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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浅析军品定价现状及其改革展望作者:张晓宇来源:《经营者》2015年第04期摘要2011年,国家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努力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的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路子。2013年,十八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机制体制。目前国家对军品定价改革高度关注,军品定价的合理与否不仅对军工企业生存和发展有重大影响,还深刻影响国家的军事实力和国际地位。本文将分析军品的特殊性,并剖析我国现行军品定价机制的弊端,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军品定价改革提出建议。关键词军品定价弊端经验借鉴改革一、军品的特殊性军品即武器装备等军用特殊品,是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性,军品与普通商品在价值量和价格确定上都存在较大差别,无法单纯依赖市场机制定价,而是需要政府与军队的行政干预,体现国家“保本、低利、免税”政策。由于武器装备等的特殊性,军品合同通常为指令性合同,军工企业除生产工作,还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同时,军品市场属于特殊的双垄断市场,军品价格是企业和行政部门不断博弈的结果。二、现行定价机制的弊端1996年以来,我国军品定价模式为“军品价格=定价成本+定价成本×5%”,存在很大弊端。首先,当前我国经济为市场起决定作用,但军品市场仍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控和管理,并非市场机制自动调节,易导致国防领域资源分配不均。其次,现行军品定价模式不符合价值规律,即未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价,价格实质上只与成本挂钩,易发生生产企业高报成本等现象,造成军品价格虚高。最后,5%的利润率过低,没有正确反映供求关系和科研费用,难以激励企业进行生产和技术革新。2013年,我国工业企业的利润率接近7%,杠杆率偏高,[1]5%固定利润率的军工企业杠杆率更高,虽有国家支持,长此以往也将导致企业危机。且武器装备研发投入大、风险高,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低利润率严重影响了生产积极性。三、西方发达国家军品定价经验的借鉴(1)需求方:军备采办机制合理。合理的军备采办制度对合理军品价格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发达国家的装备采办策略、管理机制和法律制度都较为成熟,普遍采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广泛使用商业标准,将研发、生产、使用维修等考虑在内中,系统化策略成熟。同时,在立法方面经过深入探索,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以美国为例,其装备采办分工合理、职责龙源期刊网明确,“一体化项目小组”(IPT)、“持续采办和寿命管理保障”(CALS)管理等均为我国提供了借鉴。(2)供给方:军民融合程度高,竞争机制完善。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达,军品市场起步和发展也较早,“民参军”、“军转民”等,是这些国家军品市场的典型特点。以德国为例,多数工业企业为军品、民品共同生产公司,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此外,西方军品市场大都以竞争为导向定价。以美国为例,除主承包商进行竞争,还将竞争机制引入研发、生产及转包等过程,实现了分阶段、分层次竞争。军方将承包商过去的竞争成绩作为评估依据,注重对合同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合理军品价格的形成。俄罗斯也已明确表示不能借助行政手段解决过高的军品价格,并将于2015年制定军工企业内部竞争“路线图”。[2]四、对我国军品定价机制改革的建议(1)选择合理指标,构建军品价格体系。《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军品价格从“事后定价”到“事前控制”、从“单一定价模式”到“多种定价模式”、从“个别成本计价”到“社会平均成本计价”的转变。我国军品定价体系的改革,建议根据不同指标定价,并为价格制定预留一定的浮动空间。在军品种类和科研方面,将国防的总体战略目标与武器种类的相关关系考虑在内,根据实际情况构建相关指标体系,对海、陆、空三军以及整体防务等各自所需的军品类型、科研情况等进行总体评估。对于垄断性军品,仍主要通过国家行政手段进行定价和管理;对于具有竞争性的军品,要充分发挥市场这一“无形的手”对经济所起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招投标、价格谈判、签订不同种类的合同等过程进行定价。对于需要核心技术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的军品,关键部件的生产可根据技术级别、技术成熟度、对外依存度等的不同而采取不同利润率进行定价,并对企业给予进行科研的技术和经费支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借鉴西方国家经验,采用全寿命管理体系,将折旧费、维修费等指标纳入测算之内,并以此为依据,为部分企业提供基础价格之上的额外补偿。(2)军民融合,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截至2013年底,列入总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和获得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已超过三分之一,部分优势企业还承担了整机或主战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并在相关领域、部队演习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7月底,国防大学公布《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显示,中国军民融合度在30%上下,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3]但在目前,政府及军方的相关政策已开始向军民融合方向进行转移,可以预测,军民融合企业在未来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我国应注重对军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进行改革,改变其传统的行政隶属关系,适当对企业施加压力。并借鉴英、美、日、俄等国的宝贵经验,为企业之间进行竞争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此外,注重激励企业进行生产和技术革新,促进现有军品定价机制中主要以成本导向定价转变为以竞争导向定价,促进生产质量提高,生产成本和成品价格等进行有效的控制。(3)建立完善监管和法制体系。我国应加强对军品价格形成的监督体系构建和装备价格管理制度的规范,对相关的专业管理和审计人员进行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防止权责模糊、遇事互相推诿等现象发生。2014年,中央宣布将解放军审计署划归中龙源期刊网央军委建制,这对全军审计工作的开展和相关监管体制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应着力构建信息化的管理平台,降低军方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军品合同管理方面,应注重对军品合同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备案以及发生纠纷等事项的处理。积极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在监管和立法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不断对《军事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注重其他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在军事这一特殊领域的合理应用。(作者单位为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参考文献[1][DB/OL]http://[2][DB/OL]http://[3][DB/OL]http://[4]徐勇.中国军事经济学教程[M].武汉:军事科学出版社,2012.[5]果增明,曾维荣,丁德科,等.装备经济学[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6]果增明,杨学义,宋飞,等.军事采办论纲[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7]杨关龙.航天企业军品价格问题探讨[J].航天工业管理,2003(5).[8]李晓光.定价体系改革引爆利润弹性[R].证券导报数字报,2014.[9]《国防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研讨会.西方发达国家军品市场发展的特点与启示[EB/OL].知远战略与防务研究所,2009.
本文标题:浅析军品定价现状及其改革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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