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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讲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一、环境影响评价概述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以下简称EIA)这一概念,是在1964年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彭应凳,1999)。EIA在国外被称为是“认识、预测、评价、解释和传达(即鉴别和评价)一种行动的环境后果,这行动可以是工程项目、立法提案、政策、计划或操作程序,并将评价结论应用于决策的一种活动(蒙恩,1975)。”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的定义从词意上说,“环境”是泛指某一中心项(或叫主体)周围的空间及空间中存在的事物。实际上,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迄今,有关环境的定义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人类中心观、生物中心观和实用的环境观。①人类中心观,也有学者称为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该观点认为“环境”的中心项是人,我们所研究的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环境,它包含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方面。“人类中心观”曾导致“人类至尊观”,即人类是地球上万物的主宰。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②生物中心观。生物中心观认为“环境”的中心项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界,环境及其中心项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我们所研究的是生物生存的环境,它包含非生物环境、生物群落和人类社会环境。“环境”是影响生物生长、繁衍和发展的各种因子组成的整体。而人类与生物界的各个物种之间存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共同组成一个整体的、相对的中心观。实质上,这是生态学的观点。在评估人类行动对自身生存条件影响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对生物的影响,特别是将自然界不曾存在的因子施加于环境时更应如此。随着人类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球的推行,以生物为中心的环境观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③实用主义环境观。实用的环境观是把“环境”看成为物理—化学—生物、社会经济、文化和美学等诸要素的复合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这是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把环境中应予保护的要素或对象明确罗列出来,是对“环境”一词的法律适用对象和范围作出规定以保证法律的准确实施。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的特性①整体性与区域性环境的整体性环境的整体性又称环境的系统性,是指各环境要素或环境各组成部分之间,因有其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并以特定的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系统。所以在环境影响评价时不能以单因素的影响作为评价的依据。环境的区域性指的是环境特性的区域差异。具体来说就是环境因地理位置的不同或空间范围的差异,会有不同的特性。比如滨海环境与内陆环境,局地环境与区域环境等,明显地表现出环境特性的差异。环境的区域性不仅体现了环境在地理位置上的变化,还反映了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的多样性。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的特性②变动性和稳定性环境的变动性指在自然的、人类社会行为的,或两者共同的作用下,环境的内部结构和外在状态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界不断相互作用的历史,也就是环境的结构与状态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的稳定性指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的特性,也就是说,环境结构与状态在自然的和人类社会行为的作用下,所发生的变化不超过一定限度时,环境可以借助于自身的调节功能使这些变化逐渐消失,环境结构和状态得以恢复到变化前的状态。环境的稳定性是相对于变动性而言的。浙江舟山嵊山岛后陀湾:荒芜的村落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的特性③资源性与价值性资源性环境具有资源性。也可以说,环境就是资源。这是因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的进步,一刻都离不开环境。环境首先提供了人类生存所必须的物质和能量。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要求环境有相应的付出,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投入,为人类社会生存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这就是环境的资源性。价值性环境问题的产生,危害人群健康,破坏环境资源,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良好的环境条件是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价值的存在。环境的经济价值是环境价值的一种形式。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的概念环境影响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环境影响概念包括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两个层次。我们研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是认识和评价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的手段,是基础的东西,是前提条件。而认识和评价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是为了制定出缓和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改善生活环境,维护人类健康,保证和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研究环境影响的根本目的。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的分类①按影响的来源分类:可分为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直接影响是指人类活动的结果对人类社会或其他环境的直接作用,而由这种直接作用诱发的其他后续结果则为间接影响。直接影响与人类活动在时间上同时,在空间上同地;而间接影响在时间上推迟,在空间上较远,但仍在可合理预见的范围内。累积影响是指“当一项活动与其他过去、现在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将来的活动结合在一起时,因影响的增加而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累积影响的实质是各单项活动影响的叠加和扩大。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的分类②按影响效果分类:从受影响对象的损益角度,可分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有利影响是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影响。反之,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消极的阻碍或破坏作用的影响,则为不利影响。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的分类③按影响程度分类:可分为可恢复影响和不可恢复影响。可恢复影响是指人类活动造成环境某特性改变或某价值丧失后可逐渐恢复到以前面貌的影响。不可恢复影响是指造成环境的某特性改变或某价值丧失后不能恢复的影响。一般认为,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恢复的,超出了环境承载力范围,则为不可恢复影响。这种划分方法主要用于对自然环境影响的判别。环境承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维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环境资源所能容纳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的大小。地球的面积和空间是有限的,它的资源是有限的,显然,它的承载力也是有限的。承载力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马尔萨斯时代。马尔萨斯是第一个看到环境限制因子对人类社会物质增长过程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他的资源有限并影响人口增长的理论不仅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存在,而且对后来的科学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环境承载力是随着时间、空间和生产力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的。人类可以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技术水平等手段来提高区域环境承载力,使其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根据《环评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据《环评法》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①运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②根据预测和评价结果,针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③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环境、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目前,国内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研究虽然很多,但还没有形成被公认的分类体系。各个学科的学者们从自己的研究角度出发,依据不同的标准,得出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首先,依据评价对象的不同,把环境影响评价可分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又可续分为政策、计划和规划三类,其划分依据是评价的层次高低;又根据规划的性质,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为指导性环境影响评价和非指导性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其评价内容的复杂程度,又分为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多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计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指导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非指导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多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类型图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起源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种环保手段和方法,是在20世纪中期提出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全球经济加速发展,世界范围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速度加快,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人们开始关注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运用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预测和评估计划中的人类活动可能会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加拿大和美国的学者首次明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1964年,美国的柯德维尔教授在加拿大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上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这一制度在1970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ationalEnvironmentalPolicyAct,NEPA)中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的发展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最早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我国开始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探讨和研究。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对这一制度作了规定。环保法规定在新、改、扩建工程时,必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1981年,原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联合发布了《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对此办法进行修订,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把评价的范围从原来的基本建设项目扩大到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1998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1986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提升为行政法规。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程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的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法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国家环境保护局“三定”方案》等文件中明确提出开展对现行重大政策和法规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中的第一条就是“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EIA”。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已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环评法力求从决策的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项目评价进入到战略评价,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步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基本内涵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OurCommonFuture,1987)中提出的基本界定“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于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他们需要的能力”。第一,可持续发展包括了“需要”或“需求”的含义,即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子孙后代的利益,同时也要满足同代人,尤其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基本需要。这是一种包含了“代际公正”和“代内公正”的双重含义的概念。第二,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含了“发展+可持续性”,“发展”包含了合理使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铸造新价值观等内容。第三,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了综合协调的含义。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演变从20世纪中叶以来在处理环境问题的实践中,人们认识到单靠科学技术手段和用工业文明的思维方式去修补环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在各个层次上去调控人类的社会行为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管理第9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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