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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宣传问答一、为什么要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答:(一)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国际通行规则。发达国家纷纷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理所当然应承担保护一方环境的责任。(二)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精神的具体体现。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体现的是“谁污染谁付费”和“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目的是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答:我县是以县城规划区内为产生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单位和个人拒缴和未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违背了哪些法律法规?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规定: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实行收费制度。2、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3、《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包括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及其有关区域。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划分:(一)主次干道、开放式广场、过街通道、公共水域由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负责;(二)小街小巷、居民住宅区、楼群院落,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者相应机构负责;(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四)市政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五)建设施工场所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六)公共厕所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七)宾馆、饭店、商店、影剧院、客货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八)河道由管理单位负责;(九)公共绿地和河道两侧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十)沿街商业店铺及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十一)在道路和公共场所举办宣传、咨询、展销等活动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十二)客货码头及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客货码头经营单位或者作业者负责;(十三)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十四)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十五)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工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区域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第三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1‰加收滞纳金,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第三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四、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确定的?答: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是由市物价局按照价格决定的法定程序,于2004年3月31日对遵义市物价局关于对道真自治县县城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批复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市物价局遵市价费[2004]32号文件。五、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否包含卫生保洁费?答: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而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垃圾收集至我县环卫中心统一设置的垃圾箱前的清扫、保洁、运输等卫生保洁费用。卫生保洁费属于有偿服务劳务性收费。六、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管理是怎样规定的?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设立有专户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代收单位及时足额上缴代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道真自治县环卫中心宣2013年12月25日
本文标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宣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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