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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党通(2011)12号中共岚头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的通知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干部规范管理步伐,正确评价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现将《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下发给你们,望依据细则要求,查找问题,弥补不足。特此通知2011年3月6日主题词:村级考核通知抄送:县委组织部岚头镇党建办2011年3月6日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为实现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岚头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我镇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两转双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村组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二、考核原则考核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公开透明原则。(三)群众公认原则。(四)工作实绩原则三、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成立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组成情况如下:组长:毛祖新(镇党委书记)副组长:王娜宁(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李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曾天喜(党委委员、副镇长)石时祥(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梁永棋(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何勇(人大副主席)夏先贵(民政负责人)吴再华(计生办主任)谢常林(社会事务中心主任)樊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考核工作在日常监控的基础上,每年由镇党委、政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村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考核办并反馈给被考核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石时祥(兼)。工作人员:梅松举、何黔贫、敖书文。四、考核内容依据《金沙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对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考核内容共分村级班子考核和村干部考核两大类。(一)村级班子村级班子评价分值分别由目标实绩,群众测评和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1、目标实绩共两大项20分按照镇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通过查看资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1)党建综合工作(40分)基层组织建设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精神文明思想政治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党风廉政建设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妇联工作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青年工作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信访工作5分(以镇党委、政府掌握的信访件为依据,每出现一例扣1分;如出现越级上访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扣全分)计划生育工作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考核过程中酌情扣分。)2、经济建设工作(40分)。集体经济项目4分,没有集体经济项目的村扣全分,集体经济项目效益不明显的扣1分农民增收3分集体增收3分退耕还林生态建设5分调整种养结构,转变经营方式5分(以签定经济责任状为依据)招商引资工作5分(以年内引进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依据)临时工作5分3、群众测评5分,由镇所片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级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每15户村民选举产生1名代表)进行打分测评。4、领导评议5分,由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站所长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测评。(二)村班子成员村班子成员评价分值,分别由目标实绩,群众测评和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1、目标实绩40分,根据村班子成员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量化,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2、群众测评40分由镇包片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级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打分测评。3、领导评议20分,由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站所长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测评。五、考核程序(一)由考核小组组织被考核村召开包片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级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考核大会,村支部书记或地委会主任代表班子做述职报告,村班子成员分别做述职报告。(二)群众测评。由参加考核大会的全体人员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分别具体量化为50分、30分、10分。(三)考核小组采取查看资料,个别表态,现场考察和重点抽查的方法核实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打分。(四)领导测评,召开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站所长会议根据平时对村班子和村干部掌握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进行打分测评。六、档次评定(一)班子工作实绩评价,等次分为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具体指数为:1、实绩突出标准:综合分数90分以上,按分值大小依次排序。2、实绩比较突出标准:综合分数80分以上,按分值大小依次排序。3、实绩一般标准:综合分数60分以上,按分值大小依次排序。4、实绩较差标准:综合分数60分以下。(二)班子成员评级,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班子受通报批评,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分别不被定为实绩突出和优秀。(四)镇村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档次。(五)以通报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七、奖励与惩戒依据全面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实行奖励。(一)凡当年被评为实绩突出村级班子,镇党委、政府授予“先进村班子”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被评为实绩工作较差的村处罚1000元。(二)当年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奖励现金500元,当年被评为称职的和基本称职的不奖不罚,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扣发工资的20%。(三)凡连续三年被评为实绩突出的村级班子,镇党委、政府授予“优秀村班子”荣誉称号,并奖励村班子,正副每人1000元。(四)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奖励现金1000元(以上各项资金由镇政府解决)(五)当年被评为实绩较差的村班子和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要对镇党委进行述职;对实绩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实绩较差的班子和不称职档次的村干部实行诫免谈话,诫免期间工资总额下浮50%。解除诫免后恢复其工资待遇,诫免无效的予以降职或劝其辞职,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实绩较差的村班子和连续被三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实行班子调整和引咎辞职。八、考核纪律(一)对实绩考核中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和奖励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消。(二)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公正打分,对失职、渎职和徇私舞弊,一经查实,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三)建立健全考核档案,考核工作组要认真填写有关考核表格和相关资料,并认真整理后分别归档。九、村干部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形式(一)将干部报酬和工作挂钩,从今年起村正职工资提高到每月400元,副职每月320元,其中年工资总额的20%作为年终考核的活化部分,依据考核结果以奖惩的形式发放。(二)鼓励村组干部交叉任职,对交叉任职、兼职的村干部只执行一个职务工资,其它剖分做为活化部分,依据考核结果以奖惩的形式发放。(三)每个村规定享受工资待遇的干部为5人,工资由县财政从转移支付的资金统一拨付到镇,由镇统一管理、统一记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以保证村干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十、本细则由岚头镇党委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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