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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水资源研究方案一方面,水资源供应相当紧张,缺水形势持续加剧;另一方面,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惊人。此外,水污染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可利用价值,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的水资源短缺。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水资源宝藏计划。以下是给大家的一个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先争优工作顺利实施第一,加强对创作工作的领导。我市一贯重视城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20世纪80年代初,苏州市节水办公室成立,负责规划用水、地下水资源等城市节水管理。20年来,为更好地开展全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专门成立了“苏州市节水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李岩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水务局等32个区局主要领导组成。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局、建设局、人事局、法制办、区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动员大会,李岩市长作动员报告,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作工作会议,听取创作报告,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部署和安排年度创作任务。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与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相比,我市起草发布了《苏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意见》,与各区、局责任单位签订了《创建节水型城市责任书》,分别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并将创建工作作为政府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为创建城市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基础。三是建立工作网络。为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了指挥、日常联络和技术指导三大工作网络,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各区都设立了节水管理机构,明确了资金的准备和落实。节水管理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网络。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实施、政策引导、社会参与、上下联动、联合创建”的良好局面。通过责任单位模拟检查,各项任务真正落实,有效推动了全市的建立。二、完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节水管理。第一,建立节水法律体系。1982年和1991年,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市节水和地下水资源的规范性文件。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近年来颁布了有关城市排水、供水和节水的法律法规。《苏州市供水办法》于2010年2月1日、2010年1月1日、2010年10月1日颁布实施。《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年11月23日(以下简称《条例》)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22日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节水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明确规定了计划用水量、超计划定额加价、节水、水平衡测试、中水和雨水利用、生活用水水价分步测算等内容,建立了大型用水户用水审核制度。二是准备节水第三,完善节水管理体系。先后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节水配套制度,全面制定和实施了定额用水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水平衡测试制度和节水投资制度;为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管理的通知》;为做好节水器具改造工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广节水器具和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为开展“三大载体”建设,介绍了节水企业、单位和先进节水社区的建立标准和考核办法;为了全面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创作工作,特制定模拟检查方法和评分规则。通过各种节水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城市节水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四是依法加强城市节水行政日常管理。20年12月,经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批准,吴中、襄城、新区、市节水办先后成立水政监察队,市区专职和兼职水政监察队成员60余人。二级机构的城市节水管理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建立和完善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水行政执法制度,先后组织了禁采封井、水平衡测试、节水器具改造、售水器具市场、查处农贸市场擅自取用浅层地下水、洗车、洗浴场所等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416次,1200人次,现场处理违法行为70余起,举报查处率100%。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节水减排意识我市一贯重视节水宣传工作。为了提高全体市民的节水意识,营造良好的创造氛围,现已起草《苏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计划》,并下发至各区、各部门实施。首先是强调公告
本文标题:2021年珍惜水资源研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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