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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赣学体字〔2014〕2号关于下发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高校部)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阳光体育各项目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各普通高校: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举办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西省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4〕1号)要求,2014年我省将举行高校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散打、武术套路、跆拳道、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定向越野、桥牌等16项赛事。其中定向越野—2—和桥牌比赛由我厅另行组织,其它14项赛事与第十四届江西省运动会项目竞赛同步实施。现将我会制订的《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高校部)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阳光体育各项目体育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和参赛工作。附件:1.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2.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3.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4.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5.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6.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7.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8.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网球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3—9.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武术散打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10.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11.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12.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体操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13.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14.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2014年2月18日—4—附件1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10月在赣州市体育中心田径场举行二、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三、竞赛项目(一)男子组(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撑杆跳高、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男子十项全能。(二)女子组(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跳高、跳远、撑杆跳高、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女子七项全能。四、参加办法(一)竞赛分组1、本科组—5—甲组:普通院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及在职教职员工乙组:普通院校体育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除外)丙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2、专科组:普通专科院校在校学生及在职教职员工(二)运动员资格1、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必须是经过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录取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在华已注册的外国留学生。2、教职员工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正式在编,并有本校人事处正式的工资花名册者。3、低级别组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高级别组的比赛(如甲组、乙组运动员参加乙组或丙组的比赛),但不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4、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并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方可报名参赛。(三)报名人数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照运动员人数10:1配备,本科甲组、专科组可报运动员15人,本科乙、丙组可报20人。2、每个运动员可报二项(接力除外),每项各队限报3人。全能运动员可兼报一个单项(接力除外)。3、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6—五、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2、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各项目超过8人(队)进行预赛和决赛、1500米以上径赛项目直接进行决赛。3、参加人数不足8人(含8人)则只进行决赛。4、各单项参赛运动员(队)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相关的运动员可以改报项目。5、运动员必须前后佩戴号码布,否则不准参赛;运动员的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号码制作,比赛器材由赛会提供(撑杆除外),自备的不得带入赛场使用。六、录取名次与奖励1、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2、各单项各组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减1录取。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项目加倍计分。3、2010-2013年间在校就读学生,代表江西省参加奥运会、全运会、全国大运会取得前三名成绩的计牌、计分办法按总则执行。4、破省纪录每项加10分,一人多次破同一项目纪录只加一次高分。5、团体总分名次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列。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冠军多者列前,依次类推。—7—6、各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章,四至八名颁发奖励证书。7、“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有关规定评选。七、报名和报到1、各单位须电脑打印“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田径比赛报名表”(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表”(表2),各一式两份(学校审查盖章),并提供所有参赛人员每人两张一寸免冠同底版近照及相应电子版照片、学生运动员学生证和身份证及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新生录取简表复印件、在职员工运动员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及2013年12月工资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人事处印章),于赛前40天寄送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老师收,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新都会)38栋写字楼503室,邮编:330068。联系电话(传真):0791-8850923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jxxssports@163.com。2、各队于赛前2天、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交验上述材料的原件,办理运动员参赛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八、经费(一)比赛期间的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二)各单位旅差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三)每单位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无违纪违规行为,赛后予以退还。九、仲裁及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注:比赛器械和栏高、栏距按田径规则中成年运动员的标—8—准执行。—9—表1: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田径比赛报名表单位名称(章):组别:总领队:领队:教练员:裁判员:项姓目名性别一00米二00米四00米八00米一五00米三000米五000米一0000米一00米栏一一0米栏四00米栏四×一00米接力四×四00米接力三000米竞走五000米竞走一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撑竿跳高七项全能十项全能备注1、每位运动员所报项目,要注明近期最好成绩。2、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医疗单位(章)填表人:联系电话:—10—表2: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江西省市所在学校:姓名性别民族相片出生年月身高/体重项目身份证号学生证号所在院系及年、班级学籍号政治面貌入校时间首次注册时间运动员等级最好成绩当年最好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父亲姓名父亲单位母亲姓名母亲单位学校意见班主任(签字)校招办主任(签字)体育部(室)主任(签字)(学校章)各市教委意见(分管主任签字)(单位章)填表日期年月日—11—附件2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高校部)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10月在赣州市举行二、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三、竞赛项目(一)男子(17项)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4X100米混合泳接力。(二)女子(15项)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蝶泳;200米混合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四、参加办法(一)竞赛分组1、本科组甲组:普通院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及在职—12—教职员工乙组:普通院校体育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除外)丙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2、专科组:普通专科院校在校学生及在职教职员工(二)运动员资格1、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必须是经过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录取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在华已注册的外国留学生。2、教职员工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正式在编,并有本校人事处正式的工资花名册者。3、低级别组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高级别组的比赛(如甲组、乙组运动员参加乙组或丙组的比赛),但不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4、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并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方可报名参赛。(三)报名人数1、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运动员人数的10:1配备,各组别运动员可报15人。2、每名运动员可报三个单项(接力除外),各项目报名人数不限。3、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确认后如不参加比赛须向组委会交竞赛费200元。—13—五、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2、各组别单项参赛运动员(队)少于3个(不含3个),可合组比赛,按实际名次分别记牌记分。如合组后某组别还不到2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六、录取名次与奖励1、团体总分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2、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减1录取。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3、破省纪录每项加10分,一人多次破同一项目纪录只加一次高分。4、团体总分名次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列。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冠军多者列前,依次类推。5、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章,四至八名颁发奖励证书。6、“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有关规定评选。七、报名和报到1、各单位须电脑打印“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表”(表2),各一式两份(学校审查盖章),并提供所有参赛人员每人两张一寸免冠同底版近照及相应电子版照片、学生运动员学生证和身份证及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新生录取简表复印件、在职员工运动员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及2013年12月工资册复印件(须—14—加盖学校人事处印章),于赛前40天寄送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老师收,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新都会)38栋写字楼503室,邮编:330068。联系电话(传真):0791-8850923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jxxssports@163.com。2、各队于赛前2天,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赣州市报到。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交验上述材料的原件,办理运动员参赛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八、经费(一)比赛期间的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二)各单位旅差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三)每单位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无违纪违规行为,赛后予以退还。九、仲裁及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15—表1: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2014年江西省大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单位(章):组别:总领队:领队:教练员:裁判员:项姓目名性别自由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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