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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糖水染色樱桃罐头QB/T1688─93Cannedmaraschinocherriesinsyrup──────────────────────────────────────-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糖水染色樱桃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樱桃为原料,经硬化去核、染色、糖渍等加工处理后装罐,加糖水、密封、杀菌制成的糖水染色樱桃罐头。2引用标准GB317白砂糖GB1903食品添加剂乙酸(醋酸)GB198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4480食品添加剂胭脂红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5009.35食品中着色剂的测定方法GB10788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光计法GB11671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QB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ZBX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ZBX70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GB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3术语3.1破裂樱桃因去核或处理不良,引起的成品果破裂长度大于果实周长1/4者。3.2黑斑樱桃在生长过程中,因受叶磨、风扫伤等,致使表皮发黑或染色后仍然发黑的斑点。3.3皱缩樱桃表面有严重皱纹。4产品分类糖水染色樱桃罐头的产品代号为R610。5技术要求5.1原辅材料5.1.1樱桃罐藏优良品种,果实新鲜饱满,成熟适度,风味正常,无畸形、破裂、霉烂、病虫伤和机械伤等,每粒重量在3.5g以上。5.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1的要求。5.1.3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要求。5.1.4乙酸应符合GB1903的要求。5.1.5胭脂红应符合GB4480的要求。5.1.6樱桃香精编号4443,淡黄色透明液体。5.1.7双氧水澄清无色液体,H2O2含量在29%以上。5.1.8苯甲醛无色或淡黄色,纯度在98%以上。5.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果实呈红色,均匀一致,有光│果实呈红色,较均匀一致,│果实呈红色,尚均匀一致。色泽│泽。糖水呈浅红色至红色,│有光泽。糖水呈浅红色至红│糖水呈红色尚透明,允许含有│,较透明,允许含有不引起混│色,较透明,允许含有不引起│果肉碎屑│浊之少量果肉碎屑│混浊之果肉碎屑│──┼────────────┴─────────────┴─────────────滋味│具有樱桃硬化、染色后的固有风味,无异味气味│──┼────────────┬─────────────┬─────────────│果实完整,组织有脆感,切│果实较完整,组织较有脆感,│果实尚完整,组织尚有脆感,组织│口良好,大小较一致,每个果│切口良好,大小较一致,每个│大小尚一致,无虫眼及不足整│不低于2.5g,无虫眼,允许黑│果不低于2.5g,无虫眼,允许│果1/4的碎裂果,允许黑斑、形态│斑、伤疤、破裂果总数不超│黑斑、伤疤、破裂及皱缩果总│伤疤果总数不超过净重的8%│过净重的3%│数不超过净重的5%│──┴────────────┴─────────────┴─────────────5.3理化指标5.3.1净重应符合表2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5.3.2固形物应符合表2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量平均固形物重应不低于规定重量。5.3.3糖水浓度开罐时按折光计为45%~50%。表2净重和固形物的要求──────┬───────────┬────────────────────│净重│固形物罐号├───────────┼───────┬───────┬────│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允许公差│标明重量│允许公差│含量│规定重量│含量│规定重量│(%)│(g)│(%)│(%)│(g)│(%)│(g)│──────┼─────┼─────┼──┼────┼──┼────┼────7106│425│±3.0│55│234│50│213│±11.0400mL四旋瓶│454│±3.0│55│250│50│227│±11.0260mL四旋瓶│280│±3.0│55│154│50│140│±11.0──────┴─────┴─────┴──┴────┴──┴────┴────5.3.4重金属应符合GB11671的要求。5.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5.5二氧化硫含量≤20mg/kg。5.6着色剂≤0.025%。5.7缺陷样品的感官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表3样品缺陷分类────┬────────────────────────────────类别│缺陷────┼────────────────────────────────│有明显异味;严重缺陷│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有一般杂质,如木屑、棉线、合成纤维丝及长径小于3mm已脱落的锡珠;│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一般缺陷│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固形物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二氧化硫含量超过允许限值────┴────────────────────────────────6试验方法6.1感官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6.2净重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3固形物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6.4糠水浓度按GB10788规定的方法检验。6.5重金属按GB5009.16、5009.13、5009.12和5009.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锡、铜、铅、砷。6.6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6.7着色剂按GB5009.35中规定的方法测定胭脂红。6.8二氧化硫按GB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按QB1006执行。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烟台罐头总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钊修赵克兰许女。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标准QB276-64《糖水樱桃罐头》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03-28批准1993-10-01实施
本文标题:QBT 1688-1993 糖水染色樱桃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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