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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简介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自2009年开始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期)系统”),成功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资产动态管理体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系统管理,通过(一期)系统连续4年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工作。随着财政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一期)系统已不能完全适应资产管理工作需要。为此,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以下简称“(二期)系统”),印发了《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办〔2013〕51号)(以下简称“(二期)系统”),目前,系统硬件已部署到位,网络基本联通。与(一期)系统相比较,(二期)系统具有使用更方便、功能更强大等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采用B/S架构,基层单位不需要配备客户端软件,可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处理;二是,系统按照新会计制度设计了相关报表,调整了资产分类及代码,完善了资产卡片指标信息;三是,改进了数据报送方式,增强了财政部门对单位数据报送的有效管控,解决了(一期)系统敞口报送的弊端;四是,强化和拓展了系统应用功能,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以及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业务全部纳入了系统管理。五是,为与其他资产管理软件和财政其他业务的结合预留了相关标准接口,为各地区、部门、单位个性化需求留下了完善空间。-2-(二期)系统资料填报说明(实施初期暂行)(二期)系统是依照财政部最新颁发的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财会〔2012〕22号、财会〔2004〕7号)和新的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开发的。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数据迁移后需对照(二期)系统资料填报说明,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实、完善。新纳入(二期)系统管理的单位应按照本说明填报。一、关于纳入系统管理的范围(一)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和《财政部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办〔2013〕51号)规定,包括: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纳入系统管理范围的单位,无论财务和资产是否独立,无论是否有资产,均应在系统中独立填报相关数据资料。(二)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包括单位的全部资产,无论资产取得时的资金来源于哪、资产性质是什么,均应将单位的全部资产纳入-3-系统管理。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利用国家赋予的职能或政策取得的资产、各种会费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经营性收入取得的资产等。二、关于填报说明(一)《单位基本信息》(附件1)“单位基本信息”是财政部门在服务器上为基层单位建立用户的必备资料,也是各部门后期进行数据审核、分析、归类、汇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基层单位启用(二期)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应用、审核报送功能的钥匙。指标信息非常重要,必须准确填报。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有关指标信息在数据迁移后会自动继承(一期)填报的部分内容,但需对新增指标进行补录,对有变动的指标进行调整。新增单位应将“单位基本信息”录入完整。本表中的“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类型”、“单位性质”、“所属财政关系”、“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企业级次类型)”等七个指标由财政部门在服务器上建立用户时填写。从(一期)系统中继承过来的这七个指标,基层单位不能修改,如有错误,应通知财政部门进行修改。1.单位名称按单位设立时的批复文件核定的名称填写,不得自行简称。如南阳市财政局,不要填写成市财政局;南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4-理委员会,不要填写成市国资委。2.单位层次码按3,3,3结构赋码。仍按照《关于南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层次代码”编码规则的通知》(宛财国资〔2010〕9号)执行。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单位层次码”不变。新纳入系统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赋码。注:办理产权登记的单位不需填写“单位层次码”,其他信息填写完整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自动默认为“单位层次码”。3.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数填列。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代码证,确无代码的,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编制临时代码。4.单位类型依据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从下拉箭头展开的内容中进行选填。此指标与“单位性质”和“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企业级次类型)”有关联关系(选填“所办企业时”,“单位预算管理级次”栏显示为“企业级次类型”)。分“财政”、“主管”、“基层”、“其他”等4级8项。其中“财政”选项,是财政部门建立汇总节点时选填;“主管”下分“普通主管”、“企业主管”、“主管部门”等三个选项,其中为主管部门下的主管部门建立汇总节点时选-5-“普通主管”,为主管部门建立汇总节点时选填“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时才可选择“企业主管”项。“基层”下分“行政基层”、“事业基层”、“所办企业”,根据单位性质选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选填“事业基层”、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选填“所办企业”);社会团体选填“其他”。5.单位性质此指标与“单位类型”选填项相关联,按照“单位类型”关联后的结果选填。“单位类型”选填“财政”、“普通主管”、“企业主管”和“主管部门”时,本指标不需填写(软件自动锁定)。选填“基层”中的“行政基层”时,关联结果为“行政单位”;选择“事业基层”时关联结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分别选填;选择“所办企业”时,关联结果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办理产权登记时使用)。选择“其他”时,关联结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根据情况进行选填。6.所属财政关系根据财政管理关系,从下拉箭头中选择。“单位类型”选填“所办企业”时,该指标自动锁定,不需填写。7.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从下拉箭头中选择填报。省直单位统一选填“省级”,实行垂直管理的地税部门的基层单位也应选填“省级”;省辖市市直-6-单位统一选填“地(市)级”;省直管县和省辖市所属县(市区)级直属单位统一选填“县级”;乡(镇、办事处)级单位统一选填“乡镇级”。上述7个指标在“确定”保存前,应根据情况对填写界面中的“是否作为单位的根节点”选择打勾项。前提是:为各级的(一级)汇总节点建立用户信息时,应选择打勾,为(二级)及以下汇总节点和基层单位建立用户信息时,不选择打勾。以下指标信息,由基层单位首次登录系统时通过系统初始化进行充实、修改、完善。8.财政预算代码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代码填列。未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且没有财政预算代码的单位如何填报,由各级财政部门决定。省级没有财政预算代码的单位暂不填列。9.单位基本性质本指标根据“单位类型”关联结果选填。“行政单位”分“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司法行政”、“政协机关”、“法院”、“检察”、“民主党派”、“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公安”、“监狱”、“劳教”和“行政其他”等13项,根据编办核定性质选填。“事业单位”分“教育(高等院校、中等院校、基础院校)”、“科学”、“文化”、“卫生”、“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和“事业其他”等9项,根据编办核定性质选填。-7-10.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系统中内置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项,根据单位实际执行的制度情况选择填报。医院、高校、地勘等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选择填报。一般而言,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应与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一致,填写该指标时,注意与相关信息保持一致。财务和资产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应与核算其财务和资产的单位选择的制度一致。11.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负责人。12.主管部门按预算管理主管部门填列。13.是否启用折旧此指标关联资产配置卡片计提折旧,应按单位财务核算实际情况填列。14.编制人数按编办核定人数填列,当编制人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15.行政区划从下拉箭头中选择填列。16.所属行业按编办核定的职能,从下拉箭头展开的内容中选择填报。单-8-位性质为国家行政机构时,行政机构分为“综合事务”、“对外事务”、“公共安全事务”、“社会事务”、“经济事务”、“政府事务”、“行政监督”等七种情况选择填报,具体分类情况如下:(1)“综合事务管理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科技、税务、海关、外汇、统计、保密等行政机构;从事港、澳、台行政事务的活动的机构;各级政府所属部门从事政策、法制研究及参事等活动的机构;各级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管理机构;各级政府派出的办事机构(如政府办事处);(2)“对外事务管理机构”包括:政府部门从事外交、外事的行政事务活动的机构;我国驻外使领馆等机构;(3)“公共安全事务管理机构”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消防、监狱、劳教等活动的机构;铁路、港口、民航、林区、海关等部门中的人民警察机构;(4)“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从事教育、司法、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含政府救济、婚姻登记、调解以及民事纠纷调解等)、民族等行政事务的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环保、药品监督、宗教、专利、文物、中医药等行政事务的机构;。(5)“经济事务管理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贸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建设(含房改、城建、市政等)、国土资源、交通、铁道、信息产业、对外贸易经济、水利等行政事务-9-的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从事林业、邮政、旅游、民航、质量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外国专家管理、粮食及储备、海洋、测绘、安全生产、烟草专卖等行政事务的机构;(6)“行政监督检查机构”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从事工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卫生、药品、医疗、文化、城管、市容、综合治理等活动的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环境保护有关的检查、监督、稽查、查处活动的机构(如森林、沙漠化、水土保持、河流、湖泊、海洋、大气、野生动植物,以及废气、污水、垃圾、废弃物、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各级政府部门从事与经济建设有关的检查、监督、稽查、查处等活动的机构(如海关、税务、审计、统计、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公共设施、劳动、土地、交通、旅游等);(7)“政府事务管理机构”包括:人事、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以及其他从事政府事务管理的部门。17.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填写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资产管理报表工作的经办人员及电话,不得漏填、错填,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18.批准设立单位、批准文号、成立日期填列单位设立时批准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文件的落款日期。19.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据实填列。20.备注-10-(1)说明本单位是否独立核算,如未独立核算,其财务和资产在哪个单位核算。如财务核算中包括其他单位,说明哪些单位在本单位核算;(2)说明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房产有哪几个单位使用;以及无土地、房产的单位使用的是哪个单位的土地、房产。(二)《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包括:部门管理、人员管理、存放地点管理等,是在(二期)系统中录入资产管理卡片时在软件中内置的枚举字典信息,这些基础信息一次性录入后,在填报资产管理卡片时相关信息可直接从下拉箭头中选取。(一期)系统中录入的部门、人员、存放地点等信息,(二期)可以继承,但二者略有差别,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需进行补充完善,新增单位需进行录入。1.部门管理“部门管理”中的“部门”指的是单位内设机构名称(如:XX处、XX室、XX科、XX股、XX组等),录入时需填写“代码”、“名称”等,“助记码”自动生成,“代码”结构无强制性规定,建议按照2,2,2的结构编码(如“办公室-01”,“办公室秘书科-0101”,“办公室秘书科综合组-010101”。原则上按照“三定”方案中
本文标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实施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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