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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编制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编制时间:二〇一〇年一月1第1章总则1.1项目由来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金钟涌口古神公路侧(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22°22′44″,东经113°18′23″),是一家小型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从事硅酸钠(水玻璃)及橡胶大底的生产和销售。目前,硅酸钠已经广泛应用于普通铸造、精密铸造、造纸、陶瓷、粘土、选矿、高龄土、洗涤等众多领域。不同模数的硅酸钠有着不同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因此,不同模数的硅酸钠有着不同的用处。我国于1938年开始在北京、青岛、天津、广州等地先后建设多家硅酸钠生产厂,近年来硅酸钠品种与数量均有大幅度增加,已成为无机盐行业中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全国约有硅酸盐生产企业近200家,年总产量已达到1.7Mt。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级完成投入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因此,为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的三统一,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察情况,对拟建厂址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和调查,并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污染物排放量及其“三废”处理措施,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在中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下,编制出《中山市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2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1.2.1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1)石岐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2)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1.2.2污染物排放标准(1)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收集范围内,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1990);(4)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1.3主要环境敏感点本工程评价区域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特殊敏感目标。经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各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分析,经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各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分析,拟建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见表1.3-1。表1.3-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保护目标空气环境金钟村E30080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金钟村散户民居E4020人广福村NW7001000人3孖冲村NW600800人广福小学NW500200人水环境石岐河W40大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金钟涌S50小河声环境金钟村E300800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金钟村散户民居E4020人1.4拟采用的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中府【1998】51号),评价区域划为大气环境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2)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及《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纳污水体石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中府办[2003]4号)。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功能应属2类区,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收集范围内,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4段三级标准;(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污染物锅炉燃柴烟尘、林格曼级和橡胶大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1990);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第2章建设项目概况2.1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地点: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金钟涌口古神公路侧,占地面积10875.7m2,总建筑面积2850m2。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2°22′44″,东经113°18′23″。选址位置东面是金钟村散户民居,南面为金钟涌,西面和北面均为空地,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图3.1-1,项目四至图见图3.1-2,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3.1-3。产品规模:年产硅酸钠3万吨、年产橡胶大底120万双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总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日300天,采用三班制生产。52.2厂区平面布置占地面积10875.7m2,总建筑面积2850m2。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3.1-1(略)。2.3项目地理位置及四置情况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金钟涌口古神公路侧,占地面积10875.7m2,总建筑面积2850m2。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2°22′44″,东经113°18′23″。选址位置东面是金钟村散户民居,南面为金钟涌,西面和北面均为空地,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图3.1-2(略),项目四至图见图3.1-3(略)。2.4项目的主、辅工程2.4.1公用工程(1)给排水工程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产配料用水、生活用水以及锅炉用水,新鲜用水量为108m3/d。供水水源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50m3/a(13.5m3/d),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本项目用水平衡表、用水平衡图详见表3.1-4(略)及图3.1-3(略)。(2)能源消耗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24小时,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电能和柴(用于加热),年用电量30万度;木柴的用量为39.06吨/天(11721吨/年)。第3章拟建项目工程分析3.1生产工艺流程3.1.1生产工艺流程(1)硅酸钠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6图3.1-4硅酸钠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说明:先将固体泡花碱和水按一定的比例加入到溶罐中,然后加入蒸汽,转动溶罐(转速为20圈/分),当蒸汽压力在4KG左右,恒温1.5小时后即制成成品硅酸钠。注:项目所用固体泡花碱采用人工装卸及人工投料方式,待溶罐内搅拌完成后,用泵泵出。固体泡花碱为颗粒状,密度较大,进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2)橡胶大底生产工艺流程图:图3.1-5橡胶大底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说明:将原材料橡胶料放入开炼机软化并使其均匀化,将其放在油压机的模具里,加热加压烧几分钟后取出成品(橡胶大底),然后进行人工修边整理后即可包装入库。3.2生产设施和设备拟建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1固体泡花碱、水加蒸汽恒温房出料溶罐橡胶料(新料)油压机制成成品整理裁断开炼机入库有机废气燃柴锅炉供热烟尘林格曼黑度过水机修边有机废气7表3-5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溶罐容积3m3个3生产硅酸钠2燃柴锅炉DZL6-1.25-AII蒸汽量为6t/h台1生产橡胶大底3开炼机Y280S-6台34油压机MODEL:L60805每台含12个工位台85裁断机——台36过水机——台13.3原辅材料分析拟建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2。表3-2项目年需原材料用量序号名称用途年消耗量备注1固体泡花碱原料12000吨无水硅酸钠2天然橡胶原料60吨生产橡胶鞋底3分散剂PEG辅料0.5吨4填充剂白烟辅料0.6吨5防老剂SP辅料1吨6硬脂酸辅料0.6吨3.4公用工程3.4.1供电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24小时,年用电量30万度。3.4.2给排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产配料用水、生活用水以及锅炉用水,新鲜用水量为108m3/d。供水水源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50m3/a(13.5m3/d),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芙8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3.5拟建项目污染源分析3.5.1废水污染源分析清洗时用水量较小,产生量约为1m3/d(即300m3/年),此部分废水可直接回用于生产过程,不排放。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工作人员均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厕所冲洗水等生活废水,生活用水量为0.25m3/人·d,工作人员为60人,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m3/d(4050m3/a)。3.5.2大气污染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燃柴锅炉烟尘、橡胶大底生产过程开炼及油压机压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3.5.3噪声污染源分析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排放设备为溶罐的转动马达、开炼机、油压机和通排风机等机械设备。3.5.4固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燃柴锅炉灰渣、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物、橡胶边角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表3-3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表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量(吨/年)性质日常生活生活垃圾约1.5一般固废生产过程废包装物50一般固废生产过程橡胶边角料1.2一般固废燃柴锅炉木柴灰渣1758一般固废生产过程废机油约1.5HW0893.6拟建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3.6.1水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本项目工作人员很少,生活污水产生量仅13.5t/d,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内,外排的生活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再经板芙镇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3.6.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1)燃柴烟尘项目燃柴锅炉年消耗木柴11721吨,建议将燃柴烟尘经麻石水膜除尘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经麻石水膜除尘,燃柴锅炉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5米,并要求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2)开炼、油压机压制工序有机废气建设单位在开炼机及油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并要求高出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3)开炼、油压机压制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由于源强较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条件下,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
本文标题: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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