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土地综合整治 申请补助项目审查要点816
1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审查要点(申请省财政重点补助项目)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为了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项目规划申请材料要求明确如下:一、备案资料(一式两份)包括:1.试点项目规划(含文本、图件、概算、附件及电子文档);2.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备案审查表,有关内容的要求参照《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申报、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豫土综治办发[2010]1号);3.县级人民政府资金整合方案;4.河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文本概要书,有关内容的要求参照55号文填写;二、项目规划内容的审查应对项目基础条件是否具备,土地适宜性评价、水资源供需分析是否合理,工程技术方案是否合理,投资概算编制2是否合理、可行,资金保障是否充分,权属是否清晰、权属调整方案是否合理等进行把关,提出明确意见。1.项目合法性审查项目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等社会经济规划。2.规划编制的完整性、一致性审查报告的内容应完整、格式应规范,应符合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要求。(1)项目范围:指项目区的四至以及涉及到的行政乡(镇)、村,应落实到地块。(2)地理位置:应明确项目区经纬度坐标范围。项目区经纬度坐标范围是指项目建设区的经纬度坐标范围,不是指项目区所在乡镇或县域范围的经纬度坐标。如果项目区分成几片,则应明确每一片的经纬度坐标。(3)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申报单位:为县级人民政府,补助资金申请文件申报单位为市、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4)一致性审查: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应保持一致,报告中的数据应前后一致,文、图、表应相符。3.基本控制指标审查土地综合整治的总规模、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和标准、旧3村拆迁整理个数和规模、新村(社区)建设个数和规模、新增耕地数量、结余建设用地指标面积、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率、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程度、为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工业化提供用地保障的能力等。这些目标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设定,但能够定量的尽量定量。4.基础条件审查包括村庄基础设施条件、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资源和环境条件。项目所在区位需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渠系、堤坝、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试点村基本情况是否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尽可能要全面、详细;二是要有针对性,要能为后面的规划内容服务,不能列了一大堆情况,与后面的规划方案没有任何关系。5.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审查应对项目区土地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进行客观、科学的综合鉴定,阐明其所具有的生产潜力和对农、林、牧、渔等各业生物生长的适宜性、限制性及其程度的差异,并针对土地利用限制因素提出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6.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审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首先要考虑项目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问题,特别是对于缺水的干旱地区。在项目规划中,首先要摸清项目区的各种来水量和可供水量,人畜生活和农业生产需水量,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的灌溉保证率,根据灌溉保证4率进行平衡分析。7.技术方案审查(1)技术方案应合理、可行,在充分利用项目区内现有基础设施上,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试点村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布局和主要工程布局)是否合理。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土地利用布局要把原来旧村的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新村建设占地面积、当地农村预留的发展用地面积都要列出来,并以此算出结余的建设用地面积,为该规划后面部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供依据。二是该方案是否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其它行业的规划等规划相协调、相衔接。三是工程布局方案应科学合理,满足交通、灌排、水土保持和防止风害等的要求。应有方案选择的比较过程。8.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内容是否正确。这部分内容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要明确增减挂钩总的原则。2、要把以下几方面的账算清楚:1)旧村拆迁、复垦的面积;2)当地建设需要的用地面积。包括农民新居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公益事业用地,村域内产业(如集体企业等)发展用地。3)结余的建设用地面积(给城市使用,城市拿到级差地租收益再返回来支持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3、要说明增减挂钩解决的一系列问题。9.投资概算审查投资概算审查5投资概算编制应合理、可行,要满足市级(直管县)财政评审要求,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渠道应明确,并按不同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出农地整理投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投资、新村建设投资(新村基础设施投资、农宅建筑投资)及其他建设内容投资;(2)概算编制方法:采用的概算编制方法应符合实际,且科学、合理;(3)概算编制依据:概算编制应参照国家相关的定额进行编制,并提供投资概算指标的编制过程;(4)投资范围:投资概算中所列示的建设内容应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要求,超投资范围内容应剔除;(5)费用构成:投资概算中的费用构成及构成比例要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计算准确性:投资概算各项费用之间的数学逻辑关系、计算内容应准确;(7)投资计划应按实际情况编制,与施工进度安排匹配。申请省财政资金补助农地整理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要分别编制相应概算文本。10.权属调整方案审查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明确可行。土地综合整治6前,应明晰项目区内各土地权利人的产权情况和地类现状。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土地权属无争议,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不应纳入土地综合整治范围。11.效益分析是否客观可信。12.保障措施是否针对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因素和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13.规划编制说明的内容是否全面。14.图件审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图件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和单体工程图。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图件制作要符合一般的制图要求,有图例、制图单位和制图日期,图例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及GB/T7929、GB/T5791。图件绘制参考《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三、审查结论根据上述审查情况,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耕地保护有关政策,确定项目审查结论。填写项目评审论证表(见55号文附表3),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纳入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补助名录;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1)项目报件不齐全;2)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7等社会经济规划;3)项目区位置和范围不清;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不清;4)项目地貌类型(平原、丘陵、滩涂)无法核定;5)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申请补助资金规模,新增耕地面积、结余建设用地指标等基本指标无法核定;6)没有体现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用地空间的不能通过评审;7)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条件不具备;水资源无保障;8)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不清或存在严重权属问题;9)不是整村规划的不能通过评审。10)权属调整方案不合理;11)工程技术方案不合理或不可行;12)投资概算显失合理,错误较多;13)规划材料错误较多,质量较差、图件不规范,不按相关办法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图件,如上图要素不全,图面不清晰,图例不规范等;14)没有县级人民政府资金整合方案,或资金整合方案没有可行性,可能会造成规划无法实施的不能通过评审。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本文标题:土地综合整治 申请补助项目审查要点816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701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