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效应、问题及建议
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效应、问题及建议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效应、问题及建议关键词:财政出口退税新机制一、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所产生的效应xxxx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从xxxxx年上半年来看,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效应开始明显显现。根据XXXXXX税收研究会对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情况的调研,结合宏观经济层面中进出口贸易情况,现将新机制的政策效应归纳如下。(一)出口退税新机制的运行对保持对外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外贸进出口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态势。xxxx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850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xxxxx年1~6月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增长的趋势没有减弱,增势甚至超过上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5230亿美元,同比增长39.1%,其中出口增长35.7%,比上年同期高1.1个百分点。既使在今年4月实施较强的宏观调控措施、抑制局部经济过热的情况下,7、8月份的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虽有所回落,但1~8月累计仍保持了38.2%的增长速度。(二)出口退税新机制对不同地区的对外贸易增长的影响不相同。根据调研,西安市xxxxx年上半年外贸出口3.1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6%,大大低于上年同期53.2%的增长速度;预计下半年出口增长下滑局面会更加明显。xx市今年上半年出口额近7.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出口产品结构是以机电、纺织、服装为主的传统商品,产品附加值较低,生产企业规模相对比较小,经营效益本来不高,出口退税率下调后,大大降低了企业利润空间,有些企业已经出现经营困难。(三)减轻了中央财政的压力,出口量大的地方财政相应增加了财政支出。由于出口退税新机制对出口退税的负担主体进行了调整,采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75:25的比例分担新增的出口退税,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增大。增加地方政府的出口退税支出在地区间是不均衡的,越是出口量大的地区,地方财政所负担的退税款就越多。以天津市为例,xxxxx年预计出口退税额为158.91亿元,扣减xxxx年实际退税基数67.2亿元,增加的退税额91.71亿元则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地方财政预算需要安排近23亿元资金(对于地方财政的压力究竟会对外贸增长产生何种影响,是否会产生新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国内市场分割,还有待观察)。在中部地区出口退税对地方财政的压力在今年反映的不明显,可能会在明年进一步显现。(四)出口退税率的结构性调整对外贸方式和外贸产品结构的影响开始显现。从外贸方式看,制造业为基础的加工贸易出口增速高于一般贸易,今年1~6月,全国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值的55.2%,呈现比重持续提高的态势。以西安市为例,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该市一般贸易出口的负面影响较大,一般贸易出口占出口总值的比重由81.3%降到73.8%,上半年一般贸易出口增长仅为12.34%;相比之下,加工贸易出口和其他贸易出口占出口总值的比重上升,增长速度分别为145.34%和1686.36%(根据西安市海关统计)。从对出口产品结构的影响来看,由于出口退税率的结构性调整,我国原来具有较大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产品,如机电、纺织、服装、鞋帽等,其出口贸易的利润空间在缩小。出口退税新机制引导出口贸易向高科技、高附加值行业转变。西安市和xx市的调研报告明显反映出政策调整带给该地区出口贸易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五)对外贸相关企业的影响。由于中央财政在较短时间内及时清退了以前年度所欠的出口退税款,使得出口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大大缓解,企业财务状况改善。同时也有利于银行资产状况的好转,降低了金融风险。但是对于一些中小外贸企业,出口盈利空间有限,由于下调了出口退税率,出口成本相应提高,这些企业的经营困难增加。二、出口退税新机制引发的新问题(一)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增财政收入几乎都要用于出口退税,其财政支出压力明显增加。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机制使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调整。出口量大的地区往往也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新增出口退税的财政负担也主要集中由这些地区的财政承担。天津市、宁波市、苏州市等地反映,今年出口增长率很高,因此新增出口退税由地方财政承担的25%部分数量也比较大,预计全年当地的新增财政收入将全部用于出口退税。这就意味着这些地区无法满足、卫生、城市建设等其他公共服务支出增长所需要的财政资金,地方财政收小于支的矛盾将突显。(二)不少地方省级财政采取由地方各级财政分担25%出口退税责任的办法,由于下级地方财政的状况不同,政策掌握和管理办法上有差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的出口退税拖欠。(三)形成新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因为出口地与货源地不统一,增值税的`纳税地区和退税地区不一致,一些出口大省、市的出口货源相当大比例是从外地采购的,这些地方财政要承担外地货源的出口退税,而这部分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是在货源地实现的,所以出口退税新机制会产生政府间、地区间财政资源的再分配。出口大省、市的异地退税规模越大,这一矛盾越尖锐。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将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出口大省、市主动限制本地企业出口外地产品,加剧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情况。但是这种做法对出口大省、市和货源地区的经济发展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二是将出口地的外贸公司直接移至货源地区,由货源地区直接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由货源地区的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税责任。这种情况已经开始出现。(四)对就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对以经营出口产品附加值低的传统出口商品的中小企业、产品销往欠发达地区为主的自营出口企业及专业外贸公司的影响相对较大。这些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利润空间缩小甚至有的小企业转为亏损。一些中小企业为了维持经营必然会削减劳动力;部分企业转产或者倒闭之后,将增加新的失业和下岗人员,目前一些地区反映存在着这种潜在压力。三、对出口退税新机制的评价及若干建议出口退税新机制在短期内解决财政拖欠企业出口退税款的问题,缓解中央财政出口退税压力,保持我国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该看到,这种机制还不是一种完善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出口退税制度,尤其它已经开始引发了一些新问题,所以,不仅需要针对新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而且需要抓紧研究建立一种相对稳定的出口退税制度。(一)应由出口退税新机制过渡到稳定的出口退税制度。目前国内对建立什么样的出口退税制度意见分歧很大。主要观点包括:一是认为应实行彻底的零税率,及时足额退税制度;二是彻底取消出口退税制度,对出口货物不退税;三是根据宏观形势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实行浮动的、有差别的出口退税制度。第三种大体相当于我国目前的做法。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目前在中国难以实行。除了财政难以承受出口退税“零税率”所需要退税数量巨大的原因之外,一些最新的研究表明,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自然带来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这一研究的主要论点是,按照国际惯例,一国的出口商品一般不含间接税,而是在进入进口国后按照进口国税制在进口环节征税。所以进口商品的成本一般包括出口国的直接税和进口国的间接税。假定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税负水平总体相当,如果出口国采取的是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而进口国采取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则出口国出口到进口国的商品最终包含的出口国直接税和进口国间接税之和,必然大于进口国同类商品所含的直接税和间接税之和;反之,如果出口国采取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而进口国采取的是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则出口国出口到进口国的商品所含的直接税和间接税之和,必然小于进口国同类商品所含的直接税和间接税之和。进一步推理:假定两个其他条件相同的出口国,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要高于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根据这一论点,可以说明我国出口退税不实行“零税率”政策,也会保持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第二种观点过于偏执,只考虑了财政的承受能力,而没有考虑外贸相关企业的承受能力、国际惯例做法和出口商品的竞争力等问题。第三种观点与我国实际操作十分接近,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出口退税制度调整的过于频繁,它更多地是作为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这样有碍于市场机制的发挥,也不利于企业进行中长期发展的决策。因此,笔者主张,出口退税制度应相对稳定,即使不实行出口退税“零税率”政策,也应尽可能在多数商品上实行公平税负,对资源性出口商品、高新技术等商品则应采取特别税率。(二)出口退税新机制引发的最大问题集中在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方面,这就使得出口退税机制和制度的完善必须与政府间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结合起来考虑。造成出口退税资金不足等问题的原因虽然与财政收入的总量有关,更主要的在于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分成体制的不完善。通过调整中央、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来解决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从大的思路上有两种选择:一是在现行“分税制”体制基础上,“一步到位”地深化改革,彻底构筑起基本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在这一改革中,将出口退税纳入到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中做统筹考虑;二是仍然使用目前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渐进性改革思路,不断地进行微调。在这一大思路下,以下具体建议可供考虑:第一,从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与税收分享体制基本是一致的。凡是增值税全部作为中央税的国家,出口退税一般由中央财政负担;增值税作为共享税的国家,通常先从增值税中扣除出口退税部分,剩余部分再由中央与地方分享,即“先扣除再划分”,这种经验值得借鉴。在我国现行增值税分配体制下,各地增值税收入计划未扣除出口退税因素,这样在财政收入盘子中,含有大量的出口退税虚收数字,一些与财政收入增长挂钩的支出也随之增大,造成退税资金的不足。因此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税收计划的制定应剔除出口退税因素,取消免抵调库政策,夯实税基,在预算时就为出口退税准备好资金,不留缺口。第二,将进口环节增值税也按照出口退税分配基数的同一口径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进行分配,基数内的,定为中央税,超基数的部分纳入中央、地方共享税的范围。(三)对中小外贸企业实行一定的扶持政策。在目前出口退税不能实行零税率的情况下,中小外贸企业经营困难在所难免,为了更多地吸收劳动力就业,政府对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外贸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为了便于操作,建议由实际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政策。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效应、问题及建议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文章:1.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效应、问题及建议2.出口退税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建议3.×公司VIS应用实施建议4.四风问题整理及相关建议5.口语交际课程目标及实施建议6.写作课程目标及实施建议7.实施MBO中问题的思考8.筹谋建议、研讨问题、评价效果
本文标题: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效应、问题及建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770797 .html