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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工作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兴旺乡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年初,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整了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分工方案》,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乡总体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站办所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二)加强思想廉政教育。强化思想教育,结合“.、.”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文化的宣传学习。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十九届四次全会和讷河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党员干部每月集中学习1次,深入学习《条例》、《准则》;研究制定廉政党课宣讲计划,“七一”期间,每名班子成员都要到联系点讲廉政党课1次;召开了姜国文案件警示剖析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自己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后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编辑发送廉政信息提示,让手机微信成为党员干部的“随身警钟”,提醒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思想清醒和行动廉洁。(三)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强化日常监督,持续加强对《村级管理24项工作制度》、《机关17项工作制度》、《加强干部作风建设22条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了乡村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半年来,全乡共开展工作纪律检查2次,专项重点工作督查检查2次,通过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有效推动了全乡重点工作开展;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重申廉洁纪律要求,持续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乡村干部开展集中提醒谈话4次,做到警示在先、预防在前,进一步绷紧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全力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乡纪委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上半年,受理信访案件5起,收到问题线索3起,立案2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通过各种监督检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4人,向市纪委移交成案线索1件。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做了很大努力,虽然取得了点滴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廉政教育不够深入,基层干部缺乏法纪意识。二是警示教育不够深刻,套取补贴案件连续发生。三是特色工作不够明显,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四是融入业务不够主动,推动党委工作作用不明显。今后,兴旺乡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农村“三资”清理、惠民政策落实、民生工程等领域,主动出击,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四风”变异问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
本文标题: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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