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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中科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湛江阳华置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果,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科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湛江阳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联系人袁*通讯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海西部石油公司第一生活区南油建设银行四楼五楼联系电话1587638****传真——邮编524057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东旺大道111号立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占地面积(平方米)145042.79建筑面积(平方米)659397.73总投资(万元)180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12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湛江阳华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8亿元,在湛江市坡头区东旺大道111号建设中科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于2014年3月27日取得《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海东新区海湾大道北侧、奋勇大道东侧145042.7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城规(用地)【2014】152号);2017年9月20日取得《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海东新区海湾大道北侧、奋勇大道东侧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湛城规(综合)【2017】489号);于2015年3月20日取得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证(湛国用(2015)第00031号),该土地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中有关规定的要求,湛江阳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中科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2报告表》。二、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5042.79m2,总建筑面积659397.73m2。规划建设用地139483.73m2,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27075.49m2(含防护绿地12971.83m2),商业用地面积12408.24m2(含防护绿地1014.28m2),城市道路用地5559.06m2。本项目新建20栋27层~32层住宅塔楼,1栋18层的商业塔楼。规划住户数3136户,居住人数10199人;商业部分主要包括商务办公楼、经营零售、肉菜市场、小型超市等便民服务;项目配套建设包括有公共厕所、垃圾站、幼儿园、托老所、地下停车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供配电系统和绿化等。本项目商业部分尚未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成后进驻的商业餐饮、肉菜市场、商务办公楼需按环保要求另行报批环评文件。本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表1综合经济指标项目单位数值规划总用地平方米145042.79规划建设用地平方米139483.73其中居住用地平方米127075.49商业用地平方米12408.2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69397.73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424653.31居住用地居住户数户3136居住人数人10199户均人口人/户3.2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91869.89建筑基底面积平方米9369.37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381225.47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364255.47配套及公共建筑平方米16970住宅平均层数层30人口密度人/公顷703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平方米210644.42其他地下室平方米45450.64架空层平方米11529.37骑楼奖励面积平方米5100地上配套用房平方米15683结构板平方米28783.64其他平方米18212.77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泊0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泊4156非机动车位辆1991容积率——3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28973.212建筑密度%22.8绿地率%35.01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10658.4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1.04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67527.84建筑基底面积平方米4386.2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43427.84商务办公平方米43427.84不计算容积率建设总面积平方米24100其中地下室平方米23100骑楼奖励面积平方米1000架空层平方米0机动停车位泊660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泊0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泊660非机动车停车位辆13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35绿地率%36.2公共绿地面平方米970.95三、总体规划设计(一)规划设计规划采用基本平行的布局形式,塔楼通过独栋及两两拼接的模式,创造具有开阔的、通透的内外空间及良好的通风采光及视觉效果,营造出舒适的,高档的,现代化的生活社区。用地虽然被规划路分成南北两区,但规划通过南北走向的主轴线的贯穿联系,将其连成一体。为了风情街区的塑造,住宅塔楼尽量多的退让商业功能,提高商业街的使用率,减少高层建筑对商业广场空间的压迫感,以及有利于展示风情街区立面形象。规划充分结合北侧的公共绿化广场,创造一条极具特色的商业内街,提升公共广场4的人气及氛围塑造,同时居住塔楼退居二线,减弱高大体量对公共空间的压迫感,创造舒适的,生态的,具有活力的公共休闲场所。配套设施方面,项目配套有1个15班幼儿园占地4050平方米;1个物业管理用房占地770平方米;1个垃圾站占地200平方米;2个社区居委会占地皆为为100平方米;1个托老所占地1000平方米;3个公共场所占地皆为50平方米;(二)公用工程(1)给水系统①水源:给水水源规划由市政给水干管接入DN300接口径水表计量后供小区用水,水压约为0.3MPa,小区综合用水量为每人每天200升。②供水方式:区内的住宅采用无负压设备分区供水方式。二十三层以上为高区,十二层至二十二层为中区;二至十二层以下为低区,经减压阀调节供给;四层以下市政直供。③水表:本工程设置两个DN300的总水表,供住宅和消防水池用水。④管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主横管、干管及管井立管采用钢塑复合管,DN≤100采用丝扣连接,DN100采用法兰连接,支管DN≤32以下采用PVC给水塑料管,溶剂粘接,室外生活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⑤室外消防:采用地上式消火栓,消火栓设用水于明显易见处,消火栓系统在室外设一体化水泵结合器。(2)排水系统①排水方式:本工程室内排水采用粪、污、雨水分流制,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住宅排水立管沿墙柱下排至室外,其中首层单独排放,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则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泵房排水及地下车库冲洗污水由潜污泵抽升后排入室外检查井。②管材及接口室内排水系统采用UPVC硬聚氯乙烯排水管,粘接接口,室外排水系统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粘接接口,或用混凝土企口管,水泥砂浆抹带接口。(3)电力系统正常电源来自城市电网,由市政路东旺大道引10KV电缆线路环网供电,在规划区地下室负一层设置变配电房。低压配电室出线沿地下室敷设至各用电点。用户由低压配电装置引专用回路以树干式配至各层;地下车库、室外景观照明等用电由配电房分别以专用回路配电。5道路照明采用节能型高压钠灯或汞灯,规划区内道路可采用白炽灯配庭院式灯具与周围环境相适应,控制用手控、光控、时控均可。应急电源:拟配置2台功率为800KW的备用发电机置于项目规划第13栋楼地下室一层发电机房内,配置1台功率为400KW的备用发电机置于项目规划第2栋楼地下室一层发电机房内,备用发电机只在市政停电时紧急使用。(4)燃气设计供气方式根据用户居住条件及房屋结构,规划采用用户调压器中压供气方式。供气规模按纯气态方案进行用气量计算。耗热定额按75万千卡/人.年计算。(5)暖通设计A、空调系统设计住宅及配套商业采用分体空调,由业主自理,项目不设中央空调。B、通风系统①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系统,除具备直接对外车道的防火分区外均设置集中的机械送风系统;②各设备房根据功能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③柴油发电机房及油箱间设置平时排风兼事故排风兼火灾后排废气系统,同时设置各工况下的补风系统及发电机运行时的机械进风冷却系统;④电梯机房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四、施工组织1、施工进度本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计划2019年12月竣工,建设工期为24个月。2、施工组织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日用工人数约为200人,在项目内布置施工营地,并配备食堂等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施工期间所需水、电从现有市政供水、供电系统接入。在施工营地建设临时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现状东旺大道市政污水管最终排至坡头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五、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东旺大道111号,项目西面为东旺大道,东面、南面和北面为杂草地(已规划为市政道路)。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项目四至情况见附图3。6六、产业政策与选址和理性分析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限制类,该项目不属于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该限制项目。因此,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该项目为允许类,其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市行政中心区的中心地段,地理位置优越,是开发房地产项目的优选位置。根据《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湛国用(2015)第40071号、湛国用(2015)第40072号、湛国用(2015)第40073号、湛国用(2015)第40074号、湛国用(2015)第40075号、湛国用(2015)第40076号、湛国用(2015)第40077号、湛国用(2015)第40078号】及相对应的《宗地图》,该土地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源。周边主要污染来源于西面东旺大道的车辆尾气和噪声。7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本项目所在区域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分类及执行标准见下表:表2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项目类别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项目纳污水体为麻斜海,属三类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功能区,西侧临近东旺大道,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他边界执行2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库区否7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坡头水质净化厂)8管道煤气管网区否9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否1、地理位置湛江市位于祖国大陆的最南端,东经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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