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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业务项目审批表申请人(卖)郑白明、许信胜垫资金额(元)25万元,占实际交易价格的比例65.8%担保期限(天)60天业务来源●中介推荐中介名称:星涛联系人:罗海凤电话:13725248720□银行推荐银行名称:联系人:电话:□其他推荐推荐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客户上门业务类型□买方不需担保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借出卖方《产权证》,交易后赎楼的模式●买方不需担保贷款,担保公司代卖方赎楼的模式□买方需要担保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借出卖方《产权证》,交易后赎楼的模式□买方需要担保贷款,担保公司代卖方赎楼的模式调查评价对象物业情况座落:洛溪新城芳华花园洛涛居11栋之二503房房屋性质:商品房建筑面积(平方米):98.4房屋结构:框架建成年份(年):2001年房屋用途:自住物业权属物业权利人:郑白明、许信胜抵押情况:106房物业现抵押于建设银行广州市番禺分行,自2001年4月23日起期限20年,截止至2005年12月21日银行借款本息合计为25.696238万元,,查封情况:截止至无[无]查封记录其它情况:无交易情况原购买价格37.6981万元本次交易实际价格:38万元单价:每平方米3861.79元首期款:10万元(评估价格:万元)首期款支付方式:我公司监管还款来源客户刘燕辉、蔡响容向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申请期限15年的按揭贷款:25万元,占实际交易价格的60%收费标准担保费:按●正常标准□优惠标准□最低收费执行计为4%共1万元项目经理意见担保申请人郑明白、许信胜贞为自己做生意的小本生意人。其夫妻二人所购买的位于洛溪新城芳华花园11栋之二503房房产现正在建设银行广州市番禺支行按揭,目前还有25.6万元的贷款尚未结清。现其二人向刘燕辉、蔡响容出售该套房产,成交价为38万元,刘燕辉已经缴了1万元定金给业主,首期款10万元交给我公司用于监管,现业主2人向我公司申请25万元的垫资赎契以便办理该套房产的交易手续。1、买家刘燕辉为湖南人在广州从事计算机软件销售、平台开发。买卖双方以前从未见过,因此该笔交易为真实的交易。2、卖家卖楼的原因是:供楼的压力较大。其供款记录一般,有逾期供款的现象但无拖欠本金和利息。3、买家买楼的原因是:该套房产3房单位,便于买家接其父母来广州住。4、卖家为一般的小生意人,有经济纠纷的可能性较小,买家虽然是自己经营但其有经济纠纷的可能性也较小,并且其已缴纳了10万元的首期款在我公司监管,违约成本较大,所以其违约性较小。5、经确认建设银行番禺支行为即时扣款。6、我公司出25万元,还有6千元赎契时买家一起去办理由买家出6千赎契。7、还款来源为刘燕辉在中国银行按揭贷款,代收楼款帐号为张帆的帐号为:476130201880836876。8、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路支行已经出具了同意贷款意向书,借款合同已经盖好银行公章在公证处保管。委托授权书正在办理公证。9、买卖双方已经委托我公司办理有关的手续。据此,现卖方郑明白、许信胜向我公司申请25万元的垫资赎契款,请领导批示。签名:蔡智勇2005年1月11日内部审核部门经理意见签名:年月日风险经理意见签名:年月日风险管理部经理意见签名:年月日副总经理意见同意不同意签名:年月日总经理意见同意不同意签名:年月日
本文标题:个人房产业务项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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