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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表1:南通市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督查项目表序号下达计划年度项目类型项目名称12004国家投资海安县大公镇土地整理22005省投资海安县角斜镇土地整理32005省投资海安县李堡镇土地整理42005省投资如皋市东陈镇土地整理52004国家投资如东县曹埠镇土地整理62004国家投资如东县新店镇土地整理72004国家投资如东县兵房镇土地整理82006国家投资如东县曹埠镇土地整理92006国家投资如东县丰利镇土地整理102006国家投资如东县袁庄镇土地整理112002省投资如东县丰利镇土地整理A区122003省投资如东县丰利镇土地整理B区132005省投资如东县马塘镇土地整理142006省投资如东县洋口镇土地整理152003国家投资通州市骑岸镇土地整理162004国家投资通州市十总镇土地整理172004国家投资海门市常乐镇土地整理182004省投资海门市余东镇土地整理192004省投资海门市天补镇土地整理202006省投资海门市德胜镇瑞北村土地整理212004国家投资启东市寅阳镇农场土地整理—2—附表2:南通市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进度表填报单位:序号项目名称投资类型规划竣工时间完成总工程量的%新增耕地完成率分项完成情况形象进度预计完成时间主要存在问题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填报时间:说明:1.“投资类型”填写国家投资、省投资。2.“完成总工程量的%”按百分比填写,尚未实施填“0%”,已实施完成的填“100%”,以此类推。—3—附表3:南通市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时间:年月日(盖章)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投资级别项目批准年度批准投资总额是否决算是否审计项目到款情况工程施工费支出情况其他支出项目决算总额已支付总额项目决算结余数账面资金结余数财政收到拨款数拨县级专户数拨镇财政数县财政未拨款预算数中标价合同价决算价实际支付数应付未付数预算数县级使用数镇级使用数审计决算数未使用额度(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合计————单位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制表人:联系电话:注:1.项目统计数据按报送时间前一个月底为截止时间,项目名称应根据批准文件填列,项目投资级别按:国投、省投填写。2.是否决算、是否审计用“√”、“×”表示,如项目未决算,则(14)、(20)、(22)、(24)不填。3.其他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竣工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4.工程施工费中决算价、其他支出总决算数以审计认定数为准,如已决算未审计则按施工单位决算数及项目单位确认数(四项费用决算数不得超预算)填写;对未实行招投标的单项工程只统计在(13)栏中,(12)栏中不统计。5.四项费用中(18)、(19)应按实际支出数统计,不应按提取数计算。6.表中平衡关系式如下:(10)=(7)-(8)-(9);(16)=(13)-(15)(未决算)或(16)=(14)-(15)(已决算);(4)=(11)+(17);(21)=(17)-(18)-(19)(未审计)或(21)=(20)-(18)-(19)(已审计);(22)=(14)+(20)(已审计)或(22)=(14)+(18)+(19)(已决算未审计);(23)=(15)+(18)+(19);(24)=(4)-(22);(25)=(8)+(9)-(15)-(18)-(19)7.工程施工费的开支情况请附文字说明,包括每个项目的分项招投标情况、合同的签订与变更、工程变更情况、资金的支付情况、项目决算送审情况等,对其他支出也对照预算进行说明,对未执行国家、省、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事—4—附表4:南通市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质量评分标准项目名称: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自评分一、项目进度、质量及规划设计执行情况(30分)1国家、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切合实际、科学可行。5项目申报过程中工作不实、数据不准确,甚至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不得分;以下情况酌情扣分: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导致材料有明显缺陷的;未充分征求村组、群众等有关方面意见,导致规划设计缺乏可行性、需要调整或明显不合理的。2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5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更改设计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施工严重偏离经批准的规划设计的不得分。3项目招投标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已招投标工程的规划设计,如确需调,应对预算和施工合同作相应调整,或签订补充合同。5对已招投标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酌情扣分,调整后未按规定调整预算、合同的不得分。4项目开工前应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严格按进度计划建设,项目按时竣工或者完成年度实施计划。5没有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无特殊情况未如期竣工的不得分;未按时完成年度实施计划的酌情扣分。5按照项目规划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设计,各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5应编制但未编制施工设计的不得分;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项目不能通过验收或带来其它严重后果的不得分;存在其它质量问题的酌情扣分。6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竣工自验,及时申请市级验收,最终通过竣工验收。5阶段验收报告无监理签字,或者监理签字日期不符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二、项目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35分)7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5没有按规定执行法人制的不得分。8项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投标单位中标后,除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将工程转包。招投标行为公开透明、操作规范。5没有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或者中标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且未纠正的不得分,招投标中操作不规范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9监理单位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督,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5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监理的扣1分;未按规划设计或经批准后的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实施监理的扣1分;未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的扣1分;监理资料不完整的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10项目实施采取合同管理方式,由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根据《合同法》要求签订实施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严格管理。5有一个标段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不得分;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酌情扣分。11按规定发布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5没有进行项目公告的不得分;公告内容不完整的酌情扣分。12项目竣工后及时完成项目决算和项目审计,2007年以后开工的省以上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跟踪审计。7应跟踪审计而未跟踪审计的不得分;因项目自身原则,导致项目竣工后决算、审计迟迟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13安排专人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项目资料齐全,分类清楚。5未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扣2分;资料散失、不齐全或者资料混乱的酌情扣分;重要资料缺失的不得分。—5—三、项目资金管理及廉政建设情况(35分)14按要求开设复垦资金专账,分项目明细核算。5没有开设专账的不得分,账目不规范的酌情扣分。15严格执行县级资金报账制,除补偿费外实行直接支付。5没有执行县级资金报账制的不得分;工程款不直接支付的不得分;执行不规范的酌情扣分。16按工程进度拨款,项目资金到位及时。5挪用工程款的不得分;拨款进度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17资金支付凭证合法,审批手续完备。5有白条或大额现金支出的发生一次扣2分,凭证不合法或支出手续不齐全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8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国家投资项目应及时申请市级审计)。5未按要求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的不得分。19项目规范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8项目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有重大违规违纪或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工作人员有轻微违纪行为的酌情扣分。合计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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