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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财务工作总结范文报告(七篇)第一篇范文:财务报告报送管理第十五条财务报告报送管理:㈠公司需对外报送的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应交税金明细表及其附注说明。公司会计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须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董事长签批后在规定时间期限内送达有关部门及单位。㈡公司所属子公司应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如下报表:1、月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理费用明细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内部单位往来表、应交税金明细表,内部销售明细表,并于次月3日前送达。2、季报:除月报报表外,工业企业还要报送产品成本计算表、销售利润明细表,并于次月5日前送达。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应按要求编写财务分析,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并于次月5日前送达。3、年报:除季报报表外,还应报送、年度财务分析,并于次年1月10日前送达。4、子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须经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批准。第四章资金筹集管理第十六条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投资计划、资金需求、资本结构等因素,制定筹资方案,通过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等方式合理筹集资金。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筹集的管理工作。㈠公司的年度融资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编制,总经理审核,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在年度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5分次审核签订借款协议;全资子公司的年度融资方案由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编制,全资子公司董事会批准,资金具体到位计划报公司财务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财务拨付。㈡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负责借款方案的实施,并将实施结果报公司财务部备案。㈢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预算与分析;负责向总经理提出最佳筹资方案;按总经理安排负责资金的筹集和调度。㈣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借款,报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额度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额度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审批。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合同、协议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验资报告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转让其出资必须遵循《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其他资产。第十九条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根据不同的资产设置恰当的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第二十条公司各种资产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计价方法进行初始计价,根据资产损耗情况,计提折旧、减值准备等,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制定和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等,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第二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应加强各种存货的管理,发出存货计价一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公司应加强应收账款、对外投资、无形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6产等资产项目的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公司各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购建及处置的管理权限为:㈠公司货币资金支付权限,按公司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权限一览表》执行。㈡各全资子公司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置(指购置小汽车、电脑、办公设施、办公室装修、职工宿舍)按各子公司上年当年留存利润5%的比例控制使用,亏损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置,特殊情况需按程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㈢各全资子公司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的固定资产出售、盘亏、报废方案应经公司审计部门审计,报公司财务部审核,经子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超过20万元的,须将出售、盘亏、报废预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㈣各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相互调拨,按固定资产处置权限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为: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20年,机器设备10年,运输设备4年,电子设备3年,其他设备5年。需采用其他折旧方法及调整折旧政策的,应按程序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第二十五条公司在建工程的竣工决算,根据需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财务部依据审核后的金额按有关规定代扣所涉及的税款后支付其款项。第二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出现盘盈、盘亏及资产毁损等情况的,在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第六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按《企业财务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费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允许列支费用的项目、标准、归集分配方法、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等,确保成本费用真实、有效。公司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分设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科目对成本和费用进行归集和核算。加强对产品生产成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7本费用的控制,建立产品生产成本考核制度,编制年度产品生产成本费用计划,按月或季度分析产品生产成本波动的原因,努力降低成本。第二十八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控制及审批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及配套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要督促、检查各子公司成本、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做到成本、费用的精细化管理。第七章收入管理第二十九条收入的确认原则:㈠产品一经发出或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一经提供,同时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证据时,应确认收入;㈡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时,可按合同约定的各期应收款项或以本期实际收到的销售价款确认收入;㈢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时,商品发出即可确认收入;㈣委托代销销售时,当代销单位将售出商品代销清单送到时,不论代销单位是否将货款汇到,即可确认收入;㈤在交款提货时,如货款已收到,提货联送交财务部门,无论商品是否发出,即可确认收入;㈥出口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即可确认收入;出口的商品确认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记帐基础,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等,以红字冲减收入。公司财务部门应明确实现收入的条件和标准,对已实现的销售要及时入账,并正确反映相应的税金。第三十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界限,并分别核算和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的收入必须进行如实入帐,禁止设置“帐外帐”或小金库。第八章利润及分配管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8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不足弥补时,应由税后利润弥补。第三十三条公司通过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用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第三十四条各子公司应按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及其构成。第三十五条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的办法,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九章会计电算化管理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安排各子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进程,负责软件的选用、硬件的配备和专业人才的聘用。第三十七条公司及子公司采用统一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并执行统一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确保会计电算化下产生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资源共享的经济效益。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第二篇范文: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的财务报告审核批准工作,确保所有财务报告使用者同时、同质、公平地获取企业的经营信息,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工作的控制。第2章审计财务报告第3条企业财务部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评价、选聘意见,确定本年度会计事务所选聘标准和程序,报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报经股东大会批准。第4条根据审议通过后的选聘标准和程序,确定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事务所。第5条会计事务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经财务总监、总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第6条企业本部、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及有关部门,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方案,配合会计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及时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第7条会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并将意见交企业财务总监和总裁审阅。财务总监及总裁及时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就有关意见进行沟通。沟通情况及初步审计意见交经财务总监、总裁签字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第8条审计委员会审议会计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价本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会计事务所的选聘意见,审议、评价及选聘意见报送董事会审批。第3章报送、披露财务报告第9条经审计后,企业月度财务报告于月度终了后6日内对外提供;季度财务报告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对外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各子公司的各类报表均于次月4日内完成并报送财务部。第10条年度财务报告发布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1.企业概括。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3.董事、监事、经理、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简介及其持股情况。4.已发行的股票、债券情况,包括持有本企业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11条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依次编订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总裁、财务总监、会计事务所负责人签名盖章。第12条企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一致。不得提供与上述事项不一致的财务报告。第13条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属于本企业的商业秘密,非经财务总监批准,一律不对外提供;企业内部的使用人员由财务总监确定名单。第4章附则第9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订权归属财务部。第10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第三篇范文:报送工作总结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通知关于报送2021年企事业科协工作总结及2021年企事业科协工作计划的通知各企事业科协:为总结2021年企事业科协工作情况与经验,更好地谋划2021年企事业科协的工作。现就报送企事业科协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一、材料内容(一)工作总结。包括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为企事业科协工作总结年度)的主要工作成绩、综合数据、典型事例、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二)工作计划。包括2021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思路、计划和重点项目。二、具体要求(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主要工作应有数据体现,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效益及有关数据要翔实可靠,确保准确无误;典型事例要有导向意义;对存在问题的分析要客观。(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提出2021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和重点项目。2021年工作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有所创新、发展。(三)企事业科协有典型事例的,可单独上报。三、材料报送时间务请各企事业科协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科协企事业科协管理服务中心,电子版即可。联系人:张宪敏联系电话:3176008邮箱:904548364@qq.com昆明市科协企事业科协管理服务中心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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