核准条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三)申报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以及填写后的护士注册申请表。(四)核准程序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4、批准注册。(五)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一)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二)审批权限。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不满100张床位的医疗保健机构。(三)审批条件1、建筑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2、科室设置合理;3、人员符合要求;4、设备符合要求。(四)申报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4、建筑设计平面图;5、人员名录及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7、医疗设备名录清单。(五)审批程序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4)分管领导审签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批准书》。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登记4(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4)实地考察、核实;(5)分管领导审签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六)审批时限。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5个工作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登记20个工作日。(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五、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格许可(一)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二)核准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2、经市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三)审核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材料;3、颁发证书。(四)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五)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六)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六、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一)许可依据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二)许可条件1、申报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提交机构设置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2)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出的其他文件。2、获准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申请执业许可的,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已经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5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应填写执业许可申请表,必须分别向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机构设置审批书或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2)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机构科室设置情况;(5)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6)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项目的设备清单;(7)机构规章制度;(8)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三)许可程序受理部门自收到规定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许可登记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开展批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不许可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四)申请受理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五)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七、医疗广告审核(一)审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广告管理条例》;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二)审核条件。医疗机构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符合要求,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符合要求(详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三)申报材料医疗广告证明申请和广告发布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说明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四)审核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材料;4、分管领导审签。(五)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八、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一)核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二)核准条件。获得乡村医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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