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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概论十四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孙宜建2014年2月23日一、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践行项目建设各方主体的社会责任。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如果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在十四师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建设各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一、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一)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依法委托监理。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三)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四)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五)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二、施工单位•(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加盖了合格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之中。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关键部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要隐蔽工程须经质量监督部门参与联合验收。•(六)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三、监理单位•(一)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二)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三)认真编制监理方案,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五)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六)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十四师各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并根据各自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情况,制定《十四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二、建设项目管理概述•建设项目管理概述•一、建设项目的概念•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由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二、建设项目的特性•1、建设产品的总体性•2、建设产品的固定性•3、建设周期长•4、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5、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强•三、工程建设程序竣工验收投产运行后评价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决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试运行、生产准备•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性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1)作用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论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获利、获益的可能性,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2)基本内容•1)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2)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方案;•3)建设条件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进度初步安排;•6)效益估计。•(3)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现行规定:•1)凡属大中型或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首先要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国家计委。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审批。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审批。•2)凡属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关系由部门或地方计委审批。•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之前,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同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决策分析研究方法和科学分析活动。•(1)可行性研究的作用•主要作用是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建设项目设计、银行贷款、项目评估、建设项目实施等提供依据。•(2)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可行性研究是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分析项目的可行性,主要解决项目建设是否必要,技术方案是否可行,生产建设条件是否具备,项目建设是否经济合理等问题。•(3)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的成果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拟建项目正式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的目标和依据•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建设地点•资金来源•综合利用要求•环保评估•建设工期•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工程效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1、属中央、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研报告,要报送国家计委审批;2、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项目,都要经国家计委审批后报国务院审批;3、中央各部门所属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各部门审批;4、地方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由地方计委审批。•3、设计阶段•设计是对拟建工程在技术和经济上进行全面的安排,是工程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整个工程的决定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一般工程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些工程增加技术设计。•(1)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对工程进行通盘研究,作出总体安排,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基本条件。如果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部门报批•(2)技术设计•技术设计是针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而进一步开展的设计工作。•它是在进行科学研究、设备试制后取得可靠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具体地确定初步设计中所采用的工艺、土建方面的主要技术问题,并编制修正概算•(3)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按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设计原则、结构方案和控制尺寸,根据建筑安装工作的需要,分期分批地编制施工详图的设计,使设计达到施工安装的要求。•4、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4)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5、施工安装阶段•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工程新开工时间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日期。不需要开槽的工程,以正式打桩作为正式开工日期。•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日期。•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或设施等的施工不算正式开工•6、生产准备阶段•工程投产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生产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1)组建生产运行管理机构,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2)招收和培训生产管理人员••7、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8、项目后评价•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通过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项目运营情况的综合研究,分析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其预测情况的差距,从项目完成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后评价的主要内容:•(1)影响评价(2)经济效益评价(3)过程评价(4)持续运营评价•四、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一)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1、项目法人组建程序•(1)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备工作;(2)在审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2、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2)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资金;(3)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4)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并负责与参与项目建设的有关各方签订合同。•(二)工程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买卖双方的一种主要的竞争性交易方式。•推行招标投标制,是为了在建设领域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性市场交易方式,择优选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以保证建设项目质量和工期目标,提高投资效益。•(三)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的新模式。它是以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管理服务的建设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管理。•实行建设监理,培养专业化的、高水平的建设项目管理队伍,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四、合同制•以合同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对工程质量、工期、金额等要素进行法制管理。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概述•(一)总则1、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制定本条例。•2、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5、必须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工程发包过程中的行为限制•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
本文标题:兵团项目质量终身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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