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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坛猪油读后感合集(8页)一坛猪油读后感合集(8页)一坛猪油的读后感10篇《一坛猪油》是一本由迟子建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5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一坛猪油》读后感(一):猪油可以等于爱情《一坛猪油》还是迟子建一如既往温暖的文风。终于知道,猪油可以与爱情相关,猪油瞬间变得美好起来。我们现在对猪油的第一印象是,高脂肪,不利于健康。但在迟子建的笔下,猪油可以变得充满温情,感伤。认识世界的角度变得不再一样《一坛猪油》读后感(二):“一坛猪油时间跨度扎实有分量的短篇简评:读了不亏。不读也没关系。无意中入坑,只读了这一篇。前期反复强调那坛猪油,以及这种女人叙事口吻有种天然悲剧感。我一直担心有各种乱入或者虐心剧情。不过一直看下来,未出现那担心,就连给苏联人签字这种明显的埋线也未引起太恶劣的结果。结局也挺平稳,因为时间跨度大,这种不悲不喜的叙事态度反而给人种震撼。想起我奶奶一人独力养大了六个孩子。而如我这种未历人事,只读到主角带孩子乘车前往林场那段,就担心不已,觉得负担过重了。《一坛猪油》读后感(三):坛子虽破,猪油犹在短篇小说的好处大概就是可以一气呵成,就像是小时候在读者上看到的最长篇幅的故事,总不忍心中途停歇。另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回味无穷,两三章节的字数讲一个十几年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没有那么多支端末节,事件接二连三紧凑衔接,却也处处留白引人遐想。第一次听迟子建的名字好像是高中,语文老师推荐过几位当代女作家,不过那时候的我有闲空只晓得郭敬明韩寒饶雪漫明晓溪,哪里会想看类似语文课文类型的文章呢。岁月总是会慢慢改变人的心性,从前那么喜欢玛丽苏,杰克苏,伤痛文学等等,如今再看只觉得千篇一律,反倒是这样朴实无华的故事更容易打动人心了。迟子建的故事有点像在冬天热炕头上,姥姥小火煮好的一碗杂粮粥,粘稠软绵,第一口并不惊艳,越喝值得回味。说的是家长里短,品的是人生百味。《一坛猪油》读后感(四):坛子虽破,猪油犹在短篇小说的好处大概就是可以一气呵成,就像是小时候在读者上看到的最长篇幅的故事,总不忍心中途停歇。另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回味无穷,两三章节的字数讲一个十几年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没有那么多支端末节,事件接二连三紧凑衔接,却也处处留白引人遐想。第一次听迟子建的名字好像是高中,语文老师推荐过几位当代女作家,不过那时候的我有闲空只晓得郭敬明韩寒饶雪漫明晓溪,哪里会想看类似语文课文类型的文章呢。岁月总是会慢慢改变人的心性,从前那么喜欢玛丽苏,杰克苏,伤痛文学等等,如今再看只觉得千篇一律,反倒是这样朴实无华的故事更容易打动人心了。迟子建的故事有点像在冬天热炕头上,姥姥小火煮好的一碗杂粮粥,粘稠软绵,第一口并不惊艳,越喝值得回味。说的是家长里短,品的是人生百味。《一坛猪油》读后感(五):唤起满满的乡愁家在北方,很多_俗都与书中的一致,现在离乡多年,故乡的很多人和事都渐渐生疏和模糊了。但一打开迟子建的书,总能唤起满满的乡愁,想起小时候,想起故乡的亲人,也伴随一种恍如隔世的疏离感。对生活的地点的选择决定了半农半城的人生经历,我知道从离开的那一刻,很多东西再也回不去了,就像小时候故乡的清水河、户外草地上一起捉蚂蚱的小伙伴、东加长李家短讲不完故事的三娘、房前屋后的白杨树和院子里的指甲草……但是它们从没有在我心底消失。感谢迟子建能把北方的乡土人情描绘的这样细腻生动,让人回忆起所有故乡的美好,我想因为我们都用共同的故乡——北方。《一坛猪油》读后感(六):不喜欢做作的乡土味不喜欢中国现代的乡土作家,虽然不懂,反正都感觉是陕西面朝黄土的感觉不喜欢的原因是文学或者说生活本该是什么样子的就是什么样子不好么一切刻意的东西都会让人觉得做作大家不喜欢郭敬明说他虚伪伪装记得之前看到一个言论说不喜欢郭敬明用浮夸的物质的东西来掩盖真实而喜欢韩寒毫不避讳自己是小镇青年的形象因为他不做作敢于承认坦荡的暴露自己这也是一种不心虚的勇气我们把喜欢装的自己很厉害多高级称之为装逼这种人生活中比比皆是说最不能接受男生装逼但是又有另外一个极端请问装土是什么装的很土我很朴实我就是很土可以的强调这些不也是一种做作么一定要喝二锅头一定要穿回力一定说话是我可没见过那么多市面我是乡下人我是农村人我没读过那么多书先不说这些本身是不是优点缺点不得不说这也很刻意文艺青年或者,不装逼的人就一定要这样么为了区别自己与那种做作的小资就一定是大俗吗不喜欢这种小说里一定要男人一定要女人一定要俺们一定要娘们这种刻意是证明你是清流你接地气你朴实的做作哎也是无力《一坛猪油》读后感(七):自然迟子建的短篇小说集之《一坛猪油》收集了迟子建xxxxx-xxxx年的短篇小说。这本集子中的小说充分体现了迟子建小说的自然主题,作家在这些小说中是怎样体现自然是本文要分析的问题。一、自然作为故事发生的背景例如《西街儿魂》的小说开篇,作者花费三段笔墨来描写炸山之后,西街镇上惊恐慌乱的情景。这三段描写原本可以以更加简练的笔墨完成,但迟子建这样处理,恰恰体现了她执着于描写对于她而言无比亲切、十分幽美的自然。所以作者不厌其烦地描写了爆炸声响后动植物“丢魂”的模样:“牛哞哞叫,马尥蹶子,猪拱翻了食槽,羊打着哆嗦,刹那间鸡飞狗跳的。”“老刘家那匹皮毛像缎子一样光滑的黑马毛了,在野地转着圈狂奔,嘶鸣,把一大片草场都踏平了。不惟是黑马丢了魂儿,花啊树啊也有丢魂儿的。青石山下的几棵美人松被石块劈打得掉了碧绿的毛发,没了精神;一些蓬蓬勃勃开着的野花,它们的花蕊容纳惯了蜜蜂那软绵绵、毛茸茸的身子,哪承受得了像钉子一样扎进来的石片呢,一夜间变得容颜憔悴了。”在迟子建的笔下,动植物被赋予了人性,非常灵动。有着缎子般毛发的黑马,碧绿的美人松,蓬勃开放的野花,迟子建笔下的自然充满了灵性,而这样的自然也给予了她独特的生命体验和觉悟。在当代作家中,鲜少有作家像她这样被自然深深地影响。这或许和她的出身有关吧,出生在城市里的作家是绝写不出这样的自然。二、自然是象征和暗示《雪窗帘》是这本集子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部小说。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所有人都会遇到的事情,故事发生在小年那一天,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急着回家,火车站拥堵得“就像要上演一部最叫座的故事片似的”。而小说中的“我”也就是在这辆火车上遇到了一个与周围人都格格不入的提着篮子的老太太。老太太第一次坐卧铺,不知道要换票,结果她的卧铺被卖掉了,她就只好坐在过道的椅子上过夜。从她丢掉卧铺到第二天离开,这十几个小时之间,有小伙子、妇女、“我”等等许多人都伪善地表示过请她来自己的床上睡,但又不忍自己熬夜,于是这场让座也成了一次表演。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在老太太拒绝我的邀请之后心里的那一阵轻松。文章中分别出现过两次大篇幅的对于“雪窗帘”的描写,第一次是在文章的开头“有一幅窗帘,是由霜雪凝结而成的,这些年来一直掩藏在我的记忆深处,每当年味渐浓的时候,它就耸动着,浮现在我眼前。我曾几次提起笔来,想把这幅雪窗帘挂出来,然而它最终还是融化在世俗生活地浊流中了。”第二次描写在故事发生的第二天早晨“车窗经过了一夜寒冷的旅行,积满了厚厚的霜雪,所以即使它没有挂窗帘,却仿佛挂了似的,那是一幅严严实实的雪窗帘。老女人又开始像她上车时一样用指甲去刮霜花了,那声音‘嚓嚓’响着,就像刀在割我的心,让我感到阵阵疼痛。”作者这样描写“雪窗帘”这一景象,甚至将它取为题目,是借着“雪窗帘”比喻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是这个老太太第一个发现了它,像个孩子一样不断用指甲去刮霜花,终于“划开了一道明亮的玻璃本色”,让橘黄的晨光得以透进来。就像她一直坚持着要坐在椅子上,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的邀请不过是出于表面上的礼节,所以她很礼貌地拒绝了所有的好意,包括天亮之后别人请她吃橘子、给她让座。最重要的是这个老太太并没有气急败坏,她的拒绝也不是出于报复,而是一种宽容的体谅,也恰恰是这样的体谅才让所有都察觉到自己内心的污垢,感到无地自容。迟子建的小说始终都和自然拥抱在一起,这就是她独具特色的方面。w《一坛猪油》读后感(八):从爱情看人性小说创作带给了迟子建认识这个文学新时期的机会,而《一坛猪油》便是在其执笔创作小说的第二十五个年头所作。小说讲了一对林木工人夫妇一生经历的故事。故事以“我”为叙述者,“我”变卖家产与屠夫霍大眼换来了一坛猪油,带着三个孩子一同去城里找丈夫。这坛猪油让“我”与丈夫老潘再添一子(苏生,小名蚂蚁),而老潘的同事崔大林也依靠一枚祖传的绿宝石金戒指喜报媳妇儿程英归来,但一次意外让遗失了戒指的程英不幸坠河身亡。后来,蚂蚁打渔归来,在一鱼腹中发现了戒指,但崔大林执意不收。在老潘去世后,饱受良心谴责的崔大林说出了真相:戒指本该是属于“我”的,它被埋在那坛猪油里面,只是崔大林一时贪心拿走了。而关于这个戒指的来历,又牵引出一段猪油主人霍大眼对“我”的感情。贯穿全文,“一坛猪油”成了行文的线索,而猪油里的绿宝石金戒也成了指向爱情的风向标。在绿宝石金戒下,读者可以看到程英对崔大林的用情、霍大眼对“我”的企图、客栈老板对坛子的专一等等。但换个角度看,不难发现它是一面反映人性本质的镜子,是黑是白,一清二楚。同时毋庸置疑,《一坛猪油》里除了人性,还有爱情和婚姻,这些都是作者向欣赏者娓娓道来的资本。但显然并非所有婚姻都是爱情的归宿,所以请允许笔者以“爱情”之名对小说中的人性作一番浅析。对“爱情”二字最简单的解释是男女相爱的感情(出自《现代汉语词典》)。那么,男女双方因何结合,即因何相爱便成了其中的关键,也成了“从爱情看人性”这一主题的插入点。自古便有孟荀两大儒学主张者关于人性不同的看法,分别为“性善论”及“性恶论”,但这两点是相对于本性而言的。换而言之,随着人的成长,人性本身会因后天影响而掺杂善恶两面。所以,在这种解读下,从爱情看人性就化为了人性善恶对爱情的影响。第一,善主导下的人性巩固爱情。“我”与老潘是一对由爱情走向婚姻的患难夫妻,平平淡淡过了一辈子,没有轰烈的海誓山盟,但彼此间的忠诚与信任却成了人间纯朴温情的写照,也成为了该著作的亮点。小说开头提到:“我当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那年初夏的一个日子,我在河源老家正喂猪呢,乡邮递员送来一封信,是俺男人老潘写来的,说是组织上给了笔安家费,林业工人可以带家属了。他让我把家里的东西处理一下,带着孩子投奔他去。”结合后文可知,老潘在城里当上了所长,在乡下的妻儿,便通信让他们过来一起生活。放在现在看,林工所长算不上是什么大官,但是难能可贵的是一个丈夫对妻子有这种自觉的责任感,一种对爱情、对婚姻的忠诚。一九五六年,在当时那么一个法制不完善的社会,虽然婚姻法刚颁布不久,可实际上对维护女方维权并无太过有力的效用。老潘可以像成龙所言犯下一般男人都会犯的错,在逍遥快活之后抛弃糟糠之妻,理直气壮地为自己找借口开脱。显然,老潘并无选择如此下作的办法,而是把妻儿接过来一同生活,共苦乐。“我”生蚂蚁的时候,因为当地的医疗条件不够,必须得出山,但如此一来时间就来不及了。事到如此,唯有过界到苏联生产。“老潘是个党员,又是经营所的领导,按理说不管我和孩子是死是活,该把我往开库康送,免生麻烦。但老潘就是老潘,他一点儿也没犹豫,立马吩咐人套马爬犁,准备担架,领上崔大林,把我用两床棉被包裹上,去了苏联。”可见,老潘对“我”或者说“我”和老潘之间的爱情已经是超乎了物质、财权。对于爱情,他们以婚姻来驻守,把心理和生理本身对爱的共同需要(一种人性的本能)浓缩于其中。同样,“我”对老潘的感情已经超乎了儿女之情,可谓是跨越一生的相守。无论是从开始的林工到辉煌的所长,再到后来文革期间的“苏联特务”,“我”与他始终都不离不弃,相濡以沫。这就是善主导下的人性对爱情的巩固,对爱情的忠诚与信任足以掩盖过分私欲带来的破坏,因为他们的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中都隐含着一个前提,即共同的原则和目标。这个目标可能是亲情、金钱、健康,抑或是家庭,但无论是什么,最终都能使男女双方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固已成形的爱情——他们的婚姻。第二,恶主导下的人性捣毁爱情。说到这一点,崔大林程英两口子的“爱情”无疑最能凸显性恶的弊端。崔大林因为一时贪念起,盗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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