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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PPP项目分析及现状介绍目录1PPP模式介绍9顶层设计文件2广义PPP的运作模式10相关政策法规3PPP运作路线图11PPP模式的主要风险及案例4PPP模式运作流程122016年各省项目大盘点5PPP的内涵13国内PPP目前推进现状6PPP实行的领域及成功案例14国家采取的措施及远景7政府为什么要搞PPP及PPP模式的缺陷15市场观点8如何让社会资本实现稳定的盈利16国内外的典型案例PPP模式介绍•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通过该模式,让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得到最佳的配置。•通常情况下,PPP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广义PPP的运作模式•1、建造、运营、移交(BOT)•2、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3、建造、移交(BT)•4、建设、移交、运营(BTO)•5、民间主动融资(PFI)•6、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7、建造、拥有、运营(BOO)•8、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9、购买、建造及营运(BBO)PPP运作路线图PPP模式运作流程PPP模式运作流程PPP模式运作流程PPP模式运作流程PPP模式运作流程PPP模式运作流程PPP模式基本流程•1、政府和私人部门按比例投入一定资本金筹建PPP项目公司。通常情况下,政府部门出资比例较小,而PPP项目的特点之一就是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同时,股本金占PPP项目所需全部投资额的比例较小,一般在10%-30%。•2、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债权融资。PPP项目的特点之一是高负债运行,一般而言,债权资金占PPP项目公司总资产的70%或以上。融资方式大多是通过银行贷款(含银团贷款)和发行债券。在最新的PPP实践中,信托、保险资金、养老资金等也有介入,极大的丰富了资金来源渠道。•3、政府部门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PPP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限根据项目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在20-30年期间,项目类型以交通基础设施、医疗等为主。PPP模式基本流程•4、承建商与PPP项目公司签订建造合同,建造合同可能是BT或EPC总承包形式。供应商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或供货合同。在这个环节,承建商可以通过垫资等方式、供应商可以通过经营租赁等方式给PPP项目提供中短期融资甚至是长期融资。•5、PPP项目公司向承建商、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在大多情况下,SPV的发起方会同时作为项目承建商或供应商,因此对私人资本而言,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获得收入:一是初始股权投资回报,即资金回报;二是建造合同收入或供货合同收入,即服务回报。•6、运营商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运营维护合同。•7、PPP项目公司向运营商支付相关费用。同样,运营商一方面可以获得资金回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后期运营维护取得服务回报。•8、保险公司与PPP项目公司就相关债券签订保险合同。PPP模式基本流程•9、对于PPP项目而言,投资回报一般包括三种模式: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购买、政府购买。上述三种投资回报模式分别对应三种类型的项目,即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在经营性项目中,使用者付费可基本覆盖投资支出并提供合理回报。在准公益性项目中,由于其具有公益性质,单靠使用者付费可能不能完全弥补项目运行开支,因此需要政府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一定的收入来源,即可行性缺口补助。此外,在项目运营期间,特别是在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时,政府也会根据约定支付一定补助,即政府承担最低需求风险。而在公益性项目中,政府购买将作为唯一收入来源用以弥补投资成本。•10、项目公司向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分配收益。在有的PPP项目中,后期由于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可能会出现债务重组而改变原有资本结构的情况(即再融资),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收益的分配应做相应调整。PPP的内涵•1、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2、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3、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4、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以提高效率,同时降低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PPP实行的领域及成功案例•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成功的典型案例: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全长28.2KM,2009年9月28日开通运营•PPP项目投资额:46亿元,运营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投资回收期:16年,全投资内部收益率:7-8%,股权收益率10%•贷款总额:30.8亿元,贷款期:25年,贷款利率5.76%,等额还本付息•规划时间分为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2004~2009年为建设期,2009~2034年为特许经营期,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北京地铁4号线将归政府所有。政府为什么要搞PPPPPP模式不增加政府债务获财政部力推•1、城镇化建设和基建投资带来巨量融资需求,而土地财政难以为继,信贷刺激的老路也被证明遗患无穷。•2、PPP模式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有利于缓解地方债务压力,还可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系统性风险。•3、让渡一部分公共资源,从而节约投资成本。节省财政支出或解决地方的存量债务。4、借助社会资本的专业和创新,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和工程质量。•5、能将民营企业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企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如何让社会资本实现稳定的盈利•让PPP项目社会资本“有钱可赚、有利可图”,还要确保其利润的相对稳定与可持续,降低社会资本在PPP项目中实现目标利润的风险•1、政府可以给予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2、以给予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形式让企业获得相应利润。•3、设置保底量•4、项目捆绑设置保底量•由于PPP合同的长期性,造成其成本与需求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社会资本目标利润的稳定性,公私双方通常会设定最小需求保证或最小收益保证,(即所谓的保底量,这本质上是一种公私双方风险共担策略或社会资本的风险缓解机制。由于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较快且PPP市场还不健全,运营前期设定保底量的做法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隧道、桥梁等具有流量特征的PPP项目,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市场不成熟的项目中普遍存在。保底量案例1案例: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TOT)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通常会在运营期前3-5年,按设计处理规模的一定比例设定阶梯式增长的保底水量,剩余特许经营期内则以设计规模为保底水量,根据按月付费的惯例,若当月实际处理量达不到保底量则仍按保底量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不考虑暂停、罚款等特殊情况),从而使得投资人获得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担保。保底量案例2案例:荣成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与污水处理略有区别,垃圾处理项目保底量的设定,需要综合考虑实际垃圾供应量及预期增长速度、设计处理规模、垃圾含水率以及垃圾处理设备的实际负荷能力,如果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需考虑焚烧率;此外,由于一年之中的垃圾供应量会因季节变化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垃圾供应保底量不是按月执行,而是按年累计执行的,即只在开始付费日起每满一年时才计算年度累计实际垃圾处理量,若该累计量低于年垃圾保底量则按全年垃圾保底量计算全年应付垃圾处理费(不考虑暂停、罚款等特殊情况)。项目捆绑•将盈亏状况不同的公共产品捆绑,提高目标利润的可持续性为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更为广泛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同时确保PPP项目“盈利但不暴利”,可以将盈亏状况迥异的项目捆绑实施PPP,实现“以丰养歉”:既可以是同类公共产品中盈亏状况不同的项目捆绑,如捆绑交通流量不同的高速公路路段;也可是具有特定联系的异类公共产品中盈亏状况不同的项目捆绑,如海水淡化与发电捆绑。捆绑案例案例:天津的国投北疆发电厂循环经济PPP项目•该项目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按64:34:2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该工程由“发电工程、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供热、土地整理、废物利用”六个分项工程组成,提供电力、热力、淡水、土地、盐化产品、建材等多种重要产品。其中,海水淡化工程是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由于受生产成本及供水体制等约束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该项目就是将盈利性差的海水淡化工程与盈利性较好的发电工程捆绑,实行“以电养水”的政策,发电工程的盈利弥补海淡工程的亏损;鉴于天津的国投北疆发电厂循环经济PPP项目整体上看是盈利的,其二期工程规划的2台100万千瓦发电机组和30万吨/日海水淡化装置已于2014年12月24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顶层设计文件•1、2014年11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选中超链接右键单击打开可查看详细内容)•2、2014年11月29日发布的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3、2014年12月2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含通用合同指南);•顶层设计文件•4、2014年12月30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含合同指南(试行));••5、2015年4月27日发布的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5号令);••6、2015年5月1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办发〔2015〕42号)。•相关政策法规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该法规被认为是PPP推进的基本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重点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2、特许经营权取得方式: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3、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4、特许经营者收益获得方式:向用户收费或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授予相关的其他开发经营权。5、鼓励金融机构向特许经营项目提供信贷支
本文标题:国内PPP项目分析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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